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瀘龍委發〔2010〕14號)精神,設立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區政府辦公室),為區政府工作部門。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掛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區政府外事僑台辦公室、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職責調整

(一)將信息化管理、無線電管理的職責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將龍馬潭區檔案局和區志辦的職責整體劃入區檔案局。

(三)將公共機構能源統計工作劃入區統計局。

(四)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五)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管理和督查調研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增加指導、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和全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和區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材料,辦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及各委局傳送區政府的文電,指導全區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二)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三)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和區政府領導直接召開的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上級政府和區政府檔案、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落實情況,並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五)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和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六)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七)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組織辦理涉及區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建議、意見和提案工作。

(八)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調查研究,收集整理政務信息,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指導全區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指導、督促全區政府信息公開、機關行政效能建設、電子政務和網路建設工作。

(十一)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全區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

(十二)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平時負責組織管理全區人民防空建設,戰時負責抓好本區人員疏散和掩蔽,配合市人防辦做好城市防衛工作。

(十三)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指導全區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組織區直部門集中開展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

(十四)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十五)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承辦區政府和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和區政府目標管理督查辦公室、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一)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股

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區政府領導直接召開的會議和區政府辦公室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聯繫等會務工作;負責辦理文電收發、運轉、公文核稿、文印、檔案、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印章、介紹信管理以及辦公室保密、機要等工作;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負責辦公室機關黨建,值班室、會議室、領導辦公室的管理工作等工作;負責辦理不在專業股室辦理範圍內的其他檔案;承辦區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股

負責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工作要點》,承擔區政府《工作通報》、《議事紀要》、《政務簡訊》等的編輯工作;起草或初審以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和區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材料;根據區政府工作安排和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調查研究,收集整理政務信息,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負責區政府對外宣傳,為報刊、雜誌、年鑑撰寫宣傳龍馬潭區的稿件;負責區政府政務大事記和《政府年鑑》的編纂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辦區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股

負責區政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的財務、總務、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公用房屋的維修、衛生、保衛和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承辦區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瀘州市龍馬潭區政府目標督查管理辦公室

負責上級黨委、政府及區委、區政府重要決策部署和上級領導、區政府領導講話、重要批示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專項督查活動。負責區政府目標管理工作和區政府部門績效管理工作;承擔區目標績效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民生工程的日常聯絡和督促檢查工作;組織辦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建議、意見和提案;負責“12345”為民服務熱線的辦理。

(五)瀘州市龍馬潭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與市應急管理辦公室的溝通聯繫,負責接受和辦理向市政府報送的緊急事項,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置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承辦區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督促落實有關決定事項;組織編制、修訂全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建設;督促檢查各鄉鎮街、區級部門應急管理、救災組織機構、隊伍建設、物資準備和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組織、指導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培訓和演練;協調突發事件預防預警、應急處置、事件調查、事後評估和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全區抗災救災工作;負責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專家諮詢機構、消防大隊等的協調聯繫。

人員編制

瀘州市龍馬潭區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6名,其中:辦公室主任1名,辦公室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區政府法制辦主任1名(按正科級配備),副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區政府外事僑台辦公室主任1名(按正科級配備),副主任1名(兼職,按副科級配備);區政府目標督查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區政府應急辦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主任科員2名,副主任科員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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