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消防管理

物業消防管理是指在日常管理中通過有效措施預防物業發生火災,在火災發生時採取應急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的損失。

執行標準

消防中心職責標準

一、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消防法規,掌握本轄區實際情況,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二、制定轄區各種防火安全制度,督促檢查各住戶貫徹落實防火安全工作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轄區各部位的防火安全和各種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的配備情況,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

四、負責調配補充消防滅火器材等設備,並定期進行消防設備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五、負責24小時監視消防電腦主機,發現火警,火災和其他問題,應立即向當值主管及經理報告,並提出處理方案。

六、負責制定轄區重點部位的滅火作戰方案,負責轄區用火部位安全監督。

七、負責對轄區人員進行消防防火宣傳教育。

八、積極組織專職消防人員定期檢查消防設備和轄區各重點部位,如油庫,廚房,公共場所的滅火器材裝置,樓層消防分屏及報警,排煙系統,對講系統,查看周圍有無火種,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

九、重大節假日,組織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及業主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報告物業總經理和物業經理。

十、建立和健全轄區的消防管理業務檔案。

十一、負責將每天轄區消防情況報告給部門經理。

十二、負責處理消防中心當值所發生的任何火災情事故,並及時報告給有關領導。

職責標準

一、小區、大廈義務消防隊長由各個小區、大廈安全主管擔任。

二、小區、大廈義務消防隊長在服務中心防火責任人和消防機關的業務指導下進行工作。

三、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管理小區(大廈)義務消防隊。

四、按既定消防訓練方案,對義務消防隊進行實戰訓練或演習,使小區(大廈)義務消防隊做到防火工作常備不懈。

五、隨時檢查轄區內消防情況,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安全員或部門負責人,發現違章及時制止糾正。

六、配合維修班作好消防器材、設備管理,保證消防設施不受損壞。

七、隨時檢查隊員對消防器具使用掌握的實際情況,提高“義務消防隊”的實戰能力。

八、接到火災信號後,在安排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按既定方案或臨時制定的方案進行滅火、搶救。

九、定期向服務中心主管匯報義務消防隊培訓、消防工作情況。

消防

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消結合”的方針,服務中心內的每位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都有責任搞好消防工作,各級骨幹、主管更是消防工作的帶頭人,是消防工作的當然責任人,應負有如下職責:

一、依照服務中心及市政府消防管理規定,對管理區各地方,部門、人員進行消防工作的監督檢查。

二、進行消防宣傳教育,發動民眾,發動住戶,共同做好消防工作,消除火險隱患。

三、監督安裝、裝修、改建工程過程中執行防火規範的情況,並進行竣工驗收。

四、實行24小時監控,保證各項裝置,時刻處於良好狀態。

五、組織火災撲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六、配合市消防部門搞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七、對因失職引發的火災事故負間接或直接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服務中心主管消防安全職責標準

一、對公司轄區內的消防工作全面負責。

二、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建立健全各級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三、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生產、施工,經營管理之中,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四、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領導消防專乾人員、義務消防隊員、兼職防火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工作。

六、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調查火災事故原因並處理。

七、組織制定滅火方案,帶領員工撲救火災,做好日常防範工作。

八、定期總結消防工作,實施獎懲制度。

制度標準

工作標準

一、消防控制中心實行全天24小時專人輪流值班制。

二、控制中心的輪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高度的責任心,能熟練操作設備。

三、值班人員在控制中心不準吸菸、喝酒、會客,不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值班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應由其他輪值人員頂替方可離開。

五、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鈕)每日作一次手動操作檢查。

六、消防控制中心的設備外觀以不附有灰塵為合格。

七、控制中心的設備出現故障當班人員無法排除時,應第一時間報告服務中心主管,聯繫技術人員前往維修。

八、控制中心出現報警信號,首先打電話至報警部位查明情況,如若誤報,立即消除,如發現異常情況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全,同時報告服務中心主管,事故處理完畢後,填寫信號發生的時間、地點、真假、結論等記錄。

九、每班當值人員都要填寫設備的運行記錄、過程中發現誤報應填寫其時間、地點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十、控制中心的記錄材料屬設備檔案資料,應長期保存。

十一、每月控制中心以書面形式將本月的設備運行情況報告服務中心主管並存檔。

管理標準

一、消防、閉路中心不準打與業務無關的電話,非保衛,消防人員不得進入,任何人不準在消防監控中心,閉路電視房會客和聊天。

二、消防監控中心、閉路電視房,遇到報警時應沉著冷靜,準確地向有關部門或值班領導報告,不準錯報。消防閉路中心值班人員不準離開控制室。

三、值班人員必須經常打掃衛生,值班室保持乾淨,整齊,各類控制台(如報警器,水泵控制台、閉路電視房等)保持無灰塵。

四、值班時間不準喝酒、吸菸、睡覺、看小說等,如發現一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理直至除名。

五、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種設備情況,交接要詳細填寫值班記錄,領班每天必須進行詳細檢查記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六、各部門播放音樂時間要按時播放,切記音量適中,切勿聲音過大騷擾住戶。消防中心各種設施要愛惜使用。

七、消防監控中心實行專職人員全日值班負責制。

八、消防值班員每天檢查各類信號是否正常,如不正常應立即查清原因,上報消防主管,遇到重大問題迅速上報消防責任人。

九、消防監控中心出現報警信號,應立即核實信號真偽情況,如屬火災報警,按《消防工作手冊》中的“消防應急措施”處理;如屬誤報應進行復位,並記錄在《水電、消防值班記錄表》中。

十、消防監控系統在正常情況下應處於自動狀態,每半月進行一次自動,手動的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於完好狀態,並將檢查記錄在《水電、消防值班記錄表》中。

十一、消防設備出現故障時,值班員應填寫《設備維修申報單》,立即通知機電運行部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十二、消防監控中心的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繫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影響消防聯絡。

十三、消防監控中心內嚴禁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消防監控中心內應備用攜帶型滅火器和常用滅火器具。

十四、嚴禁外人進入消防監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須經消防主管批准。

執行標準

一、消防值班實行24小時全天值班制度。

二、凡在值班崗位工作的員工,必須堅守崗位,嚴禁脫崗。

三、發生火警、火災警報時,迅速按報警程式報警。

四、值班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解決,不得延誤。

五、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和操作規程,因違法規程引起的一

切後果,其責任均由值班人員自負。

六、當接班時間已到,但接班人尚未來時,不得離崗。

七、每天值班情況逐項認真記錄,交接雙方共同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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