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機構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濟廳字〔2010〕8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歷下發〔2010〕16號),設立歷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濟南市歷下區外經貿局承擔的全區經貿團(組)出國(境)考察的審查、報批及護照專辦、清退工作職責。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反饋情況,提出建議。
(二)根據區政府領導的要求,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檔案和有關材料,處理上級下發和下級上報的各類公文。
(三)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組織,領導重要講話的起草、審核、紀要整理等工作,檢查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四)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對上級重要檔案、決定事項、領導批示辦理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
(五)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負責各類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為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依據。
(六)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人民代表大會議案、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七)負責與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的聯繫,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八)負責區政府領導的政務活動安排,負責區政府的值班工作,會同區委辦公室協調處理有關信訪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民眾反映的重要問題。
(九)負責區政府機關的機要工作,區政府辦公室的檔案、保密、文印工作;負責國內外來賓訪問、考察活動的接待工作;負責區政府各部門的綜合協調,承辦與上級機關、駐區單位的協調服務事宜。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辦公自動化建設和政府網站等電子政務工作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
(十一)負責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接收、處理和辦理接管的反饋,受理、處置民眾反應的各類批評、意見和建議。
(十二)負責區政府應急管理日常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和協調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置突發事件,協調指導全區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保障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等工作。
(十三)管理全區僑務工作,擬定全區僑務工作發展規劃,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及在歷下投資僑商的合法權益;承擔全區經貿團(組)出國(境)考察的審查、報批及護照專辦、清退工作。
(十四)根據有關規定,管理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區政府總值班室)、區政府督查室(區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區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和區政務信息中心。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政府辦公室設5個職能科室和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區政府總值班室牌子)、區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區政府督查室(掛區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牌子)。
(一)綜合科
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各類檔案、各類重要講話稿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為區政府領導提供各種文字材料、有關資料和日常服務工作。負責辦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
(二)調研科
負責經濟工作和社會事業發展的調查研究,圍繞全區中心工作、重大決策或階段性重要工作以及社會熱點、焦點、難點問題展開調研,形成調研報告。
(三)信息科
負責區政務信息工作和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工作的指導、組織、協調;負責歷下區政務信息網的《歷下信息》、《政務信息》的撰寫、編輯和更新。
(四)機要科
負責上級下發和下級上報各類公文的處理及機要文電的處理;負責文書檔案、印鑑信函的管理;負責各類檔案、講稿的文印、收發、機要、交通和保密工作。
(五)秘書科(掛行政科牌子)
負責區政府領導的政務活動安排;負責公務接洽、接待和值班工作;協調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和區長公開電話;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政府法制辦公室(正處級)
負責全區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及清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區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執法證件的頒發和管理;辦理區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受區政府委託參加行政訴訟,調查處理行政執法投訴案件,協調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審查、認定,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確認工作;組織開展區政府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參與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區依法行政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和政策研究。
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區政府總值班室牌子)(正處級)
承擔區政府應急管理日常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指導全區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和協調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置突發事件,協調指導全區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預案演練、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應急隊伍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應急體系建設和宣傳培訓工作;負責全區應急體制、機制、法制建設和應急管理專家、應急示範點、應急平台建設工作;協調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內設處置協調科、指導科。
區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正處級)
負責擬訂全區僑務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區僑務工作,負責海外華僑華人重點社團、重點人物的聯絡、接待工作;組織開展與新移民專業人士的合作交流工作;按照上級對台工作的統一部署,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推動全區引進華僑資金、技術、人才的“三引進”工作;開展對華僑的宣傳教育和文化交流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及在歷下投資僑商的合法權益,負責歸僑、僑眷身份認定;指導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涉僑經濟投訴工作;負責對華僑華人捐贈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經貿團(組)出國(境)考察的審查、報批及護照專辦、清退工作。
區政府督查室(掛區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牌子)(副處級)
負責區政府重要工作會議決定事項、重要檔案、領導批示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工作和人大、政協有關會議、活動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民眾、基層單位通過市民服務熱線、區長信箱反映問題的受理、分辦、督辦工作;負責政務監督熱線上線、新聞媒體批評意見的查辦工作和省長信箱轉辦件的辦理工作。

人員編制

區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24名(含行政編制控制數2名)。領導職數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區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由辦公室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區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區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處級)、副主任1名(正科級),科長5名、副科長4名。可配工勤人員3名。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