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漯河市郾城區委、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郾發〔2010〕7號),設立漯河市郾城區交通運輸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二)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三)加強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漯河市郾城區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區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區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全區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規定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區物流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指導全區道路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區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與港口設施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區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審批國家、省、市和區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六)承擔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區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及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區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七)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組織協調全區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組織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十)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以及引進外資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漯河市郾城區交通運輸局設3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會務、信息、宣傳、機要、檔案、保密、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承擔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承辦局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系統職工教育培訓、人才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系統群團、計畫生育等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負責提出全區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照規定及許可權審核、審批國家、省、市和區規劃內及年度工作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公路標誌線管理工作;提出有關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制財務預、決算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有關環境保護、利用外資、統計、信息工作。
(二)運輸股(漯河市郾城區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監督實施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負責與有關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並承擔有關標準協調工作;指導全區運輸線路、營運車輛、交通樞紐、運輸場站等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區物流業發展規劃;指導車輛維修、營運農用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工作;承擔指導城鄉公共汽車、汽車租賃、道路客運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區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道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區地方交通戰備工作。
(三)公路股
承擔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區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維護相關政策規定、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公路、水路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維護工作;負責公路、水路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工作,組織協調有關科技項目開發;承擔有關標準、質量、計量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監督實施公路路政管理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國家和省幹線公路、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承擔轄區內重要幹線公路運行監測和協調,參與實施交通管制;指導公眾出行路況信息服務和諮詢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監督行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