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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政治傳統--卷一》作 者:【美】麥可·沃爾澤 等編,劉平 等譯出 版 社: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09
版 次:1
頁數:551字數:505000開本:16開
ISBN:9787561784075
包裝:精裝
《猶太政治傳統--卷二》
作 者:【美】麥可·沃爾澤 等編,馮潔音 譯出 版 社: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1-9-1
版次:1
頁數:596字數:480000開本:16開
印刷時間:2011-9-1紙張:膠版紙
印次:1
I S B N:9787561781920
包裝:精裝
內容簡介
《猶太政治傳統--卷一》猶太教是先以神為中心、後以經文為中心的宗教;也就是說,它以最大膽、影響最深遠的權威為起點。全能的神已經傳送一本神聖的經文。神言說或至少已經言說;經文可以閱讀。在權威之中還有什麼必不可少的呢?事實上,神和經文僅僅是起點,這是因為神要求——這是猶太人的理解——一個民族準備好聆聽並遵守他的話語;他的話語保存其中的經文必定需要解釋、闡釋和運用:單純的閱讀是不足夠的。這個民族是如何組織和領導的呢?在法庭、集會和學校誰為神說話?神和經文權威要求人類權威採取哪種結構?本卷就是討論這些問題:它們是政治問題中的開端。
《猶太政治傳統--卷二》
本卷處理猶太人的資格問題。核心是兩個提問:誰是猶太人?誰不是猶太人?第一個問題涉及團體內部的平等和不平等:是否有不同程度的成員資格?不同種類的成員資格?第二個問題需要我們思考與“他人”的關係,包括恐懼、敵意,還有尊重等決定多種可能性的相互衝突的情感和態度。這些都和政治大有關係。正如後來羅馬公民權的授予問題一樣,成員資格的問題歷來是政治的核心問題所在。還是讓我們跟隨著這本書,回到猶太人《聖經》的開端吧。
目錄
《猶太政治傳統--卷一》前言與致謝/1
導論:猶太政治傳統(麥可·沃爾澤) /1
文本的篩選、翻譯和編排(梅納赫姆·洛伯鮑姆、諾亞·佐哈) /12
律法、故事、解釋:閱讀拉比文本(麥可·費希拜因) /19
英漢對照縮略表/36
導言/1
第一章 聖約:神的律法與人的公意/3
導言/3
聖經中的聖約/7
聖約與公意/22
聖約承諾的範圍/28
第二章 啟示:《托拉》和理性/40
導言/40
自然法、理性和啟示:經典中的爭論/45
啟示、道德和禮儀:現代爭論/68
第三章 君王/97
導言/97
《聖經》中的君主論/104
君王憲法/119
君主制批判/133
托拉領域和政治領域/142
第四章 祭司/151
導言/151
《聖經》中聖潔的祭司/154
第二聖殿時期:執政的祭司/164
從祭司到賢哲時期/179
第五章 先知/182
導言/182
先知蒙召/188
挑戰政治的先知/192
神的話語:真、假和解釋/201
中世紀先知:阿布拉菲亞之爭/216
第六章 拉比與賢哲/225
導言/225
猶太律法的守護者/231
超越先知/235
口傳律法的權威/250
中世紀的爭論:卡拉派和拉比派/257
現代的關注點:猶太律法創新和拉比權威/265
第七章 爭論和異議/281
導言/281
多數派和少數派/288
個人的知識與責任/291
反抗的長老:制度上的權威/294
與異議共存/304
中世紀的爭論:服從的價值/313
現代爭論:權威問題/324
