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敕 :朕式觀古初 ,灼見天命 。將有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異人 。使其名高一時,學貫千載:智足以達其道,辯足以行其言;瑰瑋之文 ,足以藻飾萬物 ;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 。用能於期歲之間 ,靡然變天下之俗 。
具官王安石 ,少學孔孟,晚師瞿聃 。罔羅六藝之遺文 ,斷以己意 ;糠秕百家之陳跡,作新斯人 。屬熙寧之有為,冠群賢而首用 。信任之篤 ,古今所無。方需功業之成,遽起山林之興 。浮云何有,脫屣如遺 。屢爭席於漁樵,不亂群於麋鹿 。進退之美 ,雍容可觀 。
朕方臨御之初,哀疚罔極 。乃眷三朝之老 ,邈在大江之南 。究觀規摹 ,想見風采。豈謂告終之問 ,在予諒暗之中 。胡不百年 ,為之一涕。於戲 !死生用舍之際 ,孰能違天?贈賻哀榮之文 ,豈不在我 !寵以師臣之位 ,蔚為儒者之光 。庶幾有知 ,服我休命 。
註解譯文
詞句注釋
1.敕(chì):皇帝的命令或詔書。
2.朕:秦始皇以後專用為皇帝的自稱。 式:表敬語助詞,無義,式觀即考察之意。 古初:太古,歷史剛開始的時候。
3.灼:顯明。 灼見天命:非常透徹地見到天命。
4.希:同“稀”,稀有少見。
5.瑰瑋:卓異。 瑰:珍奇。 瑋:珍奇,貴重。
6.藻飾:修飾。 藻:文采。
7.風動:推動,影響。
8.用:因此。 期(jī)歲:一年。
9.靡然:隨風倒下的樣子。
10.具官:唐宋以來的公文文稿,常把應寫明白的官爵品級簡寫為“具官”。
11.瞿聃(qú dān):代指佛教和道教。 瞿:瞿曇,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的姓。 聃:老子姓李名耳,字聃,道家創始人。
12.罔羅:搜尋招致。罔同“網”。 六藝:即“六經”,指《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種儒家經典。
13.斷以己意:以己意斷(理解)之。
14.“糠秕百家之陳跡”二句:把各家解經的舊說視為糠秕,作出新的解釋教化百姓。王安石當政時,曾設“經義局”重新注釋《詩》、《書》、《周禮》,頒行天下,稱為“新學”。 糠秕:米糠和癟谷,此為意動用法,“視為糠秕”。
15.“屬熙寧之有為”二句:指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任參知政事(副宰相),主持變法。 屬:恰逢。 熙寧:宋神宗趙頊的年號。 冠:居首位。
16.篤:深,甚。
17.“方需功業之成”二句:正需要王安石完成變法治國的功業,他卻突然產生了歸隱山林的興致。指熙寧七年至九年兩次罷相,退居江寧(今南京)。 遽:突然。
18.“浮云何有”二句:指王安石把富貴看成浮雲一樣與己無關,把辭去相位看成像脫掉鞋子一樣容易。《論語·述而》:“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淮南子·主術》:“堯舉天下而傳之舜,猶卻行而脫 屣也。” 屣:鞋。
19.“屢爭席於漁樵”二句:是寫王安石歸隱山林後的生活,已同漁父柴夫打成一片,安然與麋鹿相處。
20.進:在朝作官。 退:隱退山林。
21.雍容:舉止大方、從容不迫的樣子。
22.“朕方臨御之初”二句:是說元豐八年(1085)宋神宗趙頊死,哲宗趙煦繼位,居喪期間無限悲痛。 哀疚:因喪事而悲痛。古時居喪稱“在疚”。 罔極:無限。
23.三朝之老:指王安石歷任仁宗、英宗、神宗三朝。
24.此句是說:王安石罷相後退居金陵(今江蘇南京)。 邈:遠。
25.究觀:認真觀察。 規摹:指王安石的變法治國方略。
26.告終之間:指王安石去世的訊息。 問:通“聞”。
27.諒暗:指天子居喪。
28.胡:何。
29.於戲:同“嗚呼”,悲嘆之詞。
30.用舍:進與退,即:作官與隱退。
31.贈賻(fù):對死者贈送禮物或稱號。 哀榮之文:對死者褒獎的文字。哀榮,《論語·子張》記子貢評價孔子:“其生也榮,其死也哀。”
32.豈:難道。 豈不在我:難道不正是我的責任?
