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藥品名稱
品 名:火把花根片
規格
片劑:0.18g×100片/瓶。
用法用量
口服:3~5片/次,3次/日,飯後服用。1~2月為一療程,可連服2~3療程。
貯藏
密封。
有效期
2年。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Z20027411
生產企業
重慶市中藥研究院製藥廠
藥理作用
現代藥理研究認為其具有抗炎、抗免疫抑制腫瘤作用和生育毒性。毒性試驗表明火把花根片屬於低毒藥物,對血象、肝功能、腎功能及肝、心、脾、腎、胸腺等臟器無明顯影響,長期套用不會導致免疫系統損傷,可用子類風濕及風濕性關節炎、SLE、脈管炎、系統性硬lw病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經八種免疫模型、十餘種炎症模型及二種鎮痛模型的藥理學研究結果表明,火把花根片具有明顯抑制病理性免疫反應、抗炎、鎮痛作用,且承受劑量加大,作用增強。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昆明山海棠片。
【曾用名】火把花根片。
【漢語拼音】Kun Ming Shan Hai Tang Pian。
性狀
本品為淡棕色或棕褐色片。
功能主治
本品具有抑制病理性免疫反應、抗炎和鎮痛作用。適用於風濕性、類風濕性關節炎、慢性腎炎、系統性紅斑狼瘡、血管炎、脈管炎、銀屑病硬皮病等。
不良反應
1、對性腺明顯的抑制作用,對女性月經減少或閉經,男子精子減少或消失。服藥時間越久,對性腺的抑制越明顯。停藥後多數患者可恢復。
2、對骨髓有抑制作用,少數患者服藥一月以上,可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下降減少或色素沉著。
3、使用本品後,部分患者出現噁心,胃部不適、納差、腹脹、胃痛、腹瀉、便秘、口腔潰瘍、皮疹、心慌,應中止治療,給予相慶處理措施或遵醫囑處理。
禁忌
1、孕婦、哺乳期婦女或患有肝臟疾病等嚴重全身病症者禁用。
2、處於生長發育期的嬰幼兒、青少年及生育年齡有孕育要求者不宜使用,或全面權衡利弊後遵醫囑使用。
3、患有骨髓造血障礙的疾病者禁用。
4、胃、十二指腸潰瘍活動期禁用。
5、嚴重心律紊亂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2、為觀察本品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用藥期間應注意定期隨診及檢、複查血、尿常規及心電圖和肝腎功能。
3、心、肝、腎功能不會或嚴重貧血、白細胞、血小板低下者慎用。
4、一般連續用藥不宜超過三個月。如需繼續用藥,應由醫生根據患者病情及治療需要決定,必要時應及時停藥,給予相應的處理。
5、既往報導的雷公藤製劑尚存在以下不良反應;
(1)可致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胃腸道反應。
(2)可見心、肝、腎損害、心臟室性早搏、竇性心動過速、傳導阻滯、心電圖的ST—T改變和肝、腎功能的異常。甚至出現腎袁。
(3)可發生皮疹、皮膚色素沉著等。
(4)影響妊娠或有致畸作用。
規格
每片重0.10g(含總生物鹼1.6μg)。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