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相隱

父子相隱是孔子提出來的理論。是以家族為本位的司法表現。

這是孔子最早提出來的,是“為親者諱”的周禮原則在判斷是否與犯罪問題上的反映。孔子認為,父子之間應該互相隱瞞犯罪,而不應該互相告發。這一主張是以家族為本位的宗法制度在司法方面的具體表現,也是後來封建法律允許親屬相隱的張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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