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省、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結合我縣經濟與社會發展實際,研究制定全縣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研究擬訂全縣民政工作有關行政性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二)貫徹執行國家、省社團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擬本縣社團管理有關規定;負責全縣性社團的登記管理;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草擬本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規定;負責縣直單位所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負責擁軍優屬工作;監督落實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承擔追認革命烈士的核查、申報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工作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負責縣級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的審核報批;承擔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士官、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培訓工作。
(六)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查和上報災情,研究提出救災方案;轉移安置災民,安排災區災民生活;組織接收分配國內捐贈款物,檢查和監督救災捐贈款物的發放、使用情況;指導、協調災區重建和災區的生產自救工作。
(七)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城鄉社會困難戶和其他特殊對象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五保戶的供養工作;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組織、指導對縣外的社會捐贈等對口支援工作,籌集慈善資金,開展慈善活動。
(八)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承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期間的日常工作;推進基層政務公開和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
(九)制定社區建設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社區建設協調指導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工作,推動社區建設。
(十)擬定本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縣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工作;參與縣際邊界爭議的調查;負責縣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指導鄉鎮邊界爭議調處工作;承擔海域行政區劃勘界工作。
(十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法規,擬定本縣地名管理規劃和行政措施;指導、審核全縣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管理縣內地名標誌;檢查監督標準地名的使用;收集整理地名資料,管理地名檔案和地名信息系統。
(十三)擬定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管理工作,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管理、監督檢查工作;依據國家對是福利企業的認定標準,對福利企業進行年檢換證,協調落實扶持政策發展福利事業;研究提出社會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並貫徹實施。
(十四)主管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五)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全縣殯葬事業管理工作;管理殯葬用品市場;負責公益性、經營性公墓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收養登記工作;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工作;開展流浪兒童的救助保護工作。
(十七)草擬老齡工作規定;研究提出老齡工作發展規劃,擬定實施意見;承辦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負責與縣老齡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
(十八)負責管理全縣福利彩票市場和彩票銷售工作;負責全縣福利彩票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申報工作。
(十九)負責有關民政業務的行政複議工作;受理來信來訪,指導鄉(鎮)民政系統信訪工作;負責全縣民政業務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民政系統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表彰工作。
(二十)指導鄉(鎮)民政事業財務工作,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二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劉萬年:主持局全面工作。黃華仁:主持局黨委全面工作,協助局長抓好全面工作;負責政工、勞動、人事、工資、目標管理、民政信息宣傳、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分管辦公室。
金長柿:負責殯葬管理服務、社會捐助、慈善、福彩、計畫財務審計工作。分管社會事務和基層政權科、計畫財務審計科、縣慈善總會、福彩中心、會計核算中心、殯管所、殯儀館、金雞嶺公墓。
李洪元:負責優撫安置、雙擁工作,分管優撫科、雙擁工作科、安置科、療養院、烈士陵園、軍乾所。
李 云:負責社會福利、五保供養、流浪救助、救災減災工作;分管社會福利和救災科、 社會福利中心、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福利公司;聯繫敬老院、福利企業。
程加林:負責城市低保、農村低保、醫療救助、老年工作、工會工作;分管社會救助科、老齡工作科。聯繫鄉鎮民政。
王占軍:主持紀委工作,協助黨委書記抓好政工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行政審批、軟環境建設、社會組織、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村民自治、社區建設、區劃地名、勘界、計畫生育、信訪穩定、法制建設、平安建設、安全生產、招商工作;分管社會事務和基層政權科、紀檢監察室、行政審批科、民間組織登記管理中心、婚姻登記處、招商辦。
陳洪軍:協助分管老齡、社會福利、救災救濟、社會保障、慈善工作。
領導班子各成員全面負責各自分管工作範圍內的信訪穩定、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