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珠海保稅區是廣東省6個保稅區之一,於1996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1999年封關動作,是全國最晚批准設立的,也是珠江口西岸唯一的保稅區。面積3平方公里,留發展用地2.89平方公里,在保稅區中排第五。(前4位是上海外高橋、大連、天津港、張家港,其中面積最大的是上海外高橋,10平方公里,深圳3個保稅區面積之和才2.9平方公里)。99年5月通過海關總署驗收,同年10月正式封關運作。保稅區實行封閉管理。海關、檢驗檢疫、工商、稅務等部門在區內設有專門的監管和服務機構。管委會行使市政府
![保稅區圖片](/img/1/a33/nBnauM3X1cDMwEzN0MzM3YDO5MTMwMDN3ETNyQTNwAzMxAzLzMzL1YzLt92YucmbvRWdo5Cd0FmLzE2LvoDc0RHa.jpg)
保稅區具有獨特功能和特殊政策。主要有保稅加工、保稅物流、國際貿易等主要功能,區內企業在海關監管、外匯管理、稅收等方面與非保稅區相比享有一定的優惠政策。
地理及交通
珠海保稅區位於中國廣東省珠海市的南面,位於橫琴新區和十字門商務區的中心位置,與澳門隔水相望,離澳門蓮花口岸僅十分鐘車程,距澳門碼頭不到10公里,經橫琴口岸10多公里便可直達澳門國際機場,是珠三角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的一條重要通道。珠海保稅區距珠海機場30公里,距九洲港貨櫃碼頭18公里,距珠海港45公里,距香港36海里,目前珠海每天有十幾趟航班往返香港及香港機場,航程僅1個小時,海陸空交通十分便利。港珠澳大橋建成後,將在珠海保稅區北門處設立其第一個貨物出口,屆時到香港僅需40分鐘車程。優勢
1、交通運輸珠海保稅區的對外交通運輸以珠海市的交通設施為依託。經過20年的開發建設,珠海市已創造了良好的海陸空交通條件。珠海港已建成為中國南方主樞紐港之一, 並已被批准為對外開放口岸;高等級公路平坦寬闊,四通八達,連線國內各地;廣珠鐵路已於1997年10月動工興建;按現代化國際機場標準建設的珠海機場已 開通30多條國內航線。
![保稅區土地規劃圖](/img/1/1d6/nBnauM3X1UTN1AjNzMDNyUDN2MTM4gzNzIDMwADMwAjMxAzLzQzLxczLt92YucmbvRWdo5Cd0FmLyE2LvoDc0RHa.jpg)
2、水、電、電訊
珠海保稅區生產、生活用水供應充足,水質優良;電力主要由廣東省大電網提供,同時,就在保稅區旁邊的洪灣燃機發電廠和洪灣柴油發電廠更可保證保稅區的生 產、生活用電;珠海市郵電通訊業十分發達,可為保稅區提供直撥國內外1800多個城市的電話、傳真和電傳等服務。
3、配套完整的工業體系
到目前為止,珠海保稅區所在地的珠海市已形成了擁有66個行業的工業生產體系,配套能力強,為珠海保稅區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工業基礎。
4、高素質的人才市場
珠海市自設立經濟特區,特別是1992年實施重獎科技人員政策以來,吸引和培養了大批各種高素質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技術工人。此外,全國十多所名牌大學均在珠海設立校區,為在珠海保稅區投資營商所需的各種人才提供各類人才保障。
5、穩定的社會環境
珠海保稅區所處的珠海市,經過近20年的發展,已由昔日小漁村躍居“中國城市綜合實力50強”行列和24個進入“小康”的城市之一,並被國家授予“國家衛 生城市”、“全國園林城市”“中國生態示範區”和“中國旅遊勝地”等稱號,並於1998年榮獲聯合國頒發的"國際改善居住環境最佳範例獎"。
6、集中而高效的管理模式
珠海保稅區管理委員會作為珠海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根據珠海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珠海市珠海保稅區條例》的規定,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統一 管理對保稅區的行政事務,行使市政府授予的經濟管理權。這種精簡、高效的管理模式無疑將為保稅區內企業的運營帶來極大的方便。
基礎設施
珠海保稅區首期3平方公里已實現“六通一平” ,建成園區道路近50萬平方米;建成標準廠房、倉庫70萬平方米;建成圍網13公里,巡邏通道10公里,查驗場1個,人貨出入檢查口2個;珠海保稅區貨櫃專用碼頭將於明年投入使用;用於綜合配套服務的國際貿易展示中心1.8萬平方米;生活配套區大部分土地已經開發並建成使用,入住員工達4000多人;保稅區的日供水能力達到1萬噸,供電能力10萬千伏安,通訊設施具備國際先進水平,可提供IDD、FAX、TELEX、ISDN以及DDN等國際國內通訊服務,程控電話設計容量超過1萬門。園區特色
一、地理位置及交通狀況優勢:
珠海保稅區位於中國廣東省珠海市的南面,與澳門隔水相望,離澳門蓮花口岸僅十分鐘車程,距澳門國際機場、碼頭不到10公里,是“珠三角”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的重要通道。珠海保稅區距珠海機場30公里(金海大橋建成後,僅需十多分鐘的車程),距九洲港貨櫃碼頭18公里,距珠海港45公里,距香港36海里。珠海每天有30多趟航班往返香港及香港機場,航程僅1個小時,海陸空交通十分便利。
在廣東的6個保稅區中,珠海保稅區是珠江口西岸唯一的保稅區。
二、基礎設施配套優勢:
珠海保稅區首期3平方公里已實現“六通一平” ,建成園區道路近50萬平方米;建成標準廠房、倉庫70萬平方米;建成圍網13公里,巡邏通道10公里,查驗場1個,人貨出入檢查口2個;珠海保稅區貨櫃專用碼頭將於明年投入使用;用於綜合配套服務的國際貿易展示中心1.8萬平方米;生活配套區大部分土地已經開發並建成使用,入住員工達4000多人;保稅區的日供水能力達到1萬噸,供電能力10萬千伏安,通訊設施具備國際先進水平,可提供IDD、FAX、TELEX、ISDN以及DDN等國際國內通訊服務,程控電話設計容量超過1萬門。三、政策優勢:
珠海保稅區內的企業除了可享受國家對經濟特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外,還可以享受與保稅區功能相配套的一系列優惠政策:1、對保稅區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除實行出口被動配額管理的外,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
2、企業可以保稅區內開展保稅加工,保稅倉儲,保稅區內的轉口貨物可以在區內倉庫或者區內其他場所進行分級、挑選、刷貼標誌、改換包裝形式等簡單加工,保稅區的貨物可以在區內企業之間轉讓、轉移,區內企業可以在保稅區內舉辦境外商品和非保稅區商品的展示活動;
3、區內生產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所需的機器、設備和其他基建物資,區內企業自用的生產、管理設備和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維修零配件,生產用燃料,建設生產廠房、倉儲設施所需的物資、設備,保稅區行政管理機構自用合理數據的管理設備和辦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維修零配件,予以免稅;區內企業為加工出口產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件,予以保稅;
4、區內企業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5、區內企業生產、加工的產品在區內銷售或銷往境外,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
6、保稅區內企業生產、加工的成品出口可享受國內料件部分的退稅政策;
7、保稅區內的企業利用進口料件生產、加工的成品內銷時,按進口料件徵稅;
8、國家批准唯一可在中國設立外商獨資貿易公司的地方。
四、法制優勢:
珠海保稅區建立了比較完整的法律保障體系,有《保稅區海關監管辦法》、《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部門的法規等以及《廣東省保稅區管理條例》和珠海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並於1998年7月1日起執行的《珠海市珠海保稅區條例》。五、人才優勢:
珠海優美的自然環境吸引了大批國內外優秀的IT行業的精英來珠海創業。在中文信息處理、大型仿真系統、銀行軟體系統、財務軟體、電力業務管理系統、數位化醫學影像系統、各類MIS系統和ERP系統軟體、網路與電子商務軟體、教育與娛樂軟體方面,在國內處於領先水平,個別項目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珠海大學園區迅速發展。目前已有7所高等院校來珠海辦學,分別是:中山大學珠海校區、暨南大學珠海學院、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吉林大學珠海學院、遵義醫學院珠海校區和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珠海校區。2006年全日制在校學生人數63000多人,擁有4000多名高校教師,其中副高以上職稱約2000人,校舍建築面積達152萬平方米,教學設施在國內處於一流水平,已建成各類實驗室和科研機構100多個。根據珠海市“十一”規劃, 2010年,珠海大學園區的辦學規模將達到10萬人。
保稅區倉儲貨物備案(變更)
(一)辦理程式:備案:
1. 已辦結海關註冊手續的新保稅倉儲經營企業申請辦理正式營業前的驗核手續。
2.需開展倉儲業務企業向海關遞交申請及有關檔案資料,海關受理後進行審核;
3.經海關審核符合備案條件的,海關予以備案核發《倉儲契約》;
變更:
1.企業向海關申請變更倉儲貨物備案內容,並按要求提交檔案材料,海關受理後進行審核;
2. 經海關審核符合變更條件的,海關予以變更,並在《倉儲契約》上增加變更內容。
(二)須遞交的資料:
備案:
1、保稅區管委會批准開展保稅物流倉儲業務的批件;
2、企業申請報告;
3、對外簽訂的契約或者協定。
變更:
1、保稅區管委會批准變更保稅物流倉儲業務的批件;
2、企業申請報告;
3、變更契約或協定、往來函件證明。
(三)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2.《保稅區海關監管辦法》。
(四)辦理時限:
經辦關員自受理企業備案、變更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變更,並通知企業
保稅區倉儲貨物核銷
(一)辦理程式:1.企業向海關提出核銷申請及有關檔案資料,海關受理後進行審核;
2. 經海關審核符合核銷結案條件的,海關予以核銷結案,並核發《倉儲契約結案通知書》。
(二)須遞交的資料:
1.企業報核申請;
2.倉儲契約項下進出貨物報關單、備案清單和進出區清單;
3.海關核發的保稅倉儲契約資料。
(三)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2.《保稅區海關監管辦法》(國函﹝1997﹞48號)
(四)辦理時限:
自受理報核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核銷。特殊情況,可延長10個工作日。
駐區機構
珠海保稅區管理委員會
珠海保稅區管理委員會(簡稱珠海保稅區管委會)為珠海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對保稅區的行政事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主要行使以下職責:負責法律、法規及保稅區條例的實施,制定發布具體管理規定;
指定保稅區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負責保稅區投資、外貿、基礎設施、環境保護、公用事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協調保稅區海關、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