第八章 城裡的賢士/344
導言/344
《塔木德》中的依據/349
早期阿什肯納茲猶太人證明卡哈爾的權威/354
早期西班牙猶太人限制卡哈爾的權威/360
發展卡哈爾理論/362
卡哈爾和拉比/379
第九章 外邦人的國家/390
導言/390
非猶太權威的合法性/394
現代爭論:民法與宗教律法/409
第十章 以色列國/422
導言/422
法律和政治連續性/427
以色列國的宗教意義/437
猶太和民主國家/457
名稱辭彙表/479
術語辭彙表/495
評論人名錄/505
《聖經》與拉比文獻索引/507
人名索引/517
總索引/531
密西拿目錄表/547
譯後記/550
附錄:第一至四卷總目錄/552
《猶太政治傳統--卷二》
前言與致謝/1
文本翻譯和介紹(梅納赫姆·洛伯鮑姆、諾亞·佐哈)/1
關於成員資格的術語(梅納赫姆·洛伯鮑姆、諾亞·佐哈)/6
導言/1
第十一章 揀選/7
導言/7
揀選的意義/12
中世紀範例/24
宗教和民族主義/29
至死不渝/72
第十二章 社會等級制度/98
導言/98
族系:出身好與出身差/102
崇拜:祭司與平信徒/112
《托拉》:智者和無知者/118
書摘
導論:猶太政治傳統在西方思想中,將國家與政治聯合在一起的觀念很普遍。沒有國家的地位、主權和強制力量,就不會出現像政府部門這樣的機構;由此也不會產生諸如此類的政治標準問題:政府合法而權威的代理人是誰?他們的權威來自哪裡?這種權威施展於怎樣的民眾頭上?這種權威的目的是什麼、會有怎樣的局限性、可行性又如何?人們可以就不同的政治機構和團體,從古代的亞述考察到現代的美國,來回答這些問題;也可以從聖經時代的以色列民族,和重建後的以色列國公民的這一角度去回答它們。然而,對於猶太人來說,人們普遍相信的卻是:所有的答案都是不可能的,這樣的問題甚至根本不會產生。公元70年那場反抗羅馬的大起義遭到鎮壓、耶路撒冷聖殿被毀、此後至今,猶太人將近2000年沒有自己的國家、主權機構、強制力量,甚至政治可以去想,因此他們沒有政治思想可言。對於許多作家來說,不論他們是猶太人或是非猶太人,猶太人與政治無關的狀況,過去是,現在依然是他們最感興趣的話題。
然而不論有無國家主權,政治總歸普遍存在。散居在外的猶太社區設法組織共同生活——先是在古巴比倫,然後是在埃及、敘利亞和羅馬,最終遍布整個歐洲和北非。他們就分配權力和影響力作出政治選擇;發展甚至實施一系列律法措施,為了維護公共安全、福利、宗教和教育而向他們的社區成員徵稅;維繫同非猶太官方之間的這種或那種關係。同時,他們還通過尋求限制猶太人或非猶太人使用權力,防止出現腐敗的結果。所有這些都需要有想法和行動、討論和決定。然而這些想法和爭論,並沒有局限在分散各地的流放社區當下高度緊張的生活里,相反,猶太人民時時記得他們祖先的政治史——大衛王國、他的繼承者和第二共和國時期的祭司政權,而且他們憧憬著彌賽亞的復興。
[xxii]隨之一種思想傳統興起。這種傳統在形式上屬於神學和法律而非自治政治,但其實質仍然具有政治性。它的出發點始終是被理解為神啟示的話語的《希伯來文聖經》。但是,因為散居各地的猶太作家們不能再現聖經經文裡所描述的經驗,他們被迫只能徹底重新解釋其中的意義,或者更好一點的是,不斷重新解釋其中的意義。這主要體現在《塔木德》以及由傳說和寓言組成、旨在複述和擴展聖經敘事的米德拉什
或拉比經解文集之中;還體現在對《聖經》和《塔木德》的評註、律法問答錄之中;偶爾它也不完全地體現在哲學論文之中。這種解釋傳統從來沒有以教條或理論一類固定形式出現過。雖然如此,它確實展現出一定的思想特徵模式,其中包括主題、關切的事、潮流和內在張力等方面;同時,它作為研究的對象和啟迪思想的寶貴來源,也是我們大力推薦的材料。
