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軍生[河南省方城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原副大隊長]

王軍生[河南省方城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原副大隊長]

王軍生,男,1973年10月出生,河南省方城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原副大隊長。2012年2月22日,王軍生帶著一把水果刀,來到了方城縣檢察院二樓大廳,他把刀插入了自己的腹部。

簡介

遺書曝光 遺書曝光

據主治醫師許曉偉介紹,王軍生是22日中午12點40分被120急救車接到醫院,陪同送人的檢察院人員稱,王軍生此前自己用水果刀將自己腹部捅傷。檢查後診斷為“腹平坦,右上腹部可見橫行約2.0cm傷口,邊緣齊,深及腹腔,稍出血,上腹部壓痛”。

回應

王軍生自傷事件情況說明

22日11時15分,方城縣檢察院正在審查起訴的涉嫌故意傷害案件嫌疑人王軍生在該院二樓大廳持水果刀自傷腹部,該院立即將王軍生送往醫院治療。

王軍生,男,1973年10月出生,系方城縣公安局民警,因與其兄弟王海生等五人持械將二郎廟鄉莊科村陳某頭部、腹部致傷,經法醫鑑定陳某的傷情構成重傷。王因涉嫌故意傷害犯罪於2009年7月16日被逮捕,2010年1月24日被取保候審,目前案件處在審查起訴環節。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王及家人多次到縣檢察院,要求對其作出不起訴處理。2月22日10時許,王軍生的姐姐王香存及王軍生本人先後到檢察院,要求必須當日作出不起訴決定。11時15分,檢察院工作人員在做王香存思想工作中聽到二樓大廳有異常動靜,立即出來查看,發現隨後趕來的王軍生側倒在地上,右手拿一水果刀,腹部有血,遂撥打120將王軍生送往醫院救治。方城縣人民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顯示:“右上腹部可見橫形約2.0CM傷口,邊緣齊,深及腹腔,稍出血。”經查看院內監控錄像,王軍生系自傷,並非傳言的剖腹自殺。

事發後,方城縣委、縣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縣委書記、縣長秦書君得到報告後當即作出指示:一是對傷者要全力救治;二是要做好傷者家屬及有關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三是要對案件依法辦理。22日晚,南陽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在賢帶領相關負責人到方城縣現場辦公,詳細聽取匯報,明確指導意見,要求市縣兩級檢察院、方城縣要高度重視此事件,全力救治王軍生本人,對於涉及王軍生故意傷害案件,由市檢察院公訴部門為主介入,依法辦理,增強處置工作的透明度,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方城縣委政法委

方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2月23日

行賄

王軍生家屬同時向《南方日報》記者提供了一份“送禮清單”。據家屬介紹,該“送禮清單”是與王軍生的遺書一起發現的,清單上的“劉檢”指的是方城縣檢察院主管起訴的副檢察長劉金平。

該送禮清單清晰記錄了從2009年10月至2012年1月18日,王軍生及其前妻王海峰送給“劉檢”的各種禮金和各種名煙名酒等禮品,最多的一次是1萬禮金,外加蘇煙、土豬肉、粉條等禮品。同時,該清單也記錄了“2011年4月,劉檢告知我政法委同意對我作出不訴決定”的案件信息。

王軍生的遺書中多次提到劉金平:“檢察院領導多次承認案件證據有重大瑕疵,可是起訴科卻在劉金平的指揮下把不告的當事人通知來告我……雞蛋裡挑骨頭,找證據非要治(置)我於死地”。家屬表示,劉金平是案件的關鍵人物,上述“送禮清單”也是劉金平的“敲詐勒索”證據。據悉,該“送禮清單”已經被家屬傳到了網上,家屬表示“將會在網上公開更多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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