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衛生局

玉溪市衛生局

玉溪市衛生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衛生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巨觀管理;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建立科學化、制度化的人事制度。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研究擬定我市衛生工作的相關條例、政策和管理辦法,技術管理標準和實施辦法。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對社會經濟發展的統一要求,研究提出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制定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協調組織和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三)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危害我市人民民眾健康的嚴重疾病的防潮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和監測。開展城鄉愛國衛生動力,指導農村改水改廁,普及衛生科普知識,提高廣大民眾的衛生保健意識。

(四)依照《母嬰保健法》,研究制定全市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婦女、兒童衛生保健,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新生兒死亡率,提高婦女兒童的健康水平。

(五)貫徹以農村為重點的方針,研究制定農村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我市貧困縣醫院建設和農村三級醫療防保網建設,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

(六)研究指導醫療改革,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強巨觀管理,並逐步實行衛生工作全行業管理。制定並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審查、認可醫務人員從業資格,審批、核發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審查、認可醫務人員從業資格,審批、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嬉鬧和完善醫療技術套用、大型醫療設備的審批准入初審制度。

(七)研究制定全市醫學科技、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我市重大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與套用。

(八)繼承和發揚祖國醫學遺產,認真貫徹《雲南省中發展條例》,建立健全中醫醫療、教學、民族醫藥開發的管理髮展體系,振興玉溪市中醫藥事業。

(九)貫徹執行《獻血法》,依法監督管理市中心血站及全市臨床用血質量。

(十)依照《食品衛生法》及屬地反覆無常,監督管理食品衛生、職業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提高人民民眾健康水平。

(十一)對全市各種重大突發事件和災情的醫療救護工作以及全市的重大活動組織實施保障。

(十二)組織實施全市衛生人員專業技術職務、技術等級資格認定工作推薦、上報及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落實全市衛生人員勞動工資及醫療性津貼政策,做好離人員的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高度全市衛生技術辦量,對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商情、疾病的發生的蔓延。

(十四)組織、協調、管理和監督衛生合作項目的實施、積極爭取國際組織及國內處民間組織對我市衛生工作的交流和支持。

(十五)承擔市愛滋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開展全市愛國衛生運動工作,政府組織、地方負責、部門協調、民眾動手、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方針和方法,統籌規劃協調治理社會大衛生,協調各部門共同履行職能,動員全社會參與,創造新經驗開創新局面,確保全市人民健康辦實事、做貢獻。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擔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八)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加強全市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行業作風建設和職業首先建設及紀檢、監察工作,實施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十九)直接管理和監督市級直屬醫療衛生機構和市中心城區醫療市場及公共衛生。

(二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市衛生局設7個職能處室(正科級):

(一)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定衛生工作重大政策,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和日常工作,制訂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機關財務、行政事務、新聞、資產、房產、信息、檔案管理、上情下達、信訪以及保衛工作。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 人事教育處

研究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和衛生技術人員管理辦法,指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負責市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和專家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和任命市直屬醫療衛生單位的領導幹部。

負責局機關及市直屬醫療衛生單位的黨群工作和局機關老幹部管理工作。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 計畫財務處

研究提出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擬定區域衛生規劃和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監督衛生財務管理規章的執行,對全市衛生建設項目實施監督管理。衛生綜合統計及財務內部審計工作。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負責衛生綜合統計及財務內部審計工作。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負責大型醫療設備的準入初審和許可證的上報審批工作,負責市直單位的經費領撥核報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經費收支管理工作,承擔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 醫教中醫處

貫徹執行《執業醫師法》、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擬定醫療機構的設定規範。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的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醫療救護。審查、註冊認可醫務人員從業管理,審批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擬批醫療廣告,指導中等醫學教育教學工作。

制定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綜合管理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藥的醫療教學科研工作。指導全市中醫醫院的分級管理工作,對綜合醫院中醫和鄉村中醫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加強中藥、民族醫藥資源的研究開發和中醫藥事業繼承工作。

(五) 疾病控制處(玉溪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定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 的綜合防治、監測和疫情報告,對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負責衛生許可證的審批核發工作。承辦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 基層與婦幼保健處

研究撰寫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的民菜規劃和服務標準,並指導實施。研究指導城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的改革。制定婦幼衛生保健、初級衛生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考核審批核發《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考核合格證》,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 衛生法制與監督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衛生法律法規,組織協調衛生規範性檔案技術規範、標準的撰寫報批及備案工作。依法承擔轄區內的衛生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複議、聽證、行政控控訴訟和行政賠償等職責,對同級衛生監督所和衛生監督執法檢測檢驗出證機構實施管理和監督。負責衛生監督人員資格認證、證件發放和隊伍管理。負責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和衛生法制建設。負責面關衛生法制工作制度建設,落實部門執法責任制。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玉溪市衛生局機關編制26名,其中行政編制23名,事業編制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職處室領導職數9名,縣級非領導職數2名,其他非領導職務的設定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動態

玉溪市衛生局學習市委工作會議和省衛生廳黨組中心組集中會議精神

2013年8月9日上午,市衛生局召開職工會議,傳達學習市委工作會議和省衛生廳黨組中心組集中學習暨衛生工作推進培訓會議精神。

市衛生局局長馬躍武主持會議。局黨組書記李丁全認真傳達了市委工作會議和省衛生廳黨組中心組學習會議精神,並就貫徹落實好會議精神提出了要求。市第四紀工委綜合科科長儲建玲參加會議。

李丁全指出,雖然上半年全市衛生工作健康持續發展,但還存在著一些業務指標雖然時間過半,任務還沒有過半,單項不夠突出,整體不夠全面的問題。為此,全市衛生系統幹部職工要認真貫徹落實好市委工作會議精神和省衛生廳黨組中心組集中學習既衛生工作推進培訓會議精神,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理清思路,突出重點,變壓力為動力,變一般為超常,變滿足為追求,變慢跑為快跑。加強緊迫感,增強責任感,增強上進感,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會議精神上來;

二是要理清思路,突出重點,奮起直追,剋期完成2013年各項目標任務。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省衛生廳的工作要求 ,加快推進市兒童醫院、市醫院改擴建、市中醫院並遷及北片區新醫院建設,突出抓好省政府20件實事中衛生工作的4件事及省衛生廳安排的重點工作,即:光明工程、婦幼健康計畫、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建設、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治療、尿毒症病人的治療及每個縣醫院透析室建設、新農合資金安全有效運營管理、醫務人員培訓等。對以上工作省市都將實行月報制、通報制、督導制、問責制,確保圓滿完成任務,不出問題,不拖後腿,不打折扣。

三是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防微杜漸。各級醫療衛生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在“教育、制度、監督、懲治”八個字上作好文章。主要領導作為行風建設、醫德醫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大教育力度,用正反兩方面的例子教育感化。要完善各項制度,把權力、動力關進制度籠子。加強督促檢查、督導、指導,突出一個早字,早提醒、早防範、把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要加大懲治力度,絕不手軟,施不姑息。

四是要加強黨的建設,機關黨委、各支部都要嚴格按照黨章規定開好黨委會、支部會,過好組織生活。黨員要嚴格按照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確保共產黨員先進性,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上要積極,學習上要刻苦,生活上要儉樸,作風上要踏實,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要堅定,在困難時刻要勇於當先,在紀律上要嚴格要求自己,在學習、生活、工作中力爭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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