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候選人

獨立候選人

“獨立候選人”一說,源自於西方選舉制度,就是不代表任何黨派參選的候選人。媒體所稱人大代表“獨立候選人”,規範用語應為“選民十人以上推薦的人大代表候選人”。媒體所稱的“獨立候選人”實際上是指:在人大代表直接選舉過程中,非經政黨和團體提名推薦,經過自身努力獲得選民聯名提名推薦的人大代表候選人。嚴格法律意義上,人大代表沒有“獨立候選人”一說,除“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外,還有“選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選舉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 獨立候選人的出現,並非新鮮事。過去十多年,北京、深圳等地一直都有獨立候選人競選人大代表的案例。他們當中既有成功也有失敗。北京市海淀區、東城區,都有過獨立候選人當選人大代表的先例。而在2011年,隨著微博的興起,獨立參選人大代表的人士多過了往年,表現也更為活躍。微博,為他們表達自己的參選意願、凝聚人氣提供了一個平台。

注意哪些事項

(一)要確定選區,主動依法登記選民。首先,要搞清選區劃分情況。選舉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選區可以按居住狀況劃分,也可以按生產單位、事業單位、工作單位劃分”。一般情況下,選區劃分按居住地進行劃分,如:農村以村為基本單位劃分,城鎮以社區為基本單位劃分;但也有按生產單位、事業單位、工作單位劃分的系統選區,如:將區域內大中專院校單獨劃分選區,有利於選舉產生知識分子類型的代表。如果你有意參選人大代表,就要了解清楚選民登記時你應該或可能被登記到哪個選區;或做到心中有數,你應該在哪個選區參選更有利。其次,要主動登記選民。搞清選區劃分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後,你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你參選的選區去主動登記選民。選民登記一般按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進行登記,如果你不主動去登記選民,你就有可能被登記在戶口所在地的選區;如果你計畫參選的選區既不是戶口所在地又不是居住地,那么你就要取得戶口所在地的相關證明材料,到你參選的選區主動進行登記選民,因為每一公民只能登記一處選民。最後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法律沒有明確候選人必須是本選區選民,但作為“獨立候選人”來說,還是變被動的“選民登記”為主動的“登記選民”為好,到你參選的選區去依法登記選民。

(二)選擇選舉委員會認可合法的參選方式。選舉法第五十六條明確規定:“主持選舉的機構發現有破壞選舉的行為或者收到對破壞選舉行為的舉報,應當及時依法調查處理;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及時移送有關機關予以處理”。選舉委員會作為直接選舉人大代表的主持機構,不僅有對選舉異議的處置權,一定意義上來說還有對參與選舉行為是否合法的解釋權和認定權。“獨立候選人”的參選行為,實際上就是競選行為,而競選暫未被寫入我國的選舉法律之中,如何界定“獨立候選人”競選行為是否合法,一定程度上選舉委員會“說了算”。

(三)要有“鐵桿”的聯名推薦人。選舉法規定,提名推薦直選的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候選人,需要所在選區的選民十人以上聯名推薦,方有可能成為代表候選人。這裡所要說的是,尋求選民聯名推薦簽名要儘可能多一些,以防止出現聯名人不符合條件或“臨陣退卻”而不足法定聯名人數,以確保足夠的法定聯名人數;同時,選民聯名不能一“簽”了之,還應該要不遺餘力的助選。這裡要注意,聯名推薦簽名不要“算自己一個”,雖然法律沒有明確可否,但還是要避免“毛遂自薦”為好。

(四)要有讓選民熟知認可的代表形象。“獨立候選人”參選人大代表,不是靠微博上的“冬粉”多少來決定,而是要靠實實在在的選票來論成敗。網路名人,凝聚人氣的客群是網民,而網民不等於現實中所在選區的選民,很可能你所參選的選區選民是網民的只是“冰山一角”。因此,“獨立候選人”要尋求選舉委員會支持,爭取儘可能多的與選民見面表現自己的機會,讓所在選區絕大多數選民熟知認可,這樣才有機會。為什麼說要尋求選舉委員會支持呢?因為關於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的問題,法律是有明確的限定。選舉法最近一次修正將原規定“選舉委員會可以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回答選民的問題。”調整規定為“選舉委員會根據選民的要求,應當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由代表候選人介紹本人的情況,回答選民的問題。”(選舉法第三十三條)。這一調整,實際上是在限制代表候選人主動要求與選民見面,以防止出現選舉過程中的“不當”行為。關於這一點,選舉法在修正過程中就有過討論:選舉法第五次修正時,草案一開始規定:“選舉委員會根據選民或者代表候選人的要求,應當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介紹本人的情況,回答選民的問題。”應該說進步不小;然而,最後定稿還是刪除了代表候選人要求與選民見面的規定,法律的調整是不言而喻的。

多市出現獨立候選人

非選選情

今年的地方人大選舉中,我國民間不斷湧現出一批獨立候選人。先後有江西下崗女工劉萍、廣州市民天涯社區商務運營總監梁樹新、社會評論家李承鵬、專欄作家五嶽散人等公開宣布參加當地人大選舉,,迄今通過微博宣布獨立參選各地區縣選舉的就有30-50人。其中,專欄作家五嶽散人宣布參選北京昌平區人大代表;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丹紅宣布參選北京海淀區人大代表;媒體人徐春柳宣布參選北京東城區人大代表選舉。

參選檄博

早在2011年4月初,江西新余市下崗女工劉萍宣布參加當地的人大選舉。她表示自己不是官員,但有一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決心,長期堅守在維權戰線,雖然能力有限,但如果當選人大代表,將竭盡全力反映百姓民聲。“關注在崗員工收入,要求收入分配公開透明,監督帶薪休假的實施,法定假日加班工資必須按規定給付。養老保險,公積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一系列民生問題”“我是一個普通的公民,我還是一個母親,我也是一個長期奔波在維權戰線的鬥士!我不畏強權,我堅信,不管我是否當選,我都將一如既往的為民請願,為百姓發聲,您給我權力,我為您代言,您給我陽光,我就為你燦爛 !”。

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夏商宣布參選上海靜安區人大代表。他對21世紀經濟報導表示:“參選是憲法和選舉法賦予的權利,我依照這個權利來做事,所以心情不會有變化。不能把參選看成是‘革命性’的行為,這只是履行普通的公民權利,完全在法律範圍之內”。

在回答為什麼要參選成都市武侯區人大代表的提問時,獨立候選人李承鵬在其部落格中寫道:“至少,我們可以讓大家有生以來第一次親眼看到,真的中國選票長得什麼樣子?事實上,只有選票才能證明你是真正的中國人,你平生第一次可以填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字樣”。

《中國日報》總編輯助理,專欄作家五嶽散人(姚博),6月2號在其部落格中發出了自己的聲音,自從宣布獨立參選區縣人大代表之後,雖然收穫的大多都是鼓勵,但有些所謂的“質疑”,已經到了扣帽子打棍子的程度,那就不僅超越了質疑的範圍,甚至就是打算從根本上斷絕任何人獨立參選的可能性了。五嶽散人表示,首先,獨立參選是一個政治性的事件,與廣義的文化完全不是一個概念,用中國傳統上還算寬容的文化,偷換了其實一直就不太寬容的政治。其次,把獨立參選偷換成某種“對抗性”的行為。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