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博[陝西省安康市寧陝縣菸草專賣局副局長]

熊博[陝西省安康市寧陝縣菸草專賣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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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博,男,曾任陝西省安康市寧陝縣菸草專賣局副局長。2017年11月14日,因對趙副局長不滿向其水壺投放有毒農藥,致趙某身體不適就醫。2018年5月17日,熊博被黨內嚴重警告和撤職調離處分。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曾任陝西省安康市寧陝縣菸草專賣局副局長。

人物事件

2017年11月14日上午,陝西省安康市寧陝縣菸草專賣局二樓,該局主持工作的趙副局長帶了幾名同事到會議室開會。就在此時,同為該單位副局長的熊博潛入其辦公室,將事先準備好的農藥“滅掃利”,投放到趙副局長平時用來燒水喝的壺中。開完會回到辦公室的趙副局長像往常一樣,拿起燒水壺倒水喝。隨後,趙副局長開始出現不適,意識到問題嚴重的同事立即將他送往縣醫院進行救治,同時以有人給水裡投毒向警方報案,警方當即介入調查。
2017年11月15日晚上10時許,熊博向警方投案自首,承認他向趙副局長的燒水壺裡投入了一種名為滅掃利的農藥。寧陝縣公安局隨即以故意殺人案立案偵查,並在次日依法對熊博予以刑事拘留。
2017年11月22日,寧陝縣公安局以熊博有重大作案嫌疑,向寧陝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書,並在同時向寧陝縣紀檢部門進行了報備。
2017年11月29日,寧陝縣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捕決定書。理由是:事實不清,嫌疑人主觀犯意證據不足,要求警方補充偵查,並附有補充偵查提綱建議。警方收到不予批准決定書的當日,對熊博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2017年12月27日,寧陝縣公安局再次報請檢察院批捕,寧陝檢方經過審查後,仍認為事實不清,犯意證據不足不予批捕,並再次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2017年12月29日,警方在接到檢方不予逮捕決定書後,對熊博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措施決定。
2018年1月4日,寧陝縣公安局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相關規定,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罰規定,對熊博作出行政拘留10天,罰款500元的治安處罰後,予以釋放。
2018年5月17日,寧陝縣紀檢委向台北時間記者證實,依據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縣紀委和安康市菸草專賣局分別給予熊博黨內嚴重警告和撤職調離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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