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
詞語信息【詞目】玉帛
【拼音】yùbó
【釋義】
1、玉器絲綢。古代典禮所用,泛指禮器。也指諸侯朝會時的禮物: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化干戈為玉帛。
2、泛指財富:子女玉帛則君有之。
【近義詞】財寶
【反義詞】干戈
詳細解釋
玉字從王,域聲,本義為美石製作的雕刻有王室圖案(即所謂“饕餮紋”、“獸面紋”、“羊頭”、“飛廉”)的器物(典型如琮、璜之類);帛字從白從巾,白聲。“白”本義為“虛空”,在此指“空前”,又指“白色”;“巾”指具有一定幅度的絲質布料。“白”與“巾”聯合起來表示“頂級的白色的絲布”,也有恭維被贈送者為“大伯”的意思(帛指頂級絲布,伯指兄弟排行老大,二字發音相同,構字原理也相同)。所以,“玉帛”本義指在王者領有的地域內(用“玉”表示這一點),諸侯都是兄弟,彼此尊對方為大伯(用“帛”表示這一點)。故“玉帛”本義為“兄弟親如一家,共尊家長——天子”,引申義為“和平共處”。今日藏族獻給貴客的“哈達”,應即古代互贈玉帛習俗的遺風。“哈達”就是“帛”,不但形制相同,功能也相同。藏漢之為兄弟,久矣。
1、圭璋和束帛。古代祭祀、會盟、朝聘等均用之。
《周禮[1]·春官·肆師》:“立大祭用玉帛牲牷。”《左傳·哀公七年》:“禹合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東周列國志》第六回:“州吁大喜。當備玉帛禮儀,命上大夫石厚護駕,往陳國進發。”
2、徵聘賢士。
晉棗據《雜詩》:“開國建元士,玉帛聘賢良。”晉葛洪《抱朴子·審舉》:“施玉帛於丘園,馳翹車於巖藪。”
3、古代諸侯會盟執玉帛,故又用以表示和好。
《左傳·僖公十五年》:“上天降災,使我兩君匪以玉帛相見,而以興戎。”清薛福成《代李伯相籌議日本改約暫宜緩允疏》:“中國與英法兩國立約,皆先兵戎而後玉帛。”老舍《茶館》第一幕:“三五十口子打手,經調人東說西說,便都喝碗茶,吃碗爛肉麵,就可以化干戈為玉帛了。”
4、借指執獻玉帛的諸侯或外國使者。
唐柳宗元《塗山銘》:“﹝禹﹞乃朝玉帛,以混經制。”唐常建《塞下曲》:“玉帛朝回望帝鄉,烏孫歸去不稱王。”宋陸游《長歌行》:“萬國朝未央,玉帛來聯翩。”
5、泛指財富。
晉葛洪《抱朴子·嘉遯》:“謂榮顯為不幸,以玉帛為草土。”元王實甫《西廂記》第四本第一折:“春意透酥胸,春色橫眉黛,賤卻人間玉帛。”魯迅《墳·堅壁清野主義》:“古聖人所教的‘慢藏誨盜,冶容誨淫,就是說子女玉帛的處理方法,是應該堅壁清野的。”
【相關詞語】
玉帛笙歌【反義詞】金戈鐵馬
簡介
玉帛 yù bó 玉帛yùbó玉字從王,域聲,本義為美石製作的雕刻有王室圖案(即所謂“饕餮紋”、“獸面紋”、“羊頭”、“飛廉”)的器物(典型如琮、璜之類);帛字從白從巾,白聲。“白”本義為“虛空”,在此指“空前”,又指“白色”;“巾”指具有一定幅度的絲質布料。“白”與“巾”聯合起來表示“頂級的白色的絲布”,也有恭維被贈送者為“大伯”的意思(帛指頂級絲布,伯指兄弟排行老大,二字發音相同,構字原理也相同)。所以,“玉帛”本義指在王者領有的地域內(用“玉”表示這一點),諸侯都是兄弟,彼此尊對方為大伯(用“帛”表示這一點)。故“玉帛”本義為“兄弟親如一家,共尊家長——天子”,引申義為“和平共處”。今日藏族獻給貴客的“哈達”,應即古代互贈玉帛習俗的遺風。“哈達”就是“帛”,不但形制相同,功能也相同。藏漢之為兄弟,久矣。
1玉器絲綢。古代典禮所用,泛指禮器。也指諸侯朝會時的禮物: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化干戈為玉帛。
