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電廠前期工作

火電廠前期工作

火電廠前期工作是指或電廠建設前期的工作的總稱。應認真遵循前期工作的程式穩步開展,不能急於求成,按照國家頒布的相關程式及相關規定穩步開展前期工作。開展火電廠的前期工作目的是為企業擴大再生產提供項目儲量, 為企業提供優良的建設項目。

簡介

火電廠前期工作應認真遵循前期工作的程式穩步開展,不能急於求成,按照國家頒布的相關程式及相關規定穩步開展前期工作。

一般是按照企業開發建設計畫或通過其它渠道獲得火電項目, 經過詳細調查研究認為可行, 企業代表與當地政府簽訂項目建設的框架協定,前期工作項目部對項目的可行性開展深入研究工作。

項目產生後, 火電項目的前期工作一般要經歷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項目核准等三個階段。每個階段的結束都是下一個階段開展的開始, 階段之間相互關聯, 承上啟下 。

項目的初可研階段

初可研階段編制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初可研階段的工作重點, 圍繞初可研報告的編制工作項目部將開展一系列的基礎工作。

(1)委託有資質的單位編制項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並通過政府職能部門、區域電網公司或集團公司的審查。

(2)初步落實建廠的外部條件,取得政府有關部門同意立項的支持性檔案。

(3)落實項目列入省(市、自治區)綜合發展規劃及電力、熱電聯產、低熱值煤發電、能源基地等專項規劃事宜。

(4)編報項目建議書。項目單位負責編制項目建議書, 由分子公司初審後上報集團公司批覆立項。報送項目建議書時,原則上應附省級主管部門批覆同意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有關意見。

項目的可研階段

可研階段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可研階段的工作重點, 圍繞可研報告的編制工作項目部將開展一系列的基礎工作。

(1)依據項目建議書的批覆意見及項目特點委託有資質的單位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並通過國家認可的諮詢機構審查,取得審查意見。

(2)落實建廠條件,最佳化設計方案, 完成項目選址、環境影響評價、土地預審、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接入系統、節能評估等專題報告的編制及審查, 取得有效的支持性檔案。

(3)合理確定項目邊界條件和技術經濟指標,科學分析論證項目投資效益。

(4)確定投資方及融資方案,取得投資協定及商業銀行的貸款正式承諾檔案。

(5)組建項目公司或項目法人籌建機構,組建方案由分子公司上報集團公司批覆。

(6)項目單位應建立前期工作電子文檔庫,妥善保管所有檔案資料, 並指定專人負責項目前期信息工作。

(7)由集團公司或集團公司委託分子公司組織進行專家諮詢、內審;內審完善後,經集團公司批覆同意,分子公司方可委託國家認可的諮詢機構進行可研審查, 取得審查意見。

項目核准階段

電規院或諮詢公司出示可研收意見後, 由可研報告編制單位編制項目核准申請報告,省發改委初審後上報國家發改委,由國家發改委對項目進行審查、核准。

1.編制項目申請報告:項目申請報告應由正文、工程設計檔案、支持檔案、附表、附圖組成。項目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應至少包括:

1)項目申請單位情況:主要包括集團公司、分子公司主營業務、財務狀況、主要投資項目和現有生產能力等內容;

2)擬建項目情況: 包括建設背景、建設地點、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工程技術方案、主要設備選型和配套工程、投資規模和資金籌措方案等;

3)相關規劃情況:建設項目在省、地區電力規劃中的位置, 城市總體規劃布局,熱電項目的供熱規劃、熱電聯產規劃情況;有關“上大壓小”實施方案;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分析;

4)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分析:資源利用情況與條件,資源綜合利用方案, 節水措施;

5)節能方案分析:包括用能標準和節能規範、能耗狀況和能耗指標分析、節能措施和節能效果分析等;

6)項目選址和用地分析: 包括土地性質、占地面積、利用狀況、取得土地方式;廠址壓覆礦藏和文物、防洪和排澇、地震、地質災害、通航、軍事設施影響情況;

7)環境和生態影響分析:環境和生態現狀,對生態環境、地質災害、有關特殊環境的影響分析及保護措施;

8)經濟和社會影響分析;

9)社會穩定風險分析;

10)投資效益和競爭力分析,投資來源及融資方案;

11)項目招標內容和承諾;

12)國家或地方投資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專項內容。

2.項目申請報告應附有效支持性檔案

1)國家主管部門同意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批覆意見;

2)省級政府主管部門同意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有關意見;

3)國家環境保護部對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批覆意見;

4)國家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不需新征地的擴建項目,出具土地使用權屬證明;

5)國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或授權流域管理機構出具的水資源論證批覆意見和用水預審意見;

6)國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水土保持批覆意見;

7)城市規劃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或項目選址意見書;

8)國家電網公司或南方電網公司出具的接入系統意見;

9)國家發改委關於項目節能評估的批覆意見;

10)社會穩定風險分析評估報告及有關方面意見;

11)符合規定資質的諮詢機構對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意見;

12)出資協定和商業銀行出具的貸款承諾檔案;

13)省級主管部門批覆的熱電聯產規劃、供熱規劃及熱網工程可研批覆檔案;

14)燃料、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於燃料供應及運輸的意見;

15)國家鐵路行政主管部門關於鐵路專用線接軌的意見(鐵路行政許可批覆);

16)國家或省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防洪影響評價批覆意見;

17)其他應提交的檔案。

3.項目申請報告上報

1)根據《投資項目核准目錄》,報國家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 取得國家主管部門同意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批覆意見後,由分子公司負責編制項目申請報告, 集團公司審核後上報國家投資主管部門申請核准。

2)由地方投資主管部門負責核准的項目,報經集團公司審核批准後,分子公司負責編制項目申請報告並報地方投資主管部門申請核准。

3)項目申請報告份數及方式,除按國家或地方投資主管部門有關要求報送外, 分子公司需向集團公司提交紙質版一式3份,用於存檔和備案 。

總結

總之, 開展火電廠的前期工作目的是為企業擴大再生產提供項目儲量, 為企業提供優良的建設項目。因此,開展前期工作首先必須了解和掌握國家及地方政府關於項目的相關規定、產業政策,積極爭取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 如生物質發電項目的核准方式是省發改委核准,國家備案,同時標桿電價是0.75元/度等;其次要明確項目核准的相關程式,認真按程式開展前期工作,實事求是,確保項目的合法性;三是要提高前期工作人員的素質, 要懂專業、懂政策、重事實,提高項目前期工作的質量;四是前期工作人員要重視調研學習, 重視收集資料和廣泛的吸取經驗,防止出現錯誤決策,避免工作出現偏差;五前期工作人員要要創新思維、要從大局出發、從企業利益出發落實好項目的各項具體工作, 做到工作細化不留隱患, 確保項目建設投產後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生存能力,確保企業資產的良性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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