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 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瀘龍委發〔2010〕14號)精神,設立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簡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掛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區中小企業局牌子。職責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原區經濟和商務局承擔的牽頭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職責劃給區商務局。
(三)將制訂煤炭、電力行業規劃的職責劃給區發展和改革局。
(四)將服務企業的職責劃給區投資促進局。
(五)將原區經濟和商務局承擔牽頭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商務管理等職責以外的其他職責整體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六)將原區政府辦公室承擔的無線電管理、信息化管理職責整體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七)增加節能監察的職責。
(八)增加加強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產業園區牽頭服務、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推進全區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主要職責
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一)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貫徹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措施,研究擬訂全區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區工業結構調整。
(二)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研究擬訂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強區戰略。參與制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區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區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和工業園區考核。
(四)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執行上級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備案規劃內全區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和市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推進全區工業設計工作,編制下達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和建設管理。
(六)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區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綜合協調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和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七)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負責制訂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九)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對國家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負責全區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區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對全區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十一)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
(十二)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訂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
(十三)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和負責組織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統一配置和管理全區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區縣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五)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
(十六)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十七)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及人員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設4個內設機構:(一)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文電、督辦、會務、接待、機要、政務公開、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提案、保密、綜合治理、防邪、禁毒、雙擁、愛衛、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局機關在區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日常工作;負責局辦公自動化建設和管理;負責局機關網站更新管理和維護;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和資產、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等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負責機關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督促落實;負責全局性工作情況、工作總結等文稿的起草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局機關幹部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人才建設規劃,人才戰略研究,並提出政策措施;承辦系統企業專業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協調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幹部培訓工作、協調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有關規定的情況,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
(二)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工業運行股(區工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減負辦)
負責組織起草全區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工業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研究;組織起草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和備案工作;牽頭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和國家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負責貫徹落實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產業政策;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財政、省、市財政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及其項目資金的監管;指導工業社會中介組織發展。組織協調全區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等增加企業負擔的案件;承擔區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制訂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處理、研究、發布和系統信息網建設。承擔區工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申報並監督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承擔產業園區發展情況的監測和經濟指標的統計分析,提出政策建議。牽頭負責全區產業園區規劃建設和發展運行的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統計和考核等工作;負責入園項目備案,提出產業園區發展專項資金安排計畫;考核金融機構對產業園區建設和入園企業的融資支持工作;會同區國土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局等部門對產業園區土地節約集約使用及項目建設進度等進行督查;協助產業園區管委會辦理有關重大事項;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組織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改造中、長期投資規劃、年度計畫和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上報、審批、登記備案規劃內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相關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上報;研究提出引導投資方向的技術改造政策並組織實施;安排政府貼息的技術改造項目並監督實施;監督技術改造項目的招標工作;牽頭搭建工業企業信貸資金的融資平台,指導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負責全區工業企業融資情況的統計及其分析;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和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和獎勵;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備案工作,指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自律組織建設;統籌大中小企業協調配套發展;負責大企業、大集團的培育;指導全區重點非公有制企業發展;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中小企業運行情況的監測和統計分析;組織申報中央財政、省財政、市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及其資金的監管;指導企業實施改組改造和兼併重組,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維護穩定工作;擬訂鼓勵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小企業創業平台建設;組織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指導開展小企業創業輔導培訓;指導和促進創業投資發展;負責化工、醫藥行業管理,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運行情況的監測和統計分析;擬訂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化工、醫藥行業重大項目的推進工作;負責全區藥品儲備管理,組織實施重大災情、疫情、軍需、戰備等情況下藥品的緊急調度;負責監控化學品的管理工作;承辦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辦公室安排的工作;負責重大技術裝備、機械、冶金、建材、汽車等行業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行業運行情況的監測和統計分析;負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基地建設;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重大專項的實施,組織套用重大技術裝備,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組織申報並監督實施重大技術裝備專項資金計畫,負責組織申報重大科技專項;研究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研發和推廣套用;指導新能源汽車產業化工作;負責食品、飲料加工業和農產品加工業、輕工、紡織行業的行業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行業運行情況的監測和統計分析;擬訂食品、飲料行業和農產品加工業、輕工、紡織行業的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服務;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和標準化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示範企業和示範基地建設工作。負責旅遊工藝品開發工作;負責組織“省工藝美術大師”和“中國工藝美術大師”的申報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工業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組織擬訂利用外資政策措施;負責利用外資情況的統計和分析;組織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及開拓國際市場;負責推進工業品牌戰略的實施,參與指導省市內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創建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領域技術標準和規範;綜合分析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擬訂工業企業開拓市場和產品促銷的政策措施,支持企業鞏固和擴大市場份額,組織和指導工業領域運用“兩個市場”尤其是“走出去”戰略的實施和會展等市場拓展活動。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其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協調重點產業相關產品配套、外包、流通、生產資料市場等重點領域的發展,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參與其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
(三)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科技能源股
負責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協調;負責成品油和煤炭經營市場監管;負責全區加油站的行業規劃定點工作;依法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訂企業技術創新政策措施和指南;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和建設管理工作;組織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申報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鑑定、驗收;牽頭推進工業設計;組織引入風險投資;組織推動技術平台建設;負責研究擬定全區工業設計產業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產業項目建設;指導企業利用工業設計,加快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轉變經濟成長和企業發展方式;負責工業設計成果的套用和推廣,加快工業設計產業發展;負責電力運行調控管理;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並發布信息;推進電力需求平衡管理;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行政執法;承擔區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生產、銷售企業的行業管理;綜合協調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許可證的上報;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經營企業許可證上報。牽頭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產業規劃、技術規劃、產品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技術、企業、產業鏈培育建設;組織推進相關重點項目和技術經濟合作。
(四)瀘州市龍馬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信息化股
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推進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推動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互聯互通,開展績效評估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協調信息安全測評、數字認證、等級保護等工作;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統一規劃並協調管理重大項目、工程通信設施;組織制訂通信管線規劃並實施管理;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重大事項;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經濟運行的監測和統計分析;推進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引導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產業合理布局,推動產品結構調整;組織申報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和國家科技專項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項目、電子信息產品項目並監督實施;承擔軟體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工作;承擔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認證;負責推進物聯網、智慧卡產業的發展及套用技術推廣;組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企業和產品認定;組織推廣電子信息新產品研發和產業化。負責協調郵政及電信、移動、聯通、長線局有關工作事項,負責協調救災應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