其中的一個內在張力來自於政治自身的矛盾。可以這樣理解,作為人類處理物質需要、社會衝突和自然災害的形式,政治事業已經被聖經先知們貶低了。他們似乎更願意選擇徹底地信賴神來替代“智慧”或政治。在流放中,這種貶低採取一種儘管相關但卻不同的形式;這種認為政治在大多數時候是關於戰爭和征服、屠殺和被殺、神已經將以色列民族從這些敵對和災難性的活動中分別出來的信念,注定它具有獨特的存在方式。政治是為異教徒準備的。這樣的論斷代表以色列人適應流放生活,甚至為流放辯護。但是,在猶太作家們中間,它從來不是唯一或主導性的觀點。日常的法律和政治實踐以及對這種實踐的種種反思證明上述觀點是虛假的,正是這種反思構成猶太文學中的一個重要部分。
使這類著作具有獨特性,並大致形成統一的傳統,同時標記其範圍的因素,正是它具有跨文本性。許多作家求助於相同的權威經文及其所關注的關鍵事件,例如:逃離埃及,西奈山上神向以色列啟示自己並與其立約,征服應許之地,在掃羅和大衛王時代建立君主制,之後的征服和叛亂,對外和對內的戰爭,最終帶來的毀滅、失喪和流放。由此他們已經提到政治問題。還是這些作家,雖然他們極端分散且缺乏所有現代[xiiii]的通訊工具,仍不斷提到彼此,同意或反對其他作家對聖經文本和事件所作出的新解釋。引用和相互引用由此形成傳統,但是,這些猶太作家們也具有粗略相似的政治經歷,這對於傳統保持一致性至關重要:19世紀猶太人獲得解放,承認他們中大多數人具有所生活地區的公民身份,此前,他們在任何地方都不是公民,服從非猶太人的統治,被限制在各個附屬的、不安全和易受攻擊的社區里。
決定退出這種參照體系、避免或逃離共同經驗的作家們,不屬於猶太政治傳統的一部分,儘管他們仍是著述政治的猶太人。例如,馬克思(KarlMarx)研究階級鬥爭學說,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論述移情和政治領袖,涂爾幹(EmileDurkheim)討論有關社會主義和“道德教育”的學說,西美爾(Georg Simmel)論及貨幣哲學等,這些作品的內容都不在此猶太政治傳統之內。但是,斯賓諾莎的神學政治論卻屬於此傳統,儘管他被開除教籍,這是因為他寫作的時候頭腦中始終有一種傳統:《希伯來文聖經》是他寫作的第一手材料;中世紀最偉大的猶太哲學家邁蒙尼德是他重要的參考來源。現代世俗作家如阿哈德?哈-阿姆(AhadHa?Am),即亞瑟?金斯伯格(Asher Ginzberg),和博蒂澤夫斯基(Micha JosefBerdiczewsky)受教育於東歐猶太社區,現在仍熟悉這個傳統並在其框架下寫作,或者至少以此傳統為起點——即使他們寫作的目的之一是反傳統主義意義上的批判:批判正是參與的一種形式。比較而言,他們的後繼者中卻有許多人,在很大程度上對此傳統一無所知,並且完全脫離了這個傳統。
整個猶太政治傳統是我們這套叢書的主題。就此而言,我們的目的有三個方面。
首先再現:我們願意將其中的主要文本和論證,呈現給新一代的學者和潛在的參與者。我們多年閱讀和磋商,其中的心血已經注入到這個嘗試之中:我們徵詢意見,專研文本,傳閱書目,研究更多的文本。伴隨頭腦中的是有關政治機構和權威的一系列疑問,我們發現從這個角度出發系統地看待猶太政治傳統的做法,之前並沒有人涉及。於是選文就這樣產生了:熟悉的文本被置於新的語境之中,晦澀和被忽視的文本進入政治視野。當然我們必須承認,這只是一小部分,並不全面,更多的精彩還有待發現。
其次整合:我們希望將這種猶太思想,從思想隔都中分離出來,並開始考察其繼承、平行發展或反對希臘、阿拉伯、基督教和世俗人士思想模式的方式。[xxiv]“開始”一詞用在這兒非常合適,因為將這套叢書中提供的詮釋和比較,看作是對以後工作的挑戰,這本是我們的初衷。
