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漯河市郾城區委、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郾發〔2010〕7號),設立漯河市郾城區城鄉建設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行業管理的職責劃給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將指導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職責劃給市交通運輸局。
(三)取消已由市政府、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四)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漯河市郾城區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建設的政策、法規和標準;研究擬訂全區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村鎮建設及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政策性規定,編制相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區建築活動,指導監督全區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和工程安全;擬訂全區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中介組織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指導實施;監督建築行業資質認證;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出區出市出省進行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三)擬訂全區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有關標準定額及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與有關部門聯合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四)承擔規範全區勘察設計諮詢、監督管理勘察設計諮詢質量的責任。組織實施全區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計規範;負責全區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推廣套用。
(五)承擔城市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城市排水、城市防洪排澇、燃氣、熱力和市政設施工作;指導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治理;負責全區城建監察工作,並協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重大建設違規違法案件。
(六)指導全區村鎮規劃工作,負責區政府交辦的城鎮總體規劃的審查;指導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並承擔對歷史文化名鎮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規定、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技術管理規定並指導實施;監督建築行業的資質認證。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規定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負責全區散裝水泥推廣使用。
(九)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擬訂全區發展套用新型牆體材料規劃、制度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區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負責全區房屋拆遷、舊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
(十一)擬訂全區城鄉建設行業人才培訓規劃,指導行業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擬訂全區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科技項目成果推廣,指導行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十二)開展全區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企業開拓區外建築市場。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漯河市郾城區城鄉建設局設5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機關黨務、事務、業務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文秘、信息、機要、保密、統計、檔案、計畫生育、人事勞資、宣傳報導、機關財務、法制建設、後勤管理等;負責本系統的國有資產管理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城市建設管理股
研究擬訂全區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城市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市容、園林、綠化、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城建監察和城市防洪排澇工作;指導全區城建監察工作,協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重大建設違法案件;負責城建隊伍的裝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市政公用事業單位的資質審查、認定、報批工作;負責市政重點工程項目的建設工作。
(三)規劃管理股
研究制定全區城鄉發展規劃和城鄉規劃管理的規定、辦法;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城鎮體系規劃的報批工作,並檢查監督城鎮體系規劃的實施;組織編制村鎮建設的發展規劃,指導村鎮的統一開發、綜合建設,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試點和新型農村示範社區建設。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選址工作;指導全區城市規劃、勘測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指導全區舊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房屋拆遷工作;負責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規劃用地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建築工程管理股
指導和規範全區建築市場,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以及工程招標投標、建設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招標代理機構、契約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科技發展、科技進步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區建築裝飾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散裝水泥推廣使用工作;貫徹實施工程建設設計質量、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研究擬訂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全區大中型建設項目的開工審批並參與竣工驗收工作;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負責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對施工企業進行安全生產達標驗收;組織重大建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協調出區、出市、出省及出國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建築裝飾企業、建築製品企業資質的監督指導;管理全區建設行業職工崗位培訓及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貫徹實施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標準和技術職能標準;指導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行業技術市場和企業技術進步;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建築節能材料、產品的認證申報、推廣套用、指導全區牆體材料革新工作;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建設、科技信息和系統計算機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建築節能推廣的總體規劃、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勘察設計監理股
綜合管理全區工程建設和城鄉建設勘察設計工作;組織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推廣套用;綜合管理全區城鄉建設抗震防災減災設防;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和城鄉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工作;負責勘察設計單位資質審核並監督管理;參與人防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編制及重大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綜合管理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工作;指導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工作;參與區內重點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監督檢查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