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初諸侯王國
漢朝初期分封的一種重要的行政區劃制度。被分封在一定地域的諸侯王國﹐既受漢庭節制﹐又有相對的獨立性﹐其特殊地位延續了五十年之久。
異姓王的分封秦始皇在全國推行中央集權制的郡縣制。秦朝滅亡以後﹐項羽據梁楚地九郡﹐自立為西楚霸王﹐並以楚義帝的名義將其餘郡縣劃分成十八王國﹐分封給秦降將﹑舊六國貴族及滅秦有功將領。在形式上恢復了“封建制”。接著﹐在楚漢戰爭中﹐劉邦為了爭取勝利﹐建立兩等爵位制度﹐以賞賜功臣名將﹐功大者封王﹐功小者封侯。在漢王朝正式建立時(漢五年﹐即前202)﹐劉邦已先後分封異姓功臣七人為王。
同姓王國由於劉邦分封異姓諸侯王是為當時的形勢所迫﹐因此﹐在他登上帝位的第二年(前201)﹐就逐個清除異姓王。漢高祖劉邦又以為秦祚短促的原因在於無同姓王國的屏藩﹐於是在清除異姓諸侯王以後﹐又建同姓王國。到他在位的最後一年已建立九個同姓王國﹐異姓王國則只留有長沙一個。劉邦並與群臣立下“非劉氏不王”的誓約。這時漢朝版圖的大部分都為十個諸侯王國所有﹐皇帝直接管轄的郡只有十五個。這些諸侯王國雖受中央節制﹐但又相對獨立。王國百官設定如同中央朝廷﹐諸侯王擁有相當大的權力﹐其中最主要的有兩項﹕一是“自置吏”﹐可以自行任命二千石以下官員﹔一是“得賦斂”﹐可以向本王國臣民收取賦稅。這些王國一般都轄有數郡之地﹐封域遼闊﹐戶口眾多﹐實力雄厚﹐實際上成為能與中央政權分庭抗禮的獨立王國。
雖然漢初實行的地方行政制度本質上還是郡縣制﹐但是由於諸侯王國的存在﹐這種郡縣制形成兩個系統:一是皇帝直屬的漢郡及其轄縣﹐一是王國所屬支郡及其轄縣。兩個系統相平行﹐其結構如下﹕
以親制疏和削弱諸侯諸侯王國地位遠在漢郡之上﹐設定這種特殊的制度﹐種下了叛亂和分裂的禍根。呂后執政以後﹐對劉氏諸王進行打擊﹐廢梁趙﹐割齊楚﹐分封諸呂﹑外孫張偃及詐惠帝子為諸侯王。到呂后八年(前180)﹐共有諸侯王國十四個﹐其中呂氏三國:燕﹑趙﹑呂(梁國更名)﹐張氏一國﹕魯(奪楚薛郡置)﹐詐惠帝子三國﹕常山(割趙)﹑淮陽﹑濟川(本齊濟南郡﹐置為呂國﹐後更封)﹐劉氏六國﹕淮南﹑代﹑吳﹑齊﹑楚﹑琅邪(割齊)﹐吳氏一國﹕長沙。
呂后死﹐功臣周勃﹑宗室朱虛侯劉章等平定諸呂之亂﹐擁立文帝。於是同姓王實力再度強大﹐除長沙外﹐又恢復清一色的同姓王國局面。文帝感到諸侯王國潛在的威脅﹐在鞏固自己的地位以後﹐便採納賈誼以親制疏及眾建諸侯少其力的建議﹐徙親子淮陽王於梁﹐分齊國為七﹐分淮南為三﹐用分地的辦法﹐削弱諸侯王的實力。文帝十六年(前164)﹐王國總數增至十七﹐即高帝末年的九國(本十國﹐荊王賈無後﹐已除)加上濟北﹑濟南﹑淄川﹑膠東﹑膠西﹑城陽(分齊置)及廬江﹑衡山(分淮南置)八國。文帝末年﹐異姓長沙國因無後除。
景帝即位﹐繼續推行以親制疏之策。景帝二年(前155)﹐封親子六人為王﹐以與血緣較疏的其它王國抗衡。此時﹐共有王國二十二﹐即文帝末年十六國加上河間﹑廣川﹑臨江﹑汝南﹑淮陽﹑長沙六國。
本來﹐文帝時賈誼﹑晁錯都已提出削藩之策﹐但文帝礙於形勢﹐未予實行。景帝二年﹐始行此策﹐直接削奪王國支郡。首先奪趙國常山郡﹑膠西國六縣﹐繼而削楚東海郡﹐又擬削吳國之會稽﹑鄣郡。這一措施﹐直接觸動了諸侯王的根本利益﹐於是以吳王濞為首﹐楚﹑趙﹑膠西﹑膠東﹑淄川﹑濟南七國﹐打著清君側的旗號﹐發動了武裝叛亂(見吳楚七國之亂)。叛亂很快被平定。景帝乘勢收奪各王國支郡﹑邊郡直屬中央﹐並削去諸侯王各項特權﹐僅許其衣食稅租。王國由內史治理﹐地位降格﹐與漢郡實質上已無差別。此後﹐西漢行政區劃實行郡(國)縣兩級制﹐王國與郡同為一級行政區劃。
漢初諸侯王國的特殊地位前後維持了五十年﹐至吳楚七國之亂平定以後才結束。這一時期在中國古代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證明了同姓王國對中央政權的拱衛作用是微弱的。而且隨著世代的更替和血緣的疏遠﹐這點微弱的拱衛作用終究會變成破壞性很大的分裂勢力。因此﹐皇子封王雖然沿襲成為中國封建社會的常制﹐但歷代帝王接受漢初的教訓﹐大都限制諸侯王的特權和封域﹐以避免國家的分裂和政局的混亂。
漢初諸侯王國
來源:《中國大百科全書》時間: 無
標籤:哲學社會科學 中國歷史 中國歷史 歷史地理 秦漢 漢初諸侯王國 劉邦 項羽
摘要:漢朝初期分封的一種重要的行政區劃制度。被分封在一定地域的諸侯王國,既受漢庭節制,又有相對的獨立性,其特殊地位延續了五十年之久。異姓王的分封 秦始皇在全國推行中央集權制的郡縣制。秦朝滅亡以後,項羽據梁楚地九郡,自立為西楚霸王,並以楚義帝的名義將其餘郡縣劃分成十八王國,分封給秦降將、舊六國貴族及滅秦有功將領。在形式上恢復了“封建制”。接著,在楚漢戰爭中,劉邦為了爭取勝利,建立兩等爵位制度,以賞賜... ...[ 哲學社會科學 中國歷史 中國歷史 歷史地理 秦漢 漢初諸侯王國 劉邦 項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