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房回購的意思
(已領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的房子叫“現房”)
開發商所謂的現房回大致分為三種:(1)現房按揭中的回購,為了防止購房人出現經濟情況惡化、生老病死等客觀原因危及銀行的債權時,銀行通常與開發商約定:當借款人連續…個付款期或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銀行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義務或對借款人所購房產進行回購” 。(2)投資型回購:投資回購是一般意義上所說的回購買賣。通常由開發商對購房人承諾:購房人購買商品房後在約定的時間內,由開發商按一定的投資回報率予以回購,在這種關係中商品房回購的性質實質上是一種新的買賣關係,是對開發商已售出的商品房通過再交易行為而使之重新回歸開發商。(3)擔保型回購:是住房按揭貸款中為了保護銀行的利益,開發商出於對購房人無力還貸時回購該商品房的承諾而對商品房予以回購的行為。購房人將其與房產商的房屋買賣契約項下的權益抵押給銀行,銀行貸款給購房人並以購房人名義將款項交由房產商以支付房屋價款,若購房人到期不能還本付息,則按揭銀行有權將按揭財產變價並優先受償,或由房產商將該房屋回購,並以回購款償付銀行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