33.寵:使榮耀。 師臣之位:太傅官位。
34.蔚:使盛大、薈萃。
35.庶幾:表期望。
36.服我休命:接受我給你的光榮的詔命。服:接受。 休命:美善的命令。
白話譯文
大宋皇帝敕令:我觀察古初,閃亮如見到上天的旨意。將發生十分重要的事情,必定會有世上罕見的奇才之士出生。使得他一時名震四海,學問貫通千年:智慧足以通過天道,思辨足以使他的言論成為行動;卓越的文采,足以用多彩的筆法描飾世間萬物;卓絕的行為,足以使四方受其影響。運用他的能力在一年之間,很快能夠使天下風俗為之一變。
當代的高官王安石,年少時學習孔孟的學說,晚年師從於佛教(瞿曇·釋迦牟尼)、老子(老聃),匯集古代《詩》、《書》、《禮》、《易》、《樂》、《春秋》六經的遺文,闡釋自己的意思;批判百家的各種落後的觀點,用新的思想教化人民。屬於熙寧年間大有作為的賢臣,名冠群臣的首要人物。他所受到皇帝篤信的程度,古今所沒有。本來還需要看到他所創建的功業大成之時,突然產生了隱居山林的興趣。把富貴視為浮雲,放棄高官如同脫去鞋子一樣。經常躋身在漁夫和樵夫當中,安然地與麋鹿為友。出仕為官和退隱山林的美德,令人感到雍容大度。
我剛剛登基之初,為先帝(神宗皇帝)居喪十分悲痛。十分眷戀王安石這位三朝元老,他遠在長江之南的江寧。詳細研究他治理國家的方略,很希望親眼見到他的風采。哪裡想到在我為先帝居喪期間聽到了他亡故的訊息。為什麼不能夠長壽百年,這讓我不由地為他痛哭一場。哎呀!人的死與生上天早已安排,誰能夠違背天意?對他贈送財物和諡號的敕文,難道不正是我的責任!追封為太傅列於師傅大臣的名位,使之成為儒者的一種榮耀。如果你九泉之下有知,就接受我給你的這光榮的誥命吧!
創作背景
元豐八年(1085),神宗病逝,哲宗即位改元祐,起用司馬光,呂公著等,新法遭到猛烈的抨擊和逐一廢除。四月,王安石病逝金陵,司馬光寫信給呂公著說:“褒恤之典,不可不厚。” 特追贈太傅。五月東坡奉令草制(皇帝的詔書叫“制”。中書舍人或為皇帝起草公文書,叫做“草制”)。
蘇軾和王安石,在如何改革政治,如何振興宋王朝的策略上,他們的觀點是不一致的。因為這樣,蘇軾反對變法遭到殘酷打擊。元豐八年,神宗一死,哲宗年幼即位,由高太后管理國政,政治情況發生巨變。
反新法派的司馬光、呂公著,劉摯等重新執政之後,新法廢除略盡,新法派重要人物被認作“奸邪”,而先後受到貶斥。寫作此文,正是蘇軾剛由登州召回朝廷不久。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分段賞析
此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全面概括了王安石一生的偉業功績。敕,原是告誡、囑咐,這裡特指皇帝的命令或詔書。本文採用第一人稱的寫法,蘇軾是代帝草詔,即用皇帝的口氣說話的。式,語助詞。太初,遠古。灼,明顯。這句話表現出封建的“宿命論”。“非常之大事”,指王安石變法。“希世之異人”,指推行新法的王安石。以下從“名”、“學”、“智”、“辯”、“文”、“行”(品德)、“用”(被皇帝所用,指王安石拜相)七個方面,總結全段,概括了王安石一生的業績。特別是最後一句,“用能於期歲之間,靡然變天下之俗”。不到一年時間,新法風行全國,一洗舊俗,簡直是對新法的頌歌。
