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城市規劃協調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責:負責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組織的涉及我區的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專業規劃和控制性詳規的現狀調查,以及規劃編制過程中需我區協調配合等服務方面的工作;參與轄區重大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規劃選址;為區屬單位非經營性開發項目的報建提供規劃協調服務工作;承辦區城鄉建設委員會(區人民防空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原區城市規劃協調辦公室更名為區城市規劃協調服務中心,為區城鄉建設委員會(區人民防空辦公室)所屬財政撥款正處級事業單位。該中心設辦公室和綜合業務科2個科室。事業編制8名。領導職數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長(主任)2名、副科長(副主任)2名。
區城市規劃協調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責:負責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組織的涉及我區的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專業規劃和控制性詳規的現狀調查,以及規劃編制過程中需我區協調配合等服務方面的工作;參與轄區重大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規劃選址;為區屬單位非經營性開發項目的報建提供規劃協調服務工作;承辦區城鄉建設委員會(區人民防空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