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簡介
自停徵“兩費”以來,全市工商系統積極實踐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服務發展是第一要務、依法監管是第一責任”理念,推進工商轉型升級,履行市場監管職責,在服務市場主體發展,創新監管方式方法,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和自身建設方面,都取得了顯著成績,為構建富裕秀美和諧平安漢川作出了積極貢獻。近三年來,市工商局先後被國家工商總局表彰為“全國商標工作先進集體”,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級文明單位”、“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被漢川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系統”、“目標管理責任獲獎單位”、“市直一級單位先進單位”、“五優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先進單位”、“招商引資先進單位”、“市直責任部門人口和計生目標管理先進單位”、“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市工商局及所屬13個工商分局(所)被孝感市委、市政府和漢川市委、市政府分別表彰為各級“文明單位”,城南分局、城隍分局、新堰分局被漢川市委、市政府分別表彰為“紅旗單位”、“先進單位”,行政服務中心工商視窗連年被表彰為“紅旗視窗”。
(一)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股、法規股、市場(契約)規範管理股、商標廣告監管股、財務審計股、機關黨辦、工商工會、監察室、離退休幹部股。
(1)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協調局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及系統的工作關係;制定調研規劃,協調調研工作;負責入口網站欄目管理和訴求處置;負責協調相關部門承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系統政務值守的督辦檢查;負責大型會議組織、文電、信息、統計、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協調本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領導批示件的督辦工作。
(2)人事股 。按許可權負責本單位的幹部選拔任用、日常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機構、人員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幹部出國(境)報批和出國(境)培訓呈報工作。
(3)法規股 。組織開展本系統執法監督檢查、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審查和備案;按照有關規定,承擔行政處罰案件審核、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負責系統案件管轄爭議裁決工作,會同有關機構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和行政處罰案件質量評查工作。
(4)市場(契約)規範管理股 。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工作;負責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行為監督管理;負責流通領域汽車、成品油、糧食(即原糧,含陳化糧)、棉花、茶葉、蠶繭、農業生產資料、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重要商品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負責維護未成年人通過網路購買商品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契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拍賣行為工作;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5)商標廣告監管股 。擬定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商標管理,指導商標註冊和代理工作,負責省著名商標、市知名商標的推薦和保護工作,促進本行政區域內馳名商標的發展;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組織監測各類媒體廣告發布情況;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清理整治網上非法涉性廣告和低俗不良廣告,開展治理廣播、電視、報刊廣告中低俗不良內容工作;查處商標侵權、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6)財務審計股 。擬訂和實施系統財務制度和辦法;編報系統財務預決算;負責系統財務、票據、資產、裝備、政府採購等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7)機關黨辦。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擔系統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作;負責單位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8)工商工會 。負責全市工商系統工會工作。
(9)監察室 。監督檢查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決定、命令的情況;對系統各級黨組織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實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的監督。
協助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監督檢查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
研究、制定系統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綜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和行政紀律的案件。
(10)離退休幹部股。負責全市工商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登記註冊分局(市行政服務中心工商視窗)、公平交易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經濟檢查大隊、督察隊。
(1)登記註冊分局(市行政服務中心工商視窗):按許可權擬訂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登記註冊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登記註冊管理工作;負責查處取締無照經營、配合文化等部門實施國產動漫振興工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實施監督管理;調查研究個體、私營企業經濟發展情況;承擔規定範圍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經營單位的登記註冊工作;承擔本行政區域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2)公平交易分局:按許可權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負責“兩打一反”(打擊不正當競爭、打擊非法傳銷及直銷監管、反壟斷)、市場秩序最佳化行動綜合協調、系統執法辦案綜合指導協調工作,按許可權組織、指導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及其他經濟違法活動的查處工作;負責“掃黃打非”、查禁不良出版物、防止傳銷進校園工作。
(3)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加掛“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牌子)(電話:0712—8282315):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流通領域糧食製品(米、麵粉等)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損害消費者權益案件,指導社會組織消費維權工作;制訂漢川市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消費者申投訴舉報的分辦、督辦;負責消費者申投訴數據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擬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會同有關部門對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案件進行查處。
(4)經濟檢查大隊:負責本系統經濟檢查業務指導,依法承辦上級工商部門和漢川市政府交辦的重大經濟案件、轄區登記註冊企業違法案件、依法應由漢川市工商局管轄的經濟案件,負責系統經濟案件的匯總、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5)督察隊:負責漢川市工商系統行政執法督察、政務督察工作;負責績效考評和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負責基層建設、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幹部隊伍教育培訓工作(不含幹部出國、境培訓);負責系統評先表彰和組織幹部上黨校培訓工作;負責會同財務審計股、信息中心編制基層硬體設施、執法裝備項目建設規劃,並對規劃和經費落實情況進行督辦。
