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瀘州市龍馬潭區國家稅務局(以下簡稱區局)為全職能局,按照行政區劃設立。根據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征管服務創新工作的要求,內設4箇中心14個部門。包括:納稅服務中心--收入核算科、綜合服務科、審核審批科;風險管理中心--風險監控科、風險應對科、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稅務稽查中心--稽查局;綜合保障中心--後勤保障科、群團建設科、考核執行科、效能督辦科和技術保障科。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2.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3.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4.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它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5.監督檢查本局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本局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稅務行政複議和稅務行政訴訟工作。
6.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局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7.組織實施本局稅收徵收管理改革,對本轄區範圍內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
8.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局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9.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局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局“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10.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11.組織開展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12.負責按照垂直管理體系管理本局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13.承辦瀘州市國家稅務局和瀘州市龍馬潭區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