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規。2、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的規定和國家、省的有關法規、規章,監督檢查本轄區內各項防震減災工作的實施;
3、制定防震減災事業的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4、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定本地區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和管理群測網點,負責提出地震趨勢意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5、制定本地區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並負責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承擔在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關的辦事職責;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管理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和震害預測工作;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6、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中“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的審查;管理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按職責許可權審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機構的資格審查、認證和登記任務;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的防災工作;
7、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組織管理地震科學技術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地震科技工作與交流;指導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災科學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
9、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地震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營口市地震局人員編制9人,內設辦公室、監測綜合科、震害防禦科三個科室。
二、各科室職責:
局辦公室職責:
1、負責局機關的黨務工作,綜合政務和政治理論、業務學習及對外新聞發布、機關的保密等項工作。
2、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公文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章、管理好局機關的公文處理,文秘檔案及科技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政務信息化建設和網上信息的發布審定和設備維護保養工作。
3、負責處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議)案及人民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
4、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及辦公設施的採購工作。
5、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審核報送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檔案、報告,負責協調局政務信息的收集、交流和上報工作。
6、協調機關各部門政務工作,組織召開全局各種工作會議,做好會議記錄並負責催辦、落實會議決定的事項。
7、負責制定局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和機關的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及愛國衛生和精神文明的建設工作。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震害防禦科職責:
1、負責擬定全市防震減災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規章制度;參與編制防震減災規劃。
2、負責防震減災法的有關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解釋和法律諮詢工作;負責各市(縣)區地震工作經驗和信息的交流和推廣工作。
3、負責管理局系統內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擬定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制度、管理辦法和崗位規範工作。
4、負責管理營口市防震減災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5、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監督管理工作。
6、組織編制營口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建立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備案制度;指導全地區的地震應急、地震災害預測和預防;負責提出地震災區救援、重建的意見。
7、負責災情速報;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提出對破壞性地震做出快速反應的措施建議。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監測綜合科職責:
1、負責擬定營口市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巨觀管理與組織方案的實施,統一規劃,指導與協調各市(縣)區地震監測預報信息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管理局無線電台工作。
2、依據《地震監測管理條例》,負責管理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保護工作。
3、負責管理全市地震分析預報工作,負責地震中、短期及短臨預報研究和全市地震分析系統建設;指導各市(縣)區地震監測預報,指導、協調全市地震震情動態跟蹤及跨市(縣)區震情聯防工作。
4、負責組織全市季度、年度地震趨勢會商會及重大震情會商;負責管理地震預報意見的審查與上報;依據《地震預報管理條例》,負責管理髮布地震預報工作。
5、負責全市地震速報和災情速報;負責地震應急與地震現場工作的組織實施;督導,協調各市(縣)區地震應急;組織指導《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的實施,並提出對境內破壞性地震作出快速反應的措施建議,提出震後地震趨勢判定意見。
6、負責管理地震監測預報系統新技術、新方法、新儀器的套用推廣,地震監測預報業務培訓及教材的編寫、人員培訓工作。
7、負責擬定全市監測預報技術系統的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與檢查監督;負責《震情簡報》及境內災情速報信息的編輯、印發工作。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