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清查

"清查出現現金多餘或短缺時,應及時報告領導,並作出賬務處理。 查明原因後記入""其他應付款-應付現金溢余-XXX""或""其他應收款-應收現金短缺款-XXX""。 無法查明原因的損溢記入""管理費用-現金短缺""和""營業外收入-現金溢余""。"

為了確保現金的安全,企業除實行錢賬分管制度外,出納員還應在每日和每月終了時根據日記賬的合計數,結出庫存現金餘額,並與庫存現金實有數核對。必須做到賬款相符。主管會計應隨機抽查盤點出納的庫存現金,加強監督。

清查出現現金多餘或短缺時,應及時報告領導,並作出賬務處理。不準以長頂短,或任意沖減現金。在查明原因前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查明原因後記入"其他應付款-應付現金溢余-XXX"或"其他應收款-應收現金短缺款-XXX"。XXX為個人或單位。無法查明原因的損溢記入"管理費用-現金短缺"和"營業外收入-現金溢余"。

現金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是否有白條頂庫
2、是否超限額留存現金
3、是否坐支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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