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公用事業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城市公用事業地方性行業產業政策及實施細則,行使行業管理、檢查指導、監督的職能。(二)根據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研究編制城市供水、城市燃氣、城市供熱、城市節水、、道路橋涵、園林綠化、市容環衛、城市污水處理、城市公用設施管理、市政設施建設與維護等年度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公用事業行業管理和資質審查;綜合管理城市計畫用水、市區城市供水管網內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徵收水資源工程建設費、城市排水設施使用費。
(五)_貫徹執行國家、省愛國衛生運動方針、政策;擬訂實施全市愛國衛生運動規劃和愛國衛生運動方案;組織開展城鄉愛國衛生運動;組織民眾性的社會衛生監督活動;組織實施創建國家衛生城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市城市義務勞動工作。
(七)負責城市防汛工作。
(八)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協調機關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起草、審核局重要文稿等文字綜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城市維護費的管理與分配工作;負責全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組織貫徹落實有關公用事業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組織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論證、會簽和解釋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民事訴訟工作;負責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事項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安保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統計報表、目標管理和考核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系統黨員教育和黨的組織建設工作;負責局管幹部的教育,考核,任免及調配工作;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各類專業技術職務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系統吝單位的勞動力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障和各種崗位培訓工作。
(四)宣傳教育科
負責局系統黨員、幹部的理論學習、職工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宣傳、通訊報導、信息工作;負責本系統統戰、群團、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計畫生育工作。
(五)工程技術科
負責全市市政公用事業施工企業資質審查和本系統工程招、投標管理;負責本系統工程質量和工程預、決算的編制、監督、審查;編制市政設施建設改造規劃;提出年度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改造項目和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防洪排澇工作;負責本系統集中供熱配套工程管理及配套費收取工作。
(六)公用事業管理科
擬訂全市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和規章制度;監督、檢查和指導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電、道路橋涵、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衛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負責城市公用事業企業的資質審查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和協調公用事業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負責考核公用事業企業經濟指標和服務質量。
(七)市供暖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集中供熱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規定;負責編制全市集中供熱規劃方案和年度供熱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城市供熱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集中供熱設施的施工、安裝和運行;負責組織新建建築和既有建築供熱計量裝置的選型、安裝和管理;負責全市供熱企業資質的審核審查;負責監督、檢查市區供熱經營活動;負責指導市(縣)、區供熱工作;負責受理熱用戶投訴,並對供熱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協調和處理。
(八)市愛衛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愛國衛生運動方針、政策;擬訂實施全市愛國衛生運動規劃和愛國衛生運動方案;組織開展城鄉愛國衛生運動;組織民眾性的社會衛生監督活動;負責衛生科學知識普及和健康教育工作;組織和發動民眾積極開展民眾性“除四害”活動;組織開展以農村改廁為中心的愛國衛生工作;負責全市的愛國衛生先進單位推薦評定工作;組織實施創建國家衛生城工作;負責全地區愛衛專乾培訓工作。
(九)老幹部工作辦公室
貫徹國家和省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好老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負責局及所屬單位離退休老幹部和職工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紀檢委與監察室合署辦公,行使紀檢和行政監察兩種職能。
工會負責本系統工會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