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爆破筒在二戰以前的戰爭中使用較多,但由於爆破筒其自身的不足,因為它必須由爆破手逼進到敵人陣地前才能發揮其威力,隨著現代軍事技術的不斷發展,爆破筒被其它相關彈藥所取代。
起源
中國在軍事上使用爆破筒類武器對付築壘的年代甚早,明末張獻忠攻打成都堅城時曾經將一棵巨大的樹木掏空,填入火藥作為爆破城牆的工具——這可以看作是我國爆破筒的雛形。當然,這種笨重的傢伙很難與現代戰爭中使用的爆破筒相提並論。
現代爆破筒的起源則與戰爭中鐵絲網的使用分不開。當美國伊利諾州的幾位農民在1874年發明了鐵絲網之後,這種玩意很快在戰爭中成了進攻部隊不可逾越的障礙。1901年,第二次布爾戰爭進入到游擊戰階段的時候,英國軍隊在南非的草原上架設了6000km以上的鐵絲網來對付神出鬼沒的布爾游擊隊。1904年日俄戰爭中,俄國在旅順要塞攻防戰中更是大量使用鐵絲網,再配以機槍、手榴彈等武器,使進攻要塞的日軍屍橫遍野。為了能夠有效地清除鐵絲網,1912年,英國駐印軍隊的一名工程師麥克林托克(McClintoc) 在“班加羅爾” 駐地設計了一款可單兵攜帶的輕型爆破器材。由於這種爆破器材的外形很像魚雷,所以取名為“班加羅爾魚雷”(Bangalore torpedo)。其由鋼管填充炸藥製成,在簡體的頭部安裝有圓錐形保護帽,既可避免爆破筒在粗糙的地面發生碰損,同時也可使其更容易伸進鐵絲網中。簡體的另一端則為安裝引信的引信室。“班加羅爾魚雷”通過導火索和雷管引爆後可以在鐵絲網中開闢長1.8m、寬3m左右的通路。當“班加羅爾魚雷” 傳入中國後, 其被稱為“爆破筒”。
種類
韓戰結束後, 我軍便自主研發制式爆破筒,先後研製出1959年式、1959-2式、1968年式爆破筒。
1959年式與1959-2式爆破筒
1959-2式爆破筒是1959年式的改進型產品。兩者的外殼均採用無縫鋼管制成。
1968年式爆破筒
1968年式爆破筒進一步減輕了質量,最佳化了結構。雖然1968年式爆破筒的長度及質量都有所減輕,但其威力卻與1959年式相同,而且可以在-40 ℃-50℃的溫度範圍內正常使用。
GBP112型柔性爆破筒
1979年對越自衛反擊戰和後來的兩山輪戰暴露出我軍爆破筒類兵器的一些問題,主要是不便於在山地、叢林等複雜環境中攜帶,而且由於外殼材料的限制,不便於組裝得過長,在對付大縱深雷場和鐵絲網時破壞力小。所以在戰爭即將結束的1987年,我國研製了一款新式爆破筒——GBP112型柔性爆破筒。該柔性爆破筒可彎曲和盤卷,在山地叢林地帶作戰遠比剛性爆破筒容易攜帶和使用。
使用方法
根據爆破筒目標的不同,爆破筒可以單獨一節使用(一般用於爆破單個碉堡),也可幾節串聯或綑紮並聯使用。
至於引信的選擇,可以視實際情況而定。如果在爆破筒投出後,有可能被敵人反推出來,應儘可能使用70式噴火引信。
爆破手攜帶配有68-1式、68-2式爆破筒向目標運動時,應保持引信在後,一手持爆破筒中間部分,另一手握住引信的一端,在火力掩護下迅速向目標躍進。在快要接近目標時,先停住腳步,旋掉引信的螺蓋,取出拉火繩,把拉火環套在中指或無名指上,兩手仍然按照原來的位置和姿勢握住爆破筒,然後再迅速接近目標,把爆破筒放在適當的位置上,拉火後迅速撤離並隱蔽。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由於爆破筒在儲存時筒身上會塗抹保護油脂,如果使用前不將筒身上的油脂除去,引信拉火環在拉火時極有可能脫手。
使用配有70式噴火引信的爆破筒的方法是,在持筒躍進時保持引信在前,取出拉火繩套在手腕上,一手握住拉火繩和爆破筒中間部分,另一手握住爆破筒後端,投送時看準要爆破的位置,雙手猛力將爆破筒投出,借爆破筒衝出的慣性衝量, 拉火繩被拉出而發火。注意,由於70式噴火引信在拉出拉火繩時,瞬間即可使引燃藥發火,因此在操作中不可一手握爆破筒一手拉火,以免燒傷。
爆破筒對坦克有一定的毀傷能力,在使用爆破筒爆破坦克履帶時,爆破筒可以放置在後部履帶上,並使其靠近車體。在爆破發動機時可以直接扔在坦克後部發動機散熱窗上。為防止爆破筒滾動,可以在爆破筒上纏繞帶刺鐵絲,或在筒身的一端橫綁一根長30-400 mm左右的木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