財富:子女玉帛則君有之。
2玉帛笙歌
3圭璋和束帛。古代祭祀、會盟、朝聘等均用之。《周禮·春官·肆師》:“立大祭用玉帛牲牷。”《左傳·哀公七年》:“ 禹 合諸侯於 塗山 ,執玉帛者萬國。”
4徵聘賢士。 晉 棗據 《雜詩》:“開國建元士,玉帛聘賢良。” 晉 葛洪 《抱朴子·審舉》:“施玉帛於丘園,馳翹車於巖藪。”
5古代諸侯會盟執玉帛,故又用以表示和好。《左傳·僖公十五年》:“上天降災,使我兩君匪以玉帛相見,而以興戎。” 清 薛福成 《代李伯相籌議日本改約暫宜緩允疏》:“ 中國 與 英 法 兩國立約,皆先兵戎而後玉帛。” 老舍 《茶館》第一幕:“三五十口子打手,經調人東說西說,便都喝碗茶,吃碗爛肉麵,就可以化干戈為玉帛了。”
6借指執獻玉帛的諸侯或外國使者。 唐 柳宗元 《塗山銘》:“﹝ 禹 ﹞乃朝玉帛,以混經制。” 唐 常建 《塞下曲》:“玉帛朝回望帝鄉, 烏孫 歸去不稱王。” 宋 陸游 《長歌行》:“萬國朝 未央 ,玉帛來聯翩。”
7泛指財富。 晉 葛洪 《抱朴子·嘉遯》:“謂榮顯為不幸,以玉帛為草土。” 元 王實甫 《西廂記》第四本第一折:“春意透酥胸,春色橫眉黛,賤卻人間玉帛。” 魯迅 《墳·堅壁清野主義》:“古聖人所教的‘慢藏誨盜,冶容誨淫’,就是說子女玉帛的處理方法,是應該堅壁清野的。”
化干戈為玉帛
huà gān gē wéi yù bó
〖解釋〗干戈:指打仗;玉帛:玉器和絲織品,指和好。比喻使戰爭轉變為和平。
〖出處〗《淮南子·原道訓》:“昔者夏鯀作三仞之城,諸侯背之,海外有狡心。禹知天下之叛也,乃壞城平池,散財物,焚甲兵,施之以德,海外賓服,四夷納職,合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
〖示例〗三五十口子打手,經調人東說西說,便都喝碗茶,吃碗爛肉麵,就可以~了。
犧牲玉帛,弗敢加也
曹劌論戰中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
曹劌(3張)
未徧,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
曹劌論戰譯文:
魯莊公十年的春天,齊國軍隊攻打魯國。魯莊公將要出兵應戰,曹劌請求見莊公。他的鄉里人說:“做大官的人會謀劃這件事,你又何必參與呢?”曹劌說:“做大官的人見識短淺,不能深謀遠慮。”於是他入朝拜見莊公。
曹劌問莊公:“您憑藉什麼去同齊國作戰?莊公答道;“衣食一類用來安身的物品,我不敢獨自享用,必定要分一些給別人。”曹劌說:“這種小恩小惠沒有遍及每個民眾,他們不會跟從您去作戰的。”莊公說;“祭祀用的牲畜、寶玉和絲綢,我不敢誇大,一定要忠實誠信。”曹劌答道:“這種小信不足以使鬼神信任,鬼神是不會賜福的。”莊公說;“大大小小的官司案件,雖然不能—一明稟,也一定要處理得合乎情理。”曹劌說;“這是盡心盡力為民辦事的表現,可以憑這個同齊國打仗。打仗的時候,請讓我跟您一同去。”[2]
春秋左傳
《左傳》相傳是春秋末期的魯國史官左丘明所著。唐朝的劉知幾《史通·六家》:“左傳家者,其先出於左丘明。”此後,有許多學者也持懷疑態度。很多人都認為寫《左傳》的左氏並非左丘明。現在一般認為《左傳》非一時一人所作,成書時間大約在戰國中期(前4世紀中葉),是由戰國時的一些學者編撰而成,其中主要部分可能是左丘明所寫。但也有可能不是左丘明而是其他戰國時人編寫。
犧牲玉帛(bó):古代祭祀用的祭品。犧牲,指豬、牛、羊等。玉帛,玉和絲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