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制定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和管理的發展規劃; ◆審批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及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擬定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及最高、最低繳存比例;

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是負責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管委會委員由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負責人、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自治區建設廳房產處、烏魯木齊鐵路局及人民銀行烏魯木齊市中心支行負責人、有關專家、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單位代表組成。管委會實行定期會議制度,按照科學、民主原則行使職責。
管委會具有以下職責: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制定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和管理的發展規劃;
◆審批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及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審議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擬定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及最高、最低繳存比例;
◆審批單位緩繳住房公積金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
◆確定烏魯木齊市個人住房政策性貸款最高額度;
◆審議已經市財政局審核的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房改資金年度預算、決算;
◆審議年度住房公積金制度執行情況的公報;
◆依據法律、法規規定需要決策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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