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醯明膠注射液 (SUCCINYLATED GELATIN INJECTIM)

8.琥珀醯明膠注射液一旦封口開啟,應在4小時內使用,任何未用完之藥液均不可再用。 對琥珀醯明膠注射液有過敏反應的病人禁用。 輸入琥珀醯明膠注射液減少紅細胞壓積,影響血液供氧能力。

【適用症】
琥珀醯明膠注射液用於低血容量性休克、手術創傷、燒傷及感染的血容量補充,手術前後及手術間的穩定血液循環,體外循環(血液透析,人工心肺機)血液稀釋,脊髓及硬膜外麻醉後的低血壓的預防。
【注意事項】
1.心力衰竭可能拌有循環超負荷者,此時輸液時應緩慢進行。
2.對水分過多、腎衰、有出血傾向、肺水腫、鈉或鉀缺乏以及對輸液成分過敏等病人要慎用。
3.失血量超過總量25%時,應輸全血或紅細胞。
4.使用琥珀醯明膠注射液不會干擾交叉配血。
5.琥珀醯明膠注射液含鈣量、含鉀量低,可用於洋地黃化的病人或腎功能較差的病人。
6.輸注琥珀醯明膠注射液期間下列化驗指標可能不穩定:血糖、血沉、尿液比重、蛋白、雙縮脲、脂肪酸、膽固醇、果糖、山梨醇脫氫酶
7.容器如有破裂或液體出現混濁應丟棄不用,瓶蓋上之無菌封貼一經揭開,不宜再蓋回,插入輸液器前應消毒。
8.琥珀醯明膠注射液一旦封口開啟,應在4小時內使用,任何未用完之藥液均不可再用。
【用法與用量】
經靜脈輸注,劑量和速度取決於病人的實際情況,如脈搏、血壓、外周組織灌注量、尿量等,必要時可加壓輸注。快速輸注時應加溫液體,但不超過37oC。如果血液或血漿丟失不嚴重,或術前或術中預防性治療,一般1~3小時內輸注500~1000ml;低血容量休克,容量補充和維持時,可在24小時內輸注10~15L(但紅細胞壓積不應低於25%,年齡大者不應低於30%同時避免血液稀釋引起的凝血異常);嚴重急性失血致生命垂危時,可在5~10min內加壓輸注500ml,進一步輸注量視缺乏程度而定。
【禁忌症】
對琥珀醯明膠注射液有過敏反應的病人禁用。有循環超負荷、水瀦留、嚴重腎功能衰竭、出血素質、肺水腫的病人禁用。
【孕婦、哺乳期婦女用藥注意事項】
有關妊娠或哺乳期婦女套用琥珀醯明膠注射液的資料不多,不過迄今尚未觀察到對胎兒有影響。
但是扔存在很低的過敏反應危險,故套用時應權衡利弊。
【不良反應】
偶風過敏反應,可出現輕微蕁麻疹。琥珀醯明膠注射液引起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率在1/6000和1/13000之間,由血管活性物質放引起。病人通常表現為變態反應。如病人已處於過敏狀態,如哮喘,則出現反應的機會增加,程度也會加重,應慎用。
一旦出現過敏反應,應立即停止輸注,並根據病人情況做相應處理:更換容量替代液;抬高雙腿;增加供氧;監測電解質;給予腎上腺素(1:1000濃度0.5-1.0ml肌注,必要時每15分重複一次或1:10000濃度5~10ml緩慢靜滴)及大劑量腎上腺皮質激素(如潑尼松龍250-1000mg);也可使用抗菌素組胺藥(如:氯苯那敏10~20mg緩慢靜滴)及鈣劑(小心病人服過強心苷);必要時可用利尿劑加快液體排出。
【藥物相互作用】
琥珀醯明膠注射液與含枸櫞酸的抗凝劑全血或血漿或血液製品有良好的相容性。其他藥物與琥珀醯明膠注射液混合輸注的研究不多。
雖然電解質和碳水化合物溶液可與琥珀醯明膠注射液一起經同一管道輸注,但脂肪乳則不可。血液可經相同輸液器同時輸入,其他水溶性藥物(如血管活性藥,巴比妥鹽酸類,肌肉鬆弛藥,腎上腺皮質激素和抗生素)一般是可以的,但不主張。
【藥理】
琥珀醯明膠注射液為膠體性血漿代用品,能增加血漿容量,使靜脈回流量、動脈血壓和外周灌注增加,其產生的滲透性利尿作用有助於維持休克病人的腎功能。
琥珀醯明膠注射液以下的綜合作用有助改善對組織的供氧:琥珀醯明膠注射液的相對粘稠度與血漿相似,所產生的血液稀釋作用降低血液相對粘稠度,改善循環,增加心輸出量,加快血液流速。
輸入琥珀醯明膠注射液減少紅細胞壓積,影響血液供氧能力。然而,由於血液粘稠度降低微循環改善,減少心臟負荷,使心輸出量增加,心肌耗氧量不增加。因此輸入琥珀醯明膠注射液所產生的總體效果是增加了氧氣的運輸(如紅細胞壓積不低於25%,年齡大者不低於30%)。
琥珀醯明膠注射液的膠體滲透壓防止和減少組織水腫,而後者往往限制組織的氧氣利用。外周組織缸氧時,血紅蛋白對氧的釋放會增加,有利於對組織供氧。
【藥物代謝動力學】
琥珀醯明膠注射液經靜脈輸注,t1/2為4小時,大部分在24小時內經腎臟排出,3日內完全從血液中清除。
【用藥過量】
如果血液稀釋過量,則應對症處理。
【拼音名】: HUBOXIAN MINGJIAO ZHUSHEYE
【性狀】: PH7.4±0.3,相對粘稠度(37oC,與0.9%NaCl相比)1.9,膠體滲透4.439kPa(33.3mmHg),膠凝點0oC,滲透壓274m0sm/L。
【包裝規格】: 20g:5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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