最後評論:我們願意加入成為猶太政治傳統之標誌的論證行列,並將其推進——或者做得更好一點,在我們之間能展開討論,並由此激勵其他人也在其範圍內展開討論,在解放和自主的現代環境下將此傳統更好地推向前進。
有關政治的猶太作品通常採用法律形式。政治問題以法律案例的形式形成,用法律術語來表述,甚至對法律框架之外處理的危險問題,也是如此,例如,政治領袖要有必要的謹慎,司法上要慎重,採取緊急行動。對於一些作家,神學和哲學為法律爭論提供一個重要的背景,若沒有它們,一些最有趣的地方難以理解。但是,猶太政治傳統本身卻很少有著述明確致力於政治神學或政治哲學。它最具典型的體裁還是評註。
聖經經文已經以內在解釋進程為特徵,並由此顯明如何套用、闡釋和修訂律法。因為律法是神所啟示的,所以不能被否認或廢棄。但是,徹底以文本為中心的傳統只能部分地從居於核心地位的啟示中獲得;在其他中心喪失的情況下,即在嚴重缺乏由土地、聖地和國家構成的大部分猶太歷史的情況下,它具有次要來源。關鍵的文本,即《希伯來文聖經》和《塔木德》,發揮替補家園一樣的功能;它們是包羅萬象的律法和故事彙編,然而,在不斷需要解經和提煉中,它們則可能也像家一樣被重新布置和裝修。它們在不斷重現的時代風尚里,在一代又一代人手中,接受改變。理所當然,部分評註獲得經典的地位,同時反過來它也仍在繼續接受評註;傳遞不斷的傳統就顯明在一個接一個的評註之中。
此外,還有另外兩種文學體裁,正如在所有法律文學中一樣,在此也同樣值得重視。首先是法典:大部分法典是猶太人努力總結當時律法評註的結果(儘管邁蒙尼德在其著名的十四卷本《律法複述》中有志於終止這股解釋的潮流,
[xxv]同時一勞永逸地提供明確的律法解釋);其次是問答錄:即權威拉比對律法問題的回答,他們的權威常常來自於學問和虔誠,而非任何官方職位。問答錄屬律法上的套用,且往往是修正或更改律法,因此,很可能出現於未來評註家和法典編纂家的爭論之中。中世紀和近現代早期成千上萬的“問答錄”,是有關流放政治和社會生活歷史的主要資料。歷史學家們無疑將會發現這些問題比答案更為有趣,因為它們充滿每天生活經歷的細節:家庭爭論;關於遺產的紛爭;與借債、合夥關係和稅收有關的經濟摩擦;公共規章;同非猶太人做生意等等。在此套叢書中,我們將不可避免地關注這些回答。它們總是包含一些普遍性的觀點,例如關於家庭是怎樣組織的,猶太社區權威能延伸到多遠,其成員身份的含義是什麼等。
評註、法典和問答錄在近現代時期仍然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不過現在新體裁已補充進來,其中有當代風格的隨筆、文章、小冊子和書籍等。政黨時事評論家、記者、平信徒知識分子和教授也加入拉比和賢哲們的隊伍。我們這裡將所有這些人收錄進來,總是要合乎跨文本標準。另外,在20世紀作家和文本之間作出編輯上的選擇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因為對早些時期,我們只是簡單辨認出重要的作家;而對現在這個時代,我們都參與到決定哪些作者是重要的過程之中。有時,我們僅僅只是尋找一些代表性人物,並沒有主要考慮到他們的聲望或思想力量。但更多時候,我們也努力將這些人物列入,因為我們相信,他們的作品將會被人們閱讀(並評論)。
