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河都統

熱河都統

清朝時候熱河總管,乾隆三年(1738年)改總管為副都統,嘉慶十五年(1810年)升為都統,皆屬其處。熱河都統轄承德府及內蒙古昭烏達、卓索圖二盟。1914年2月設熱河特別區域,轄卓索圖盟7旗、昭烏達盟12旗及原熱河都統所轄14縣,設熱河都統,掌管軍政及蒙旗事務,民政歸直隸省兼轄;同年7月,設熱河道,置道尹,都統兼管軍民兩政,脫離直隸省轄,轄14縣、1設治局(經棚)、2盟19旗。1928年7月6日,國民政府內政部建議將熱河、察哈爾、綏遠三特別區域改設為省;9月5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第153次會議決定批准將熱河、察哈爾、綏遠三特別區域改設為省;9月17日,國民政府公布熱河、察哈爾、綏遠、青海、西康改設為省的命令。

基本內容

1914年2月設熱河特別區域,轄卓索圖盟7旗、昭烏達盟12旗及原熱河都統所轄14縣,設熱河都統,掌管軍政及蒙旗事務,民政歸直隸省兼轄;同年7月,設熱河道,置道尹,都統兼管軍民兩政,脫離直隸省轄,轄14縣、1設治局(經棚)、2盟19旗。

1928年7月6日,國民政府內政部建議將熱河、察哈爾、綏遠三特別區域改設為省;9月5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第153次會議決定批准將熱河、察哈爾、綏遠三特別區域改設為省;9月17日,國民政府公布熱河、察哈爾、綏遠、青海、西康改設為省的命令。

1929年 1月1日,熱河省政府成立,轄15縣、3設治局(林東、魯北、天山)和卓索圖、昭烏達兩盟的20旗,裁熱河道,以承德縣為省會。(昭烏達盟原轄12旗,1922年析敖漢左翼旗置敖漢南旗,至此轄13旗,加卓索圖盟7旗,合共20旗。)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