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抗

1963年,美國費城癌症研究所的科學家布倫百格,在研究一位患白血病的澳大利亞人的血液時,發現了一種抗原物質。當時他並不知道這種抗原物質在血液中存在的意義。由於這種抗原來自一名澳大利亞人的血液,所以便將它命名為澳大利亞抗原,簡稱為“澳抗”。

進一步研究證實,這種抗原與 “ 同種血清性黃疸 ” 有關。 “ 同種血清性黃疸 ” 與以往所稱的 “ 傳染性肝炎 ” 不同,它的潛伏期較長,主要經輸血或注射傳染,呈散發性,部分病人的病程遷延,甚至形成慢性肝炎。而 “ 傳染性肝炎 ” 則潛伏期較短,主要經消化道感染,往往呈暴發性流行,但預後較好,一般不會演變為慢性肝炎。顯然這位澳大利亞白血病病人很可能是因為經輸血而感染了 “ 同種血性黃疸 ” ,因而在血液中檢出這種抗原物質。
由於澳抗的發現使區別 “ 同種血清性黃疸 ” 與 “ 傳染性肝炎 ” 有了實驗證據。因此,目前已將 “ 同種血清性黃疸 ” 稱為B型肝炎,而 “ 傳染性肝炎 ” 則稱為A型肝炎。既然已經證實澳抗與B型肝炎有關,便將澳抗改稱為肝炎相關抗原,即 HAA 。當然嚴格地說,應該稱為B型肝炎相關抗原。不久,科學家們又注意到這種抗原物質,實際上只是B型肝炎病毒的外殼,而不是B型肝炎病毒的全部,所以把這種抗原物質正式命名為B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 ),簡稱為 “ 表抗 ” 。在一個人的血液中查到表抗, 表示他曾經感染過B型肝炎病毒,當然他不一定是一個肝炎病的患者。
隨著檢驗技術的進步,除了能檢查血液中的B型肝炎表面抗原外,還能檢查表面抗體、 e 抗原、 e 抗體及核心抗體,由於核心抗原在血中不能檢出,所以民眾便將表面抗原、表面抗體、 e 抗原、e抗體及核心抗體合稱 “ 兩對半 ” 。血中檢出表面抗原的意義前面已經敘述,血中查到表面抗體,則表示曾經受過B型肝炎病毒感染,但已經產生抗體,對B型肝炎病毒的再感染可以產生一定的免疫力。e抗原被認為是B型肝炎病毒的一部分,血中查出e抗原,表示有大量B型肝炎病毒存在於血液中,具有傳染性。e抗體的發現,表示B型肝炎病毒感染已被控制,很少再有傳染性。核心抗體的存在,表示有B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證據,如果是核心抗體 ── 免疫球蛋白M,則表示體內仍有B型肝炎病毒存在,病毒正在複製,處於感染期。
澳抗、表抗兩對半實際上都是B型肝炎的檢驗指標,它們的命名,體現了人類對這個問題的認識有個不斷深化的過程。
B型肝炎病毒的各個部分對人體來說都是抗原物質,如外殼部分稱為B肝表面抗原 (HBsAg) ,核心部分稱為B肝核心抗原 (HBcAg), 此外,還有 e 抗原 (HBeAg) ,存在於病毒核心內。表面抗原及核心抗原都可引起機體的免疫反應,產生相應的抗體,其中與引起皮膚有關的主要是表面抗原。其引起的皮膚病有以下兩種:
(1) 小兒丘疹性肢端皮炎 發病機理不清楚,有人認為是由於B肝病毒通過皮膚黏膜所致的原發性感染,也有人認為是由於B肝病毒抗原  抗體複合物沉積所致。一般見於兒童,以 2 ~ 6 歲居多。無明顯前兆而突然發疹,為針頭到綠豆大小扁平充實性丘疹、暗紅、紫紅或淡褐色。主要發生於四肢及面部,不癢,可伴有淺表淋巴結腫大。皮疹經 2 ~ 8 周自然消退,可有輕度脫屑。在皮疹出現的同時或 1 ~ 2 周后發生急性無黃疸性肝炎。患者無肝炎症狀或僅有低熱、倦怠和全身不適,查體發現肝腫大,但無壓痛,血清轉氨酶高,血清表面抗原呈陽性,但此種澳抗陽性患者 3 個月後約半數可轉陰,此後轉陰率極慢。
(2) B型肝炎抗原血症 為B肝患者伴發的皮膚病表現。急性B肝患者,在發病前 2 周有 10% ~ 20 % 發生蕁麻疹,少數病人可發生紅斑、斑丘疹、多形紅斑、猩紅熱樣紅斑、紅皮症及紫癜等,同時可伴有關節痛。慢性B肝患者可在軀幹、四肢發生炎症性丘疹,中心化膿、結痂、萎縮,形成特殊的痘樣疤痕,此皮疹可持續多年,且隨著肝炎病情的變動而波動。此外,尚可發生肝病常見的皮膚表現,如紅斑、痤瘡、紅斑狼瘡樣改變、膨脹紋、紫癜等等。
更多詳細信息,參考 B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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