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筆畫
珈 拼音:jiā 注音:ㄐㄧㄚ
簡體部首:王,部外筆畫:5,總筆畫:9
繁體部首:玉
五筆86:GLKG 五筆98:GEKG 倉頡:MGKSR 鄭碼:CYJ
筆順:橫、橫、豎、提、橫折鉤、撇、豎、橫折、橫。
四角號碼:16100
UniCode:CJK
基本字義
◎古代婦女的一種頭飾,用頭髮編成假髻,稱“副”;再用簪子把副別在頭上,上加玉飾,稱“珈”;珈數多少有表明身份的作用,如“六珈”為侯伯夫人所用。
常用詞組
◎ 珈瑪 jiāmǎ
[chamar] 一種低級印度種姓的成員,他們的種姓職業是從事皮革工作。
方言集匯
◎粵語:gaa1
◎潮州話:gia1
◎客家話:[客英字典] ga1 [台灣四縣腔] ga1 [寶安腔] ga1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午集上】【玉部】 珈 ·康熙筆畫:10 ·部外筆畫:5
《唐韻》古牙切。《韻會》《正韻》居牙切,音嘉。《說文》婦人首飾。《詩·鄘風》副笄六珈。《傳》珈笄,飾之最盛者,所以別尊。箋:副笄旣笄而加飾也,如今步搖上飾。錢氏曰:今人步搖加飾,以珠飾之。小者六,多者倍蓰至三十六。詩六珈,然則古玉數凡六也。孔氏曰:王后之衡笄,皆以玉為之,垂於副之兩旁,當耳,其下以紞縣瑱,謂之珈者由副旣笄而加此飾,故謂之珈。《古器圖》珈,加於副之飾也。狀如口,長廣僅寸。
考證:〔《詩·衞風》副笄六珈。〕 謹照原文衞風改鄘風。〔《傳》珈笄,飾之最盛者,所以別尊。副笄旣笄而加飾也。〕 謹按旣笄句乃箋文非傳文,謹照原文副上增箋字。〔孔氏曰,珈,加也。〕謹按原文無下珈加也三字,謹省。〔由副旣笄而加此飾故謂之珈。〕 謹按原文由副上有謂之珈者四字,謹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