第二段,寫王安石“進退之美”。可分兩層,從“方需功業之成”以前分開。第一層寫王安石學成而進。先從“少學”寫起,寫出他多師善學,化古書為己意,且能推陳出新,用於民眾。學成而進,拜相而深受皇上信任。第二層寫功未成而思退。隱含變法中的險阻曲折。王安石曾兩次罷相,能上能下,泰然自若,充分表現出王安石進、退相安的美德。“浮云何有”,典出《論語·述而》:“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比喻王安石把榮華富貴看成浮雲,與己無關,任其飄散,而不去孜孜以求地緊緊追逐。“脫屣如遺”,典出《淮南子·主術》:“堯舉天下而傳之舜,猶卻行脫屣(鞋子)也。”這裡借堯舜的故事說明王安石罷去相位好象脫掉鞋子一樣容易而毫不可惜。這說明王安石並不貪戀高官厚祿。那班死抓權勢不放的“官迷”以及“蹲著茅坑不拉屎”的尸位素餐者,與王安石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第三段,寫“臨御方初”的新皇帝不忘老臣,特贈太傅。前兩段是就王安石來說的,這一段筆鋒一轉,是從皇帝自己這個角度來說的。這一段也分兩層,從“於戲”之前分開,前一層寫皇帝不忘老臣。哲宗初登皇位,正在哀痛父母恩德之時,又遇老臣告終,含有哀痛之中又遇哀痛之意。罔極,指父母對子女的恩德無窮無盡。諒暗,指天子居喪.一般人的居喪叫“在疚”。第二層寫追贈太傅。先從感嘆開頭,“於戲”,等於說“嗚呼”,表示悲哀的感嘆詞,接著說生死在天,而給死者以文字褒獎,權力卻在於皇帝自己。意即可以行使皇權,對王安石加封。寫到這裡,已經水到渠成,最後自然而然地宣布:追封王安石為太傅。到此嘎然而止,文章自然結束。
整體賞析
此文層次清晰,布局得體,比喻形象,語句流暢,雖用韻語駢體,但已駢散結合,可以說基本上散文化了,所以並不艱澀難懂。此外,本文短小精悍。把王安石一生的業績融入幾百字的小文之中,顯示出蘇軾高度的概括能力。從另一個角度說,王安石一生的業績很多,不可能全寫,只有下一番選擇材料的功夫了,所以說“重點選材”也是本文的特點之一。
這篇詔令雖然以朝廷名義頒發,但其感情色彩卻是蘇軾個人的,其風格表現為蘇軾所獨特的汪洋恣肆、明白暢達。但由於王安石處於變法失敗之後,故蘇軾在詔令中對其在學術、政治方面的貢獻及出處大節的評價雖高但顯得虛浮,若隱若現,蓋保守派之當權,不能盡意傾談吧l是文句式整齊,氣勢豪健l結構謹嚴,聯繫緊密。但是,蘇軾之宏論過多,而顯得重複累贅,有冗長之弊。
藝術特點
風格 這是蘇軾居官翰林院時,代朝廷擬作的制誥。這類作品,渾厚雄放,典贍高華,工麗絕倫中又筆力矯變,和他古文的恣肆風格很相近。就體式而論,基本上以四六為主,雜有少數五言和七言句式。 全篇皆用對仗,但平仄只是大致相對,文章節奏極富於變化,顯得錯雜有致,質樸遒勁。
創作手法 意在言外的寄意技巧:微諷 元祐元年(1086),王安石在金陵病逝。其時神宗已死,新黨人士雖未完全肅清,但舊黨掌權,已經開始逐項廢除新法。而隨著新法始作俑者去世,對王安石及其政治遺產加以必要的評價,既有現實意義也有重要的象徵意義。蘇軾雖然不贊成司馬光等人全盤否定新法,主張保留其中的合理內容,但從總體政治立場來說,一直以來反對和批評的立場並未改變。因此,無論是當時的政治大勢還是蘇軾個人的立場,都決定了這篇制詞的基本取向。不過,追贈太傅,在王安石去世後為之續增一份哀榮,按照慣例應屬美詞。……但在這篇制詞之中,對於王安石卻不可以顯斥。這對蘇軾是一個挑戰。
