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煙臺市芝罘國區家稅務局成立於2001年3月,由原來的煙臺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徵收分局、煙臺市國家稅務局涉外分局和芝罘區國家稅務局合併而成,全局共有在職幹部208人。設8個行政科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徵收管理科、稅政管理科、計畫統計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1個辦稅服務廳,5個分局(所)(東山分局、奇山分局、世回堯分局、只楚分局、通伸分局、黃務稅務所),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管轄煙臺市芝罘區內東山、奇山、向陽、毓璜頂、通伸、白石、世回堯、黃務8個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內的14000多戶納稅人。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出口貨物退(免)稅等中央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
機構職責
煙臺市芝罘區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稅源和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轄區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家稅務局(分局、所)領導班子。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鑑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市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榮譽
近年來,先後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精神文明示範點”、“文明行業示範點”、“文明機關”;市級“巾幗建功先進協調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進單位”、“特殊貢獻獎二等獎”、“工作創新一等獎”。辦稅服務廳先後被評為省級“青年文明號”、“三八紅旗集體”、“巾幗文明示範崗”;省國稅系統“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市級“青年文明號”、“巾幗文明示範崗”、“行政審批服務文明視窗單位”、市國稅系統“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局先後有1人獲國家級“巾幗建功先進個人”、10人獲省級“先進個人”、80多人次獲市級“先進個人”和“文明稅務工作者”。[1]機構設定
根據《山東省國家稅務局所屬市局規範機構設定明確職責分工方案》,煙臺市芝罘國家稅務局設8個科室,5個分局,1個信息中心,1個辦稅服務廳,1個黃務稅務所。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稅政管理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
3、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4、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5、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
6、計畫統計科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
7、辦稅服務廳
辦稅服務廳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
8、稅源管理一科
負責轄區內涉外企業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服務;全面掌握稅收信息,分析稅源變化,進行稅收預測和稅收監控;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稅收檢查和催報催繳工作;負責涉外所得稅稅收法律法規和國際稅收協定的執行;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業務;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稅收征管及反避稅工作;負責組織涉外稅收的日常管理檢查,參與涉外稅收執法檢查工作;負責涉外企業免抵退稅業務;負責組織涉外企業稅務審計工作;對重點稅源進行監控;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
9、稅源管理二科
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納稅評估的管理工作,負責對行業之間、企業集團和關聯企業的稅收評估工作;抓好對重點避稅嫌疑大戶的稅務審計工作,處理違規違章行為;組織對企業的審核評稅工作,對重點稅源進行監控。
10、只楚稅務分局
負責轄區內納稅業戶的稅收管理。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
11、世回堯稅務分局
負責世回堯辦事處,黃務辦事處,臥龍工業園範圍內納稅業戶的稅收管理。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
12、奇山稅務分局
負責西南河路以西,環山路以南,大海陽路以東(奇山辦事處,毓璜頂辦事處)範圍內稅收管理。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
13、東山稅務分局
負責西南河路以東,環山路以北(東山辦事處;北大街179號,虹口路,和平巷,南山路,富榮街,向陽辦事處)範圍內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
14、通伸稅務分局
負責前進路以北,青年路以西(芝罘屯,環海路,膠東市場,青年路付13號,建設路7、9、16、17、付17號,前進路6、7、9號)範圍內的稅收管理。具體職責是:稅務登記管理、發票管理、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催報催繳,以及政策法規和管理型檢查等工作;
15、黃務稅務所
負責大海陽路以西(不包括通伸分局的轄區範圍,三水大廈,白石,翡翠路)範圍內的稅收管理。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
16、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