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多

基本信息

兩項控狀

24歲的烈多面對兩項控狀,被控在2012年4月23日21時10分左右,闖入新加坡國立大學文學院AS3棟3層女廁,將智慧型手機放在廁間門下,企圖偷拍受害人裙底。受害人發現手機燈光後察覺,並在案發4天后上網報警。受害人則是30歲的中國籍女博士。烈多被警方問話時,承認用手機偷拍受害人, 但聲稱錄像不清晰,畫面已刪除。

控方陳詞

今日庭審中,控方陳詞表示,案件發生在校園,不類似一般偷窺案,要求法官給予被告適當懲戒。法官表示認同,認為此案對受害人造成心理創傷,因此判被告坐牢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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