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用

獨用一種寫作格式。中古的韻書中規定某些韻部只能自己單獨用為押韻,不與其他韻部的字通押,往往註明“獨”字,這就表示該韻部為獨用的韻部。

寫作格式

中古的韻書中規定某些韻部只能自己單獨用為押韻,不與其他韻部的字通押,往往註明“獨”字,這就表示該韻部為獨用的韻部。

格式示例

《廣韻》中規定東韻只能獨用,人們作詩就不能將本韻字與他韻字混押。獨用是與“合用”或“同用”相對的。曠韻》中規定獨用的韻部(以平賅平、上、去、入)有:東、江、微、魚、齊、餚、豪、麻、青、侵等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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