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與交通
該煤礦距阿巴嘎旗所在地128公里,距錫林浩特市150公里,東距東烏旗160公里,交通較為便利,但受季節和氣候影響較大。
瑪尼圖煤礦的發展和延續
瑪尼圖煤礦正式開採始於1960年左右。為了滿足邊境駐軍及牧民生活用煤及工業用煤,促進地方工業的發展,於1970年轉為地方國營煤礦,一直至今,其發展大致經歷了以下幾個過程。
1、60年代至80年代:原始的勞動強度大,小型開採方式,生產能力在1萬噸/年以下。
2、80年代至90年代,規劃發展時期,這一時期在內蒙計委和內蒙煤炭廳地方處的扶持下,規範了礦井建設,基本達到了機械提升符合規範的生產系統,淘汰了落後的生產方式,使單井生產能力達到了1萬噸/年以上,全礦生產能力達到6萬噸/年左右,大大提高了生產效率,為企業的進一步生產打下了基礎。
3、90年代至2000年,基本穩定發展時期,並進一步按《煤礦安全規程》等要求,完善了各生產系統,單井能力達到3萬噸/年以上。
4、2000年至今,發展規範標準化建設時期,隨著煤炭的產業政策的不斷調整,在短短的幾年中,煤礦井型從3萬噸歷經技改擴建到9萬噸,2006年根據各單井生產能力必須達到30萬噸/年的生產規模和建設標準的要求。各礦井又進行了擴建。目前設計和安全專篇、環評的批覆基本完成。技改擴建工程正在施工中。
從煤礦的發展過程看瑪尼圖煤礦屬技改擴建礦井,不屬於新建井煤礦。
各種證件的取得情況
1986年為了發展地方工業經濟和滿足地方居民生活和生產用煤的需求,由旗人民政府、人大、區劃辦等有關部門及領導給瑪尼圖煤礦劃分礦區40平方公里做為煤礦的生產和生活區域,現生活區占地0.8平方公里,生產區5平方公里,礦區項目建設不涉及牧民征地問題。採礦證和生產許可證均由內蒙有關廳局發放,現均合法有效。
瑪尼圖煤礦礦井屬於技改擴建礦井,原礦井設計和安全專篇均已通過內蒙煤炭局和內蒙煤礦安監局批覆,同意進行技改擴建。
由於原技改擴建規模未達到30萬噸/年的要求,按照政策要求,瑪尼圖煤礦2006年又進行了技改擴建,以達到要求規模。現瑪尼圖煤礦技改設計(30萬噸/年)已通過評審並批覆,安全專篇正在評審,環評報告和水土保持方案已由盟有關部門批覆備案,技改擴建工程正在籌建中,按檔案要求力爭2007年8月底前完成竣工驗收,按照申請程式,驗收合格後方可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和重新核發的煤炭生產許可證。
煤炭和市場情況
瑪尼圖煤礦採煤種為:富油、特低硫,中高發熱量的優質長焰煤,適用民間和工業用煤。現主要銷往邊境駐軍周邊牧民和部分工業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