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啟中[中糧置地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公司原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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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啟中,男,漢族,1965年1月生,湖北鄂城人,大學文化。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糧置地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公司總經理。

2019年2月,熊啟中涉嫌受賄罪、貪污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案,由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向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8年07月至1995年10月,任輕工業部規劃設計院一部土建室主任;

1995年10月至2001年12月,任中經信投資公司地產部總經理;

2002年05月至2007年05月,歷任特區證券上海營業部總經理、北京營業部總經理;

2007年09月至2008年01月,任中糧地產成都公司西南物流項目部總經理;

2008年01月至2011年05月,任中糧地產成都公司副總經理;

2011年05月至2012年04月,任中糧地產成都公司副總經理兼重慶項目總經理、工程採購總監;

2012年04月至2012年07月,任中糧地產成都公司副總經理兼重慶項目總經理;

2012年07月至2014年02月,任中糧置地成都公司總經理兼成都大悅城總經理;

2014年02月至2016年05月,任中糧置地成都公司總經理;

2016年05月至2016年11月,任中糧置地成都公司總經理、黨總支書記;

2016年11月,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免職處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6月,據四川省紀委監委訊息:中糧置地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公司原總經理熊啟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據四川省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央巡視組交辦,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黨組紀檢組對中糧置地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公司原總經理熊啟中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經國家監委指定管轄,四川省監委對熊啟中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熊啟中違反政治紀律,搞攻守同盟,唆使重要涉案人員出境,故意編造虛假證明材料,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禮金,公款旅遊,公車私用,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打高爾夫球,置中央三令五申於不顧;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對在售房源降價銷售;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熊啟中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法紀意識淡漠,毫無顧忌,不知敬畏;工作上弄虛作假,置公司利益於不顧,人為控制房源,突破底價銷售,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背離了“房住不炒”這一基本原則;經濟上貪婪,靠山吃山,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輸送利益,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生活上奢靡,貪圖享樂,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影響重大,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熊啟中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四川省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提起公訴

2019年2月,中糧置地成都公司原總經理熊啟中涉嫌受賄罪、貪污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向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啟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熊啟中,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熊啟中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被告人熊啟中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被告人熊啟中利用擔任公司管理人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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