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芝罘區統計局

煙臺市芝罘區統計局

承擔組織領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全區統計政策、規劃、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依法監督涉外社會調查活動;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主要職責

(二)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按照國家、省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統計標準;組織管理全區統計調查項目,依法審批各街道(園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核統計計畫、調查方案;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指導部門統計工作。

(三)根據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擬訂全區的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科技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街道(園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區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制定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街道(園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六)指導全區統計基礎建設和統計隊伍建設;組織實施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管理、使用市統計局和區劃撥的統計事業費。

(七)指導全區統計科學研究、幹部培訓等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行政編制

( 11名 )
鞠建軍、高仁鵬、張澤偉、王建勛、於春強、聶洪鋼、王法慶、姜慧超、滕國英、曲麗

工勤編制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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