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區審計局

3.負責審計區級主管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辦事處)管理的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4.負責對區重點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6.負責審計區政府主管部門、各鄉鎮政府(辦事處)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彩票公益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簡介

根據《中共漯河市郾城區委、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郾發〔2010〕7號),設立漯河市郾城區審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二)調整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範圍,不再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三)加強對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區屬國有資產、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主要職責

漯河市郾城區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參與制定全區審計、財經方面規範性檔案和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政府提交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交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區政府報告其他事項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辦事處)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鄉鎮政府(辦事處)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3.區政府部門、鄉鎮政府(辦事處)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定應當由區級審計機構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負責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漯河市郾城區審計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安全保衛、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有關檔案的起草;負責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審計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區審計機關的精神文明建設。擬訂機關審計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檔案;研究財政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有關建議;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計畫;負責信息、宣傳、統計、新聞發布等工作;組織對審計機關和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單位出具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
研究擬定區經濟責任審計的有關規定、辦法;負責對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檢查;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綜合審計股
1.負責審計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擬定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實施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區級財政組織預算執行情況、區地方稅務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區級國庫辦理區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鄉鎮(辦事處)預算執行、決算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負責審計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狀況。
2.負責審計與區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區政府有關部門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3.負責審計區級主管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辦事處)管理的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4.負責對區重點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5.負責審計國有企業和區政府規定的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6.負責審計區政府主管部門、各鄉鎮政府(辦事處)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彩票公益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人員編制

漯河市郾城區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經濟責任審計局辦公室主任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駕駛員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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