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煙臺市公安局萊山分局於1994年10月開始籌建,同年12月26日掛牌辦公。目前,設有24箇中層單位。分局現有民警和工作人員288人,其中民警258人,有黨員216名,平均年齡34歲。
介紹:
自建局以來,分局黨委班子在市局和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圍繞中心,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帶領全局民警為萊山區的穩定和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特別是近年來,分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打造平安萊山、構建和諧警營”為目標,以維護人民民眾利益為根本,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核心,以“三基建設”和“三項建設”為主線,突出重點,攻克難點,打造亮點,實現了全面工作整體推進、重點工作爭創一流、單項工作爭奪上游的目標,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了和諧穩定的治安環境。
近年來,分局先後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級文明機關”、被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廳授予“公正執法先進單位”、被省公安廳授予“執法質量優秀單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政府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被省公安廳記集體二等功,先後有35個集體受到市級以上表彰獎勵。湧現出了一大批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穩定的先進個人,1名同志榮獲山東省勞動模範稱號,1名同志榮立個人一等功,8名同志榮立個人二等功,38名同志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獎勵,樹立了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職責分工:
1、本機關的職能
為維護國家安全,維護轄區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2、內設機構
指揮中心職能:負責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全局通信工作、110報警服務台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審核。
政工處職能:負責隊伍建設和宣傳報導工作。
治安警察大隊職能:負責社會治安秩序、戶政管理和計算機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紀委職能:負責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及信訪工作。
警務督察隊職能:負責公安隊伍督察工作。
法制科職能:負責案件的審查及開展普法教育活動。
裝備財務科職能: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職能:負責對全區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職能:負責對危害國內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偵破處置工作;處理外國人違規、違法等活動。
巡邏警察大隊職能:負責轄區重點路段的巡邏工作,參加處置群體性事件及災害事故。
刑事偵查大隊職能:打擊轄區刑事犯罪行為,負責刑事案件的偵破及涉毒案件偵破工作。
治安拘留所職能:負責對被拘留人員的管理、教育和轉化工作。
消防大隊(武警現役)職能:處置整改火災隱患,對消防產品質量技術監督。
邊防大隊(武警現役)職能:負責轄區沿海地區邊防治安及海上治安管理;負責查緝海上走私和打擊非法偷渡等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