這裡幾乎沒有來自龐大的猶太神秘主義作品的選文。然而相對缺乏這種選文並沒有慣常的原因。它所反映的並非是理性主義者,以19世紀德國猶太教科學或猶太教學(WissenschaftdesJudentums)的風格,要努力阻止這部分傳統。它也不是源於堅信猶太教是“理性宗教”。我們無意去否定猶太史上的神秘主義具有重要作用;更非去掩藏它與猶太律法(halakhic,哈拉哈)著述之間交織的程度。這裡提及許多作家[xxvi],雖是律法學者,但提出的政治問題也深深地同猶太神秘主義(喀巴拉,Kabbalah)交織在一起。許多猶太神秘主義作家過去和現在都參與政治。
然而很難具體說明這些參與的政治含義。在與猶太社區及其日常難題有關的問題上,對猶太神秘主義友好的律法作家們所提出的觀點也與敵視猶太神秘主義的律法作家們沒有什麼不同。上述兩種律法作家內部所存在的差異與二者之間的差異同樣大,且是相同的差異。若我們可以歸為政治上的問題,清晰地出現在猶太神秘主義文本中,這根本就不常見。(這條規律有一個重要的例外,就是19世紀哈西德派作家們有關魅力型領袖即查迪克權威的爭論。)對神秘感興趣或篤信系統地將猶太人推向反政治立場,或變為政治寂靜主義者,抑或成為政治激進主義者,儘管在某些作家們中間,有可能會實現其中的某一個方面,但上述三種情況不屬於常例。
就猶太政治思想上的大問題,例如揀選或“選民”、聖潔的以色列地、流放經歷以及救贖的希望等,猶太神秘主義可能已經使猶太人傾向於某些特定的方向,朝向特定的教義。奇怪的是,它也可能已經引導某些作家偏向於對神揀選以色列民採取生物學觀點(仿佛猶太人成為一個不同的種族一樣),對聖潔的以色列地採用物質觀點(仿佛土地本身就對預言特別友好似的)。類似這樣的觀點在這套叢書中將再次完全展現出來。然而,猶太神秘主義並不需要這些觀點,它們在神秘傳統中的核心地位也無疑是有爭議的,對於那些對神秘傳統持友好態度的學者們尤其如此。不管怎樣,例如,就爭論不休的選民問題而言,這類爭論大多採取律法或哲學形式。所以,在我們的選文中它們通常採取這樣的形式,同時,就像讀者們很快就會發現的一樣,我們自己的評論也專門採用這些形式。那么,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套叢書僅僅代表一部分的傳統。但是,就政治而言,這無疑會是主導性部分。
我們自己對猶太政治傳統的解釋,則按照選文附加評論的形式來編排。這些選文集中置於30個標題(即三十章的題目)之下,一方面,我們要考慮最為適合猶太政治傳統的內容和章節劃分,一方面要考慮現代政治理論學者最為熟悉的資料,[xxvii]選文就是綜合考慮的折衷產物,同時為平衡彼此又加上傾向於傳統的標題。因此,諸如“政治義務”或“個人權利”的標題並未出現在這套叢書中,這是因為它們需要來自律法和教義(以及歷史)語境、加工過且必然會受到質疑的文本選段。傳統作家們不會用任何直接的方式將這樣的主題提出來的,雖然有關義務和權利的問題也在他們諸多的辯論中間接地有所體現(這些間接論及的觀點可以使用總索引來查找)。
儘管這樣的計畫可以而且應該深受歷史影響,但是,它的主要目標卻不是追求歷史真貌。為了可以繼續討論手頭上的議題,每一章節中的選文(大致)按照年代順序來安排。猶太作家們有意識地站在猶太政治傳統之內,不斷提到其中的經典作品;這種方式可以證明確實有這種性質的討論的跡象。但是,他們也生活在特定的時空;忠誠於當地的風俗和習慣;往往深受當地的政治鬥爭和思想論戰的影響。我們從這類作品中幾乎捕捉不到地方性的接觸。這屬於歷史學家們的領域,對此感興趣的讀者應該找標準的歷史書查看一下。我們強調的只是一些重大、反覆出現的問題,以及對不斷受到的政治和思想上的挑戰所作出的長期回應(或就如何回應不斷進行的爭論)。至於這些問題和回應具有哪些特徵,我們能從中學到什麼,這都屬於政治理論家們的領域。我們應該怎樣參與並延續這種思想傳統呢?其中有哪些需要批評、修正或揚棄呢?