在蘇軾看來,“瞿、聃”可以帶來亡國禍民之災,而王安石的“新學”,亦即新法的政治理論基礎,乃是以“晚師”之佛老僭越和違背“少學”之孔孟。在此,蘇軾同樣是在聲色不動之間,借“少學”與“晚師”的對比提醒人們思考:以這樣僭越和悖逆的姿態重新解釋“六藝之遺文”,除了片面“斷以己意”以外,還能有怎樣的結論呢?把百家學說視如“糠秕”,以新學“作新斯人”,除了“枉人之材,窒人之耳目”以外,還能有怎樣的結果呢?縱觀全文,蘇軾從新法實踐及其理論基礎等兩個根本方面,對王安石作出蓋棺之論。當然,這樣寓貶於褒的評價主要針對王安石的政治主張,對於王安石個人的人格精神和操守,蘇軾依然給予了高度的讚美。
高尚的思想情操 這樣的評價,已超越了政見,上升到更高的層次,他以“作新斯人”來寫王安石,既是他對王安石的新認識,也是他夫子自道。他在黃州時,就已“作新人”了,從蘇軾變成蘇東坡,現在他為皇帝代筆,對王安石作蓋棺之論,就要用一種新的氣象“作新斯人”。此文一出,人人都說好,連惡毒咒罵王安石的人都無話可說,可文章究竟好在哪裡?當時的司馬光不懂,後來的朱、陸也沒有讀懂,它之所以能超越所有對立和分歧,就因為覺醒了思想者的共和意識。
名家點評
宋·郎曄《經進東坡文集事略·王安石贈太傅注》卷三九:“此雖褒詞,然其言皆有微意,覽者當自得之。”
清·蔡上翔《王荊公年譜考略》卷二十四:“此皆蘇子由衷之言,洵為王公沒世之光。 “晚師瞿聃”一語,似不必有。公以經術自命,終生未之有易。蘇黃二公所著,尤喜說佛。若以此為定評,不知二公所以自為又何以雲也?”
清·儲欣《唐宋十大家全集錄·東坡全集錄》卷七:“傳神!傳神!安石、惠卿,一贈,一責,俱使有識旁觀代其人地。”
作者簡介
蘇軾 (1037—1101年),著名文學家。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福昌縣主簿、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召直史館。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知湖州時,以訕謗系御史台獄,次年貶黃州團練使,築室於東坡,自號東坡居士。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還朝,為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知制誥。紹聖元年(1094年),又被劾奏譏斥先朝,遠貶惠州、儋州。元符三年(1100年),始被召北歸,次年卒於常州。享年六十六歲,諡號“文忠”。
蘇軾詩、詞、文、書、畫皆工,是繼歐陽修之後北宋文壇的領袖人物。詞存340餘首,具有廣闊的社會內容,將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精神擴大到詞的領域,掃除了晚唐五代以來的傳統詞風,開創了與婉約派並立的豪放派,擴大了詞的題材,豐富了詞的意境,衝破了詩莊詞媚的界限,對詞的革新和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作品今存《東坡全集》115卷。詞有《東坡樂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