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規劃局

煙臺市規劃局煙臺市府後路12號,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核(批)、管理工作。

張冰開為煙臺市規劃局局長。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我市城鄉規劃工作的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核(批)、管理工作。

(三)負責組織編制實施市域城鄉統籌規劃和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審查各縣(市)總體規劃;指導各縣(市)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工作。

(四)負責全市重要景觀帶、城市主要幹道兩側、主要對外交通幹線規劃控制線以內和海岸帶建設規劃編制的組織指導及審批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和市區建設工程規劃設計、建築方案設計的評審及審批管理工作。

(六)負責市區規劃區內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市區道路選線、定線和各類管線工程的規劃審批及信息管理工作。

(七)負責核發市區規劃區內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

(八)組織開展城鄉規劃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負責規劃工作人員的專業培訓和城鄉規劃學術及信息交流工作。

(九)監督檢查管轄範圍內各項規劃的實施情況,查處違法違規建設;負責規劃及建設工程項目的公示、聽證和規划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十)負責組織城市年度和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

(十一)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檔案、信息、督辦、機要、保密、安全保衛、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發放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思想政治、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規劃宣傳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市政規劃管理科

負責市區專項規劃編制與呈批工作;負責市區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市區市政建設工程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核工作;負責市區道路選線、定線工作;負責市區各類管線工程的規劃審批及地下管線信息管理工作;參與市區市政工程規劃驗線和竣工驗收工作。

四、城市規劃科(掛招商科牌子)

負責組織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指導縣市編制城市總體規劃;負責市區分區規劃編制與呈批工作;負責市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查和呈批工作;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與選址工作;負責市區規劃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審核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招商工作。

五、村鎮規劃科

指導縣(市)、鎮總體規劃和鄉規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村莊規劃的編制工作;制定村鎮規劃管理的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指導縣(市)域村鎮體系規劃;參與村鎮規劃工作的執法和檢查。

六、建設工程管理科

負責市區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的編制與呈批工作;負責提出市區各類建築物的設計要求並組織審查和評審;負責市區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建築設計方案的評審工作;承擔市規劃建設項目審定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市區規劃區內建設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核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歷史優秀建築的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城市規劃科學研究和國內外規劃學術、信息交流工作。

七、監督檢查科

負責組織起草城鄉規劃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信訪等工作;負責違法違規建設查處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建設工程規劃驗線和竣工驗收工作。

八、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地理位置

府後路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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