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出口加工區國家稅務局

煙臺市出口加工區國家稅務局於2001年4月成立,現有幹部職工113人(其中黨員79人),設有8個科室,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管轄芝罘島、幸福、鳳凰台、只楚四個辦事處行政區域的4086戶納稅
人。 煙臺出口加工區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稅源和市國稅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轄區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它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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