瑪沁縣國家稅務局

瑪沁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隸屬於果洛州國家稅務局,正科級單位。擔負瑪沁地區國稅徵收管理工作。位於青海省瑪沁縣大武鎮團結路238號。縣局機關內設8個行政科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稅源管理科、政策法規科,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

機構概況

瑪沁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隸屬於果洛州國家稅務局,正科級單位。擔負瑪沁地區國稅徵收管理工作。位於青海省瑪沁縣大武鎮團結路238號。縣局機關內設8個行政科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稅源管理科、政策法規科,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
縣局現有幹部職工33名,平均年齡35歲,其中:少數民族幹部10名,占全局幹部的30.3%;大專以上學歷33人,占全局幹部的100%;黨員幹部20名,占全局幹部的60.61%。
截止2011年3月2日,我局登記註冊納稅人共865戶。其中:企業49戶,個體816戶。
2006年組織稅收收入457萬元;2007年組織稅收收入1137萬元,首次突破千萬元大關;2008年組織稅收收入3465萬元;2009年組織稅收收入9532萬元,2010年組織稅收收入28807萬元。
2011年我局稅收收入任務為33733萬元。
近年來,瑪沁縣國家稅務局先後16次被授予 “先進單位”、“文明單位”、“民族團結先進單位”、“文明示範視窗單位”、“文明單位標兵”等榮譽稱號, 21人次被授予“先進個人”、“崗位能手”等稱號,1人被評為青海省“巾幗建功”標兵。2008年被青海省綜合治理委員會、青海省人事廳授予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暨平安建設“先進集體”;被國家稅務總局、共青團中央命名為“全國青年文明號”;2010年被評為全省文明單位和全國巾幗文明崗。

機構設定

瑪沁縣國家稅務局可設內設機構8個,事業單位1個,8個內設機構為: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政策法規科、財產和行為稅科(社保費徵收管理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稅源管理科、收入核算科;1個事業單位為:信息中心;級別均為正股級。
1、辦公室
擬訂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負責管理財務等後勤保障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人事教育科(監察室)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黨組的日常工作;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黨群工作。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懲防體系建設;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3、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
4、政策法規科
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備查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行政處罰聽證工作,並負責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等流轉稅業務;負責有關稅種日常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初審,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等工作。
5、財產和行為稅科(社保費徵收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財產與行為稅稅收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涉及財產與行為各稅種及教育費附加等稅收業務管理,擬訂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負責社會保險費的征繳管理工作;負責征繳過程中與財政、勞動、金融等部門協調配合;負責社保費徵收專項宣傳;負責編制社保費報表;負責社保費票證管理工作。
6、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牽頭組織實施納稅評估工作;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辦稽查案源的移送工作。
7、稅源管理科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各類欠稅調查管理、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8、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9、信息中心(事業單位)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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