(1)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工商系統微機管理與維護;負責系統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負責系統文書檔案管理與維護;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負責機關辦公秩序、安全保衛、環境衛生、食堂、車輛、物業、通訊等後勤服務的管理;負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接待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市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 。負責市個私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協會本級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發展”,指導基層分會開展“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發展”。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市消費者委員會 。負責市消費者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12315消費者申投訴舉報服務中心工作;宣傳黨和國家的經濟與消費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引導消費者正確合理地消費和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提高企業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識,重視社會效益;傳播商品和服務信息,為消費者提供諮詢服務;蒐集調查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的評價建議,反饋給企業,促進企業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協助有關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質量、價格、計量、安全、衛生等進行檢查和監督;接受消費者投訴,並進行調查調解,轉交有關部門處理,支持消費者對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組織的有關職能;承辦市工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5)市工商行政管理學會。負責組織指導全局調研並承擔綜合性調研工作;承辦市工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市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秘書處
負責市個私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協會本級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發展”,指導基層分會開展“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發展”。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市消費者委員會秘書處
負責市消費者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12315消費者申投訴舉報服務中心工作;宣傳黨和國家的經濟與消費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引導消費者正確合理地消費和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提高企業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識,重視社會效益;傳播商品和服務信息,為消費者提供諮詢服務;蒐集調查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的評價建議,反饋給企業,促進企業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協助有關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質量、價格、計量、安全、衛生等進行檢查和監督;接受消費者投訴,並進行調查調解,轉交有關部門處理,支持消費者對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組織的有關職能;承辦市工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3)市工商學會秘書處
負責組織指導全局調研並承擔綜合性調研工作;承辦市工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南工商所。依法負責仙女山街道辦事處涵閘河以南區域、刁汊湖農場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2)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北工商所。依法負責仙女山街道辦事處涵閘河以北區域、刁東農場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3)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馬口工商所。依法負責馬口鎮、南河鄉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4)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開發區工商所。依法負責開發區(新河鎮)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5)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水工商所。依法負責分水鎮、里潭鄉、三星垸農場、華嚴農場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6)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脈旺工商所。依法負責脈旺鎮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7)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河工商所。依法負責田二河鎮、回龍鎮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8)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堰工商所。依法負責新堰鎮、垌冢鎮、韓集鄉、中洲農場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9)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劉格工商所。依法負責劉家隔鎮、麻河鎮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0)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沉湖工商所。依法負責沉湖鎮(沉湖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1)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江工商所。依法負責西江鄉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2)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楊林工商所。依法負責楊林溝鎮、灣潭鄉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3)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隍工商所。依法負責城隍鎮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4)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廟頭工商所。依法負責廟頭鎮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5)漢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馬鞍工商所。依法負責馬鞍鄉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人員概括
現有人員479人,其中在編在崗人員332人,離崗退養人員7人,退休(職)人員140人。具體為:公務員311人、工勤人員10人、事業編制人員11人、離崗退養人員7人、退休人員126人、退職人員14人。
三、歷年榮譽
榮獲各級表彰和榮譽
被 授 單 位 | 授何種稱號 | 授予時間 | 授獎單位 |
市工商局 | 全國商標工作先進集體 | 2009.09 | 國家工商總局 |
市工商局 | 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 | 省綜治委 | |
市工商局 | 目標管理責任獲獎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市工商局 | 市直一級單位先進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市工商局 | 五優機關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市工商局 | 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市工商局 | 基層黨組織建設先進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市工商局 | 招商引資先進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市工商局 | 市直責任部門人口和計生目標管理先進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市工商局 | 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城南分局 | 紅旗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城隍分局 | 先進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新堰分局 | 先進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行政服務中心工商視窗 | 紅旗視窗 | 2009.09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市工商局 | 文明系統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市工商局 | 文明單位 | 孝感市委、市政府 | |
城南分局 | 文明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馬口分局 | 文明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廟頭分局 | 文明單位 | 孝感市委、市政府 | |
楊林分局 | 文明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分水分局 | 文明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開發區分局 | 文明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城隍分局 | 文明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脈旺分局 | 文明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沉湖分局 | 文明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二河分局 | 文明單位 | 孝感市委、市政府 | |
劉格分局 | 文明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新堰分局 | 文明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
馬鞍工商所 | 文明單位 | 2010.02 | 漢川市委、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