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委屈獎

特別委屈獎

江蘇江都市日前召開的城管工作年度總結會上,一名城管隊員獲“特別委屈獎”。該隊員在9月4日處理一次占道經營時,遭攤主辱罵並被攤主撕破衣服,但相持三個多小時,這名叫臧斌的隊員始終堅持說服教育,罵不還口、打不還手。這是江都市城管部門近來人性化執法、推行“交朋友工作法”的真實寫照。

獲獎人物事件

在江蘇江都市日前召開的城管工作年度總結會上,城管隊員臧斌獲“特別委屈獎”。該隊員在9月4日處理一次占道經營時,遭攤主辱罵並被攤主撕破衣服,但相持三個多小時,他始終堅持說服教育,罵不還口、打不還手。

江都市城管部門要求隊員在執法過程中把管理對象看作親人朋友、兄弟姐妹,城管隊員在工作中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嚴禁強制執法,嚴禁踢攤子、推車子、甩籃子、收秤桿子等行為。同時,鼓勵支持城管人員平等對待攤主,把他們視為大叔大媽、兄弟姐妹,並提倡“交朋友工作法”,要求城管隊員多與攤主交朋友,尤其是要與一時難以管理到位的攤販交朋友,並把此作為一項考核任務。

相關評論

攤主辱罵並撕破城管衣服,首先是一個暴力舉動,甚至涉及到刑法問題。我們應該提倡避免、化解暴力,而不是提倡坦然接受暴力。人人都有免於被暴力侵犯的權利,在這個問題上,不存在職務區別,不應該因人而異。作為受害人的該城管,不能因為忍受了這樣的暴力就該獲得一份獎勵。要知道,獎勵實則相當於認定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的正當性。且不說這種認可有可能縱容違法和暴力,它至少是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城管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無端忍受打罵,並不值得鼓勵。其實,我們更願意相信,在攤主對該城管長達三個小時的辱罵或廝打中,理應有更合理的方式去解決,而不是受害人始終直接承受“委屈”。

最後要提醒的是,“委屈獎”無助於疏解城管執法的癥結。如果文明執法在制度上找不到很好的歸宿,如果民生和市容遲遲找不到平衡點,城管和小販不能合法共處的局面就會持續下去,所謂的“交朋友工作法”自然難以從根本上得到雙方的認可。在此語境下,設立“委屈獎”對疏解城管癥結有多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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