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八)管理市對外友好協會的工作。 (九)管理、協調我市國際合作項目的有關事宜。 (十)承辦玉溪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外事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關於玉溪市市縣鄉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玉發[2001]44號)檔案精神,設定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為主管全市外事工作的市政工作部門。
一、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中央的對外方針政策和各項涉外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對外事工作的指示、部署。根據授權,協調有關部門的外事活動,督促、檢查我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執行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澆和遵守外事紀律的情況。
(二) 做好我市外事調查研究,了解掌握我市外事工作情況,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我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指導協調各縣(區)外事工作。
(三) 辦理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政協的對外事務。負責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議會外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使館人員。根據上級外事部門的安排和要求,負責指導和組織各類來訪外賓的接待工作。
(四) 統一辦理各縣(區)、市直各部門派遣臨時因公出國人員和因公赴港澳人員的市內有關手續。協助、督促有關部門對出訪人員進行外事紀律教育。了解掌握出訪活動情況和出訪成果。負責辦理邀請外國人來我市訪問或工作的上呈報告以及市內的有關手續。
(五)協助有關部門了解外國人在我市活動的情況,以及有關國家政治、經濟、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情況和動態,並提出開展工作的建議。
(六)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外宣傳。協同有關部門編輯發行我市對外宣傳品,做好對外參觀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到玉溪市境內的外國記者的管理工作。
(七) 配合有關部門管理在我市的外國專家及在我市學習的外國人。處理或有關部門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事項。
(八)管理市對外友好協會的工作。指導我市民間的對外交往工作。
(九)管理、協調我市國際合作項目的有關事宜。辦理我市有關單位或部門申辦、承辦或協辦國際會議以及接受國外援助涉外事項的審核、報批等有關工作。
(十)承辦玉溪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外事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編制6名,其中行政編制5名,事業編制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縣級非領導職數1名,其他非領導職務的設定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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