這裡我們還無法達到另外一種歷史真貌:文選是摘錄的彙編,有如此多的作家們——可能特別多的是哲學家們,例如:邁蒙尼德、斯賓諾莎、孟德爾頌(MosesMendelssohn)和羅森茨威格(FranzRosenzweig)等,他們的思想深度和廣度是不可能在從其主要作品中摘選的短短几頁紙上展示出來的。我們只是列出他們在某一特殊問題上的角度或觀點;錯過他們就許多不同問題提出的關係錯綜複雜的見解。然而,為了再現整個猶太政治傳統,摘錄,甚至非常簡短的摘錄,常常是恰當的手段。我們節選的聖經章句與拉比們的格言、故事、律法準則、彼此的言談,以及問題,形成建構傳統思想的單元,[xxviiii]它們被人一次次引用,有時引起爭論,有時又推動爭論,有時成為確定的結論。我們摘錄許多這樣的文本,它們已經變證據經文或標準的參考文獻。就像是布萊克(WilliamBlake, 1757-1827年)的一顆沙粒,在這裡你可以找到整個世界。
指布萊克的詩作《一粒沙》: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國,掌中握無限,剎那亦永恆。——譯註
我們提供的標題數量和精確度顯然是人為的;我們意欲突出的主題事實上是重疊的;對於一個特殊文本的最好定位,有時候卻顯得不是那么確定。頻繁提到的交叉引用顯示出我們被迫分開的觀點天衣無縫。儘管如此,30個標題應該能將猶太政治傳統給學者們講明白,四個主要的部分(四卷)也有牢固充分的理由做到這一點。
我們的叢書從權威開始講起,這是因為猶太政治傳統本身就以神的權威開始,以神聖律法和神聖啟示開始。究竟有多少空間留給人類的權威和由人作出決定,這一直是個難題。由一個人、一些人或一群人來統治他人的治國之法,一直處於陰霾之下——儘管撥雲見日的努力總是在重複出現。對於猶太人來說,在遭流放和經歷被外族長期統治的日子,烏雲尤其黑沉。懷疑是猶太人面對政治權威時所持的典型態度。但是,正如現代自由主義理論所述,這並不會導致其捍衛憲政主義。相反,自由主義政府不僅受到一定的限制,而且是合法的。流放時期的許多猶太作家們發現,承認一個完全合法的政權是非常困難的,因為他們相信,這樣的政權只能以彌賽亞王國的形式來實現且一定會得到實現。此時此刻,只有拉比的權威逃過質疑,這或許是因為他們所擁有的恰恰是一個沒有政治權力的權威。直至近現代時期,除了拉比,幾乎沒有其他任何人的作品涉及到這些問題。不管怎樣,政治從來不是他們的主要興趣所在。雖然邁蒙尼德曾引用亞里士多德的話說“人是政治動物”,仍有很多證據表明,並非有很多猶太人這樣來認識自己。
對猶太作家們來說,怎樣解釋政治的重要性、如何為施行權力辯護成為一大難題。但是,就算回答這樣的問題對他們來說並不是一個緊要的任務,他們所提供的答案也往往是敏銳而富有價值的。我們已經特別突出強調公意,這不僅出於它是當代人興趣之所在,也由於早些時候它在猶太思想中開始出現並反覆論述到。甚至有猶太作家認為,神法的權威常常[xxix]建立在某種程度的公意之上。很有必要再說一遍,強調這樣的觀點並不促使猶太作家們更傾向於自由民主的論調;但是,它(以及一神論自身和對偶像崇拜的憎惡)確實使所有形式的政治威權主義難以立足。
成員身份是我們的第二個主題。誰是猶太人?這不僅是我們當代人的問題;自從公元前六世紀巴比倫之囚起,猶太人,此名稱自此時起而形成,第一次被迫將他們自己組成信仰共同體,這意味著在建立一個沒有領土疆界的共同體時,這已是猶太人生活的中心議題。從那時起,公民或國民身份和歸化、忠誠和叛國等標準政治問題,都採取與宗教相適合的形式。談談皈依和叛國、正統與異端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猶太史的特殊之處在於,這些新術語仍舊有國家和政治的意味。事實上其中含有這樣的意思:在國家權力喪失情況下,公民身份的價值獲得提升。這種提升在有關以色列的選民和使命等聖經經文中已有形可見——(可能)追朔到巴比倫流放的年代或在此之後的時段里。所有這些都需要恪守律法,這種律法又反過來要求採取團體組織的形式和政教並重的權威結構。
