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雄[河北省保定市定興縣原縣委書記]

王少雄[河北省保定市定興縣原縣委書記]

王少雄,男,漢族,1960年7月生,河北省定州市人,1983年7月參加工作。河北師範學院化學系畢業,大學學歷。曾任中共河北省定興縣委副書記、定興縣人民政府縣長。2017年6月,王少雄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2017年9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王少雄王少雄

1983年07月——1985年08月,定州中學任教團委書記;

1985年08月——1987年07月,定州市邢邑鎮黨委副書記;

1987年07月——1991年09月,定州市教委副主任;

1991年09月——1999年10月,保定市教育局秘書科長、辦公室主任、組乾處長;

1999年01月——2007年05月,雄縣組織部長、常務副縣長;

2007年05月——2008年10月,定興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08年10月,定興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縣長;

2013年11月,任定興縣委書記;

2016年12月,不再擔任定興縣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6月,經河北省委批准,保定市定興縣原縣委書記王少雄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

依法雙開

2017年9月,據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對定興縣委原書記王少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王少雄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工作紀律,不如實向上級報告工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不正確履行職責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和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以及不正確履行職責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問題涉嫌犯罪。王少雄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少雄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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