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黎明[鎮江揚中市公安局開發區派出所副所長]

王黎明[鎮江揚中市公安局開發區派出所副所長]

王黎明,1974年生,中共黨員,揚中市公安局開發區派出所副所長,畢業於江蘇人民警察學校,1996年參加公安工作。

簡介

鎮江揚中市公安局開發區派出所副所長

人物生平

在開發區轄區內,提起民警王黎明,居民沒有一個不豎大拇指的,只要能方便民眾,為居民多做些實事好事,他自己再辛苦都毫無怨言。王黎明同志現是開發區派出所分管維穩工作以及刑偵業務副所長。從警15年以來,他都保持人民警察的本色,勤勤懇懇、任勞任怨、認真履行人民警察神聖職責,切實把各項警務工作做的有聲有色身為一名共產黨員,王黎明同志始終嚴格要求自己,始終保持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政治本色,充分發揮共產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以實際行動把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充分體現在工作崗位上。

一、紮根基層,為民解憂,以實際行動贏得了轄區百姓的愛戴。

開發區征地、拆遷等矛盾頻繁發生,多樣的矛盾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維穩工作任務繁重。王黎明同志態度積極、主動應戰,在處置群體性事件中以理服人,充分考慮矛盾雙方利益,尋求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益,力爭各類糾紛以調解的方式得以妥善的解決。2008年以來,該同志主動摸排矛盾糾紛,共排查化解各類大小矛盾120餘起,成功處置大型群體性矛盾34起,保障了轄區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老百姓的訴求也得到較好滿足,民眾親切稱呼他為“調解專家”。2011年2月24日,佳明太陽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內發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故。死者潘某在無鏟車操作證的情況下駕駛企業內鏟車運貨,途中鏟車左後輪發生側翻,死者未及時躲避被鏟車壓至頭部導致死亡。死者家屬因不滿賠償問題,與佳明太陽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發生嚴重衝突,衝擊該單位民眾總計100餘人,情勢千鈞一髮。事情發生後,王黎明同志立即帶領民警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密切關注此事,控制現場秩序,積極耐心細緻並做好調處化解工作。事故處理過程中,由於當事人情緒異常激動,雙方談判一度僵持,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也受到嚴重破壞,王黎明與派出所其他同志採取態度積極,耐心聽取以及出謀劃策的方式,站在雙方的立場上做不同工作,取得雙方信任,在談判之間搭建良好的溝通平台,以一顆真誠的心做好民眾解釋矛盾化解工作。2011年5月份,省級民生重點工程電力公220KV永勝輸變電工程在基礎澆築階段過程中,途經興隆社區西7組時,遭該組100餘民眾阻止,民眾採取攔車、靜坐等手段,迫使工程停滯不前,王黎明同志帶領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了解情況,一方面勸說民眾平息情緒,另一方面向民眾認真普及法律知識,採取“說理式執法”,談判過程中,無論民眾的態度多么激動,要求多么無理,王黎明沒有跟老百姓紅過一次臉,更沒有出現“冷硬橫”態度,終於在短短四小時內順利解決,為國家政府挽回經濟損失幾百萬元,他的積極態度以及真誠的舉動一次又一次打動老百姓,施工單位及供電部門對開發區派出所雷厲風行,迅速高效服務表示衷心感謝。

二、心繫職責,不辱使命,破案攻堅創佳績。

作為一名剛剛提乾半年多的公安領導幹部,最大的忠誠就是保一方平安。作為一名分管刑偵的基層派出所副所長,最大的忠誠就是“多破案,快破案,破大案”。多年來,他從一名普通的刑偵民警,一步一個腳印的實踐著自己的忠誠。正是這份沉甸甸的責任,使他的全部工作及其喜怒哀樂都與偵查破案緊緊的聯繫在一起。作為一名專業組骨幹民警,王黎明同志對待工作認真負責,他對新警積極發揮傳幫帶作用,新警得以快速上手,其迎難而上的衝鋒精神,在警組內起到了很好的帶頭作用。2008年以來,該同志以其出色的業務素質和不怕吃苦的精神高效率地按進度完成刑事績效,期間,共破獲刑事案件135起,抓獲刑事拘留人員130名,其中逮捕51名,刑事強制措施71人。“清網行動”開展以來,王黎明同志帶領專業組民警努力查找線索,發現可疑蹤跡,主動上門,對負案在逃人員家屬進行逐一走訪,走訪過程中對在逃人員家屬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做好他們的思想工作,說服他們擺正自己位置,敦促他們立即勸說自己親屬主動到案自首。開發區派出所共有上網逃犯5名,目前已抓獲逃犯總計6名,其中本省外市1名,歷年逃犯4名,到案率80%,抓獲率完成100%,清網行動按序時進度完成。

三、嚴於律己,甘守清貧,保持了一名優秀人民警察的良好操守。

工作中時時刻刻嚴格要求自己,思想上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保持公安機關良好形象”的宗旨,提高自己拒腐防變的意識,清正廉潔,公平公正,時時刻刻站在民眾的立場上解決問題;堅決執行“五條禁令”、“三項鐵規”等局規所紀,嚴格遵守各項內務管理規章制度,樹立新時期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特別是在執法辦案過程中,王黎明同志能廉潔自律,自覺抵制金錢的誘惑、人情的侵襲,嚴格公正地執法,具有很強的工作原則性和法律素養,始終保持人民警察清正廉潔、剛正不阿的良好品質。今年,開發區派出所在辦理某起詐欺案時,犯罪嫌疑人謝某的家屬到所內找到王黎明同志,希望王黎明在辦案時能網開一面,從輕處理,並悄悄地在王黎明辦公桌抽屜內放了一萬元現金後離開。謝某家屬離開後,王黎明及時發現了抽屜內的一萬元現金,迅速追出派出所並及時攔住,將一萬元現金退還給謝的家屬,並嚴肅地對謝的家屬的這種行為進行了教育。多年來,王黎明同志在平凡工作的崗位上,用自己辛勤汗水,換來了一串串豐碩果實。他用事實和行動樹立了一個人民警察與時俱進、開拓進取的良好形象;是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活動中湧現出來的傑出代表,不愧為民警的楷模,時代的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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