接下來要討論的自然是猶太社區了,主要解釋猶太社區成員有什麼樣的共同之處和他們如何組織自己的共同生活。在第二共和國垮台之後,猶太人生活在半君主的族長制(在羅馬人統治下的巴勒斯坦地區)和猶太督辦(exilarchs)制(在薩珊和穆斯林治下的巴比倫地區)的統治下,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此種權威怎樣或者是否運行,我們幾乎知道甚少。流放時期最重要的政治結構只是逐漸在西歐和北非顯露出來的:這就是卡哈爾,一個小型的自治或半自治猶太社區(普通的卡哈爾,範圍大小從十戶到幾百戶不等,雖然在近現代早期也有更大的城鎮中心)。猶太人在政治上創造的奇蹟是:歷經多個世紀持久保存這種政治結構——這是一種具有共同的律法體系的共治政權,反覆出現在不同的國家,處在各種迥異的環境之下,且沒有具備國家力量的支持(有時甚至反對之)。
[xxx]猶太人關於福利、徵稅、公共管理和司法程式的討論必然從《聖經》開始,具有決定意義的塔木德條例和規章反映了公元一世紀巴勒斯坦猶太人,和接下來四個世紀巴比倫猶太人的的政治經歷。但是,對於這些議題所持的許多最為重要的論點,不少都與卡哈爾有著特殊的關聯,對於這個政治團體,我們已經給予很大的關注。卡哈爾無論在歷史上或在象徵意義上都是重要的;它是遭流放猶太人的城邦——一個非理論上的、受歧視的真實的政治場所,依然充滿活力地頒布法令,上演無止境的爭論。猶太人從來沒有選擇或慶祝他們流放時期這種無中心的政治,然而,在由相對無權無勢所限制的範圍內,他們使其成功運轉。在我們看來,這樣的成就恰是他們的政治傳統中最令人矚目的特點。
我們最後一個主題討論政治史,將這樣的理念置於世界歷史的視野下,使所有關於權威、公民身份和社區生活的爭論具有更大的重要意義。這裡我們將研究的重點轉向從政治/神學上理解世俗時間和永恆、凡俗的地理位置和聖潔的空間。這種理解的源頭植根於聖經經文,而且同樣深刻地影響了基督教、伊斯蘭教和猶太教。對於猶太人來說,他們的重要術語是“流放”和“救贖”,他們所提出的關鍵政治議題是:首先,作為集體和個體的猶太人應當如何適應他們的流放生活;其次,在他們身上是否有一些為了救贖而有責任履行的實際工作、應當去完成的事情。再說救贖:存在或可能存在救贖政治嗎?但是,另外一個問題隨之而來,不是在猶太政治傳統文獻的內部,而是由這種傳統文獻,那么,更具體地說,由最近的猶太史提出的問題是:在流放和救贖兩個術語中有無一個折中的詞,有無一種同時避免彌賽亞式的自命不凡和流放時期政治備受輕視的政治境況嗎?只是在這套叢書的結尾,我們提出這最後一個問題。
我們所選擇和編排的選文,採用一種契合於我們意欲為讀者所展示的傳統形式,附有評註。當代政治社會理論家、道德哲學家們以及從事猶太研究以及相關領域的學者們,都被邀請參與到對選文的討論中來,撰寫相關評論——這絕非只是簡單描述或介紹其來龍去脈。[xxxi]他們以歷史分析的方式來做這項工作;然而,評註本身的要點卻遠非歷史或分析,而是參與一系列議題。我們願意將這個香火不絕的討論傳統展現給大家。當然這並不是說每一個傳統上的論戰保證會繼續下去。傳統是在經歷一系列的部分揚棄和部分採納——拒絕、修正、更新,以及通過矢志不渝的恪守,才得以生存下來的。我們的評註將體現出所有這些可能性。
但是,這裡還有兩種形式的評註沒有呈現出來:虔誠/護教類型,學術研究/超然物外類型。避開二者的原因明顯可以在選文自身中找到。儘管這兩種類型無疑在猶太政治傳統文獻中出現過,但它們不是主流。評註是一種參與行為,通常是而且一直應該是具有批判精神的參與,是努力使事情正當的參與。對於認為選文具有宗教權威的評論人,這種批判和努力常常是間接的。但是,以間接的方式討論我們已經提交給所有評論人的問題,這完全是可能的,且往往也是非常有效的。我們提出的問題是:這是一個好的論點嗎?它應該繼續保留下來、詳細說明、提高、改進或拋棄嗎?為回應這些問題,他們會盡力找來所有資源:他們對猶太文本和現代哲學具備(各自迥異)的知識,他們具備(豐富多彩的)的政治信念和經歷。由此看來,他們只是為本叢書的第二和第三個目的而服務,即綜合與批判;他們將猶太政治傳統顯明出來(正如過去經常呈明出來一樣),應對由當代認識和信念提出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