灤平縣地稅局

三、稅務分局6個 1、城區稅務分局 3、紅旗稅務分局

概況

灤平縣地方稅務局自1994年國、地稅機構分設而成立,現有幹部職工86人,下設辦公室、政工股、監察室、計畫會計股、征管法規股、稅政管理股、稽查局7個內設職能單位和6個基層管理分局(城區分局、徵收分局、張百灣分局、紅旗分局、巴克什營分局、虎什哈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本省相應具體政策方案。
二、負責全縣地方稅收收入組織工作,制定地方稅收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地方稅收和所管基金(費、附加)的政策和制度管理、稅收分析和納稅評估工作。
四、負責全縣社會保險費徵收和對繳費人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工作。
五、制定全縣地方稅收征管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改革;規劃並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指導對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負責稅務稽查管理,行駛稅務稽查執法權,組織查處偷、騙、逃、抗稅等稅務違法案件。
九、負責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活動、內部行政管理活動和稅務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管理全縣地稅系統機構編制;負責全系統人事、培訓和經費管理;負責全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公務員隊伍管理及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全系統處級幹部的任免和管理。
十一、組織稅收理論、政策、制度研究和稅收宣傳。
十二、調查了解全縣納稅戶生產經營情況,幫助和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管理;提出運用稅收手段對全省經濟進行巨觀調控的建議。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灤平縣地方稅務局負責下列稅費和專項基金的徵收管理。具體是:營業稅、菸葉稅、文化事業建設費、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代征、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資源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筵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社會保險費。

機構設定

灤平縣地方稅務局系統內設行政機構6個,直屬機構1個,稅務分局6個,機構名稱如下:
一、行政機構6個
1、辦公室
2、計畫會計股
3、稅政管理股
4、征管法規股
5、政工股
6、監察室
二、直屬機構1個
1、稽查局
三、稅務分局6個
1、城區稅務分局
2、張百灣稅務分局
3、紅旗稅務分局
4、巴克什營稅務分局
5、虎什哈稅務分局
6、徵收分局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