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藥物名稱】牙周康膠囊
【現用名稱】甲硝唑芬布芬膠囊
【成分】甲硝唑、芬布芬。
【製劑規格】膠囊:42粒/瓶;30粒/瓶。每粒膠囊含甲硝唑(Metronidazole)100mg,芬布芬(Fenbufen)7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三次,每次2粒。
藥理毒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具有消炎止痛雙重功效。
本品中甲硝唑對大多數厭氧菌具強大抗菌作用,但對需氧菌和兼性厭氧菌無作用。抗菌譜包括脆弱擬桿菌和其他擬桿菌屬、梭形桿菌、產氣梭狀芽孢桿菌、真桿菌、韋容球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鏈球菌等。其殺菌濃度稍高於抑菌濃度。甲硝唑的殺菌機制尚未完全闡明,厭氧菌的硝基還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謝中起重要作用。本品的硝基還原成一種細胞毒,從而作用於細菌的DNA代謝過程,促使細胞死亡。耐藥菌往往缺乏硝基還原酶因而對甲硝唑耐藥。
芬布芬為一種長效的非甾體抗炎鎮痛藥。進入體內後代謝成為聯苯乙酯,可抑制環氧酶的活性,使前列腺素的合成減少而產生抗炎、鎮痛及解熱作用。
藥代動力學
甲硝唑口服吸收良好,生物利用度80%以上。口服0.25g、0.5g和2g1~2小時後的血藥峰濃度(Cmax)分別為6mg/L、12mg/L和40mg/L,達峰時間(Tmax)為1~2小時。廣泛分布於各組織和體液中,且能通過血-腦脊液屏障。唾液、膽汁、乳汁、羊水、精液、尿液、膿液和腦脊液等中藥物的濃度均與同期血藥濃度相近,並都能達到有效濃度。蛋白結合率小於20%。部分在肝臟代謝。代謝物也具有抗菌作用。血消除半衰期(t1/2β)為7~8小時,60%~80%經腎排泄,其中20%為原形,其餘為代謝物(25%為葡萄糖醛酸結合物,14%為其他代謝結合物)。10%隨糞便排泄,14%從皮膚排泄。
芬布芬口服後2小時左右80%被吸收。活性代謝物的血濃度在6—8小時達峰值。半衰期(tl/2)較長,約7小時,但72小時仍在血中可以測到濃度。血漿蛋白結合率為98%~99%。66%由尿排出,10%由呼吸道排出,10%由糞便排出。
適 應 症
潰瘍性牙齦炎、牙周炎、齒齦膿腫以及梭狀桿菌引起的急性牙感染和撥牙前後的消炎止痛劑。
不良反應
1.本品最嚴重不良反應為高劑量時可引起癲癇發作和周圍神經病變,後者主要表現為肢端麻木和感覺異常。某些病例長期用藥時可產生持續周圍神經病變。
2.其他常見的不良反應:
(1)胃腸道反應,如胃痛、胃燒灼感、噁心、食慾減退、嘔吐、腹瀉、腹部不適、味覺改變、口乾、口腔金屬味等,少數出現嚴重不良反應包括胃潰瘍、出血、甚至穿孔。
(2)可逆性粒細胞減少。
(3)過敏反應,皮疹、麻疹、瘙癢等。
(4)中樞神經系統症狀,如頭痛、眩暈、暈厥、感覺異常、肢體麻木、共濟失調和精神錯亂等。
(5)其他有發熱、陰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難、尿液顏色發黑等,均屬可逆性,停藥後自行恢復。
(6)白細胞數輕度下降、血清轉移酶微升等較少見。
禁忌
1.對本品或吡咯類藥物過敏史者禁用。
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有活動性中樞神經疾病患者禁用。
4.血液病、消化道潰瘍患者禁用。
5.嚴重肝、腎功能損害患者禁用。
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7.14歲以下兒童禁用。
注意事項
1.致癌、致突變作用:動物試驗或體外測定發現本品具致癌、致突變作用,但人體中尚未證實。
2.使用中發生中樞神經系統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
3.本品可干擾丙氨酸氨基轉移酶、乳酸脫氫酶、三醯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檢驗結果,使其測定值降至零。
4.用藥期間不應飲用含酒精的飲料,因可引起體內乙醛蓄積,干擾酒精的氧化過程,導致雙硫侖樣反應,患者可出現腹部痙攣、噁心、嘔吐、頭痛、面部潮紅等。
5.肝功能減退者本品代謝減慢,藥物及其代謝物易在體內蓄積,應減量使用,並作血藥濃度監測。
6.本品可自胃液持續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減壓者,可引起血藥濃度下降。血液透析時,本品及代謝物迅速被清除,故套用本品不需減量。
7.厭氧菌感染合併腎功能衰竭患者,給藥間隔時間應由8小時延長至12小時。
8,重複一個療程前,應做白細胞計數。
9.同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有交叉過敏反應。
10.念珠菌感染者套用本品,其症狀會加重,需同時給抗真菌治療。
11.同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有交叉過敏反應。
生產單位
黑龍江慶安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號:黑衛藥準字(1998)第30012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