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規劃局

十五 十六 十七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城鄉建設規劃、工程建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 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實施行業管理辦法和政策,制定城鄉發展的戰略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實施計畫。
三 組織編制和管理市域城鎮建設體系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及開發區規劃等;負責城鄉規劃範圍內各項建設項目選址、定點和規劃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市域範圍內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工作;指導、審查各縣縣城總體規劃,縣城、建制鎮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的編制和審批。
四 組織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城市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及市政工程建設的前期規劃、可行性研究和上報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審批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工程初步設計和概算調整、監督、檢查工程質量。
五 管理城市規劃區內土地利用,組織協調全市城市綜合開發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
六 負責對城鄉規劃、建設工程、建築業企業行業管理,指導全市小城鎮建設,依法查處種類違法、違規建築。
七 負責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及建築裝飾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房屋建設、市政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的監督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建設技術的地方性標準;管理建築經濟定額及工程造價;指導和監督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及建設監理工作;負責管理牆體材料革新及建築節能、建築行業勞保統籌工作;負責按政策規定收繳城市建設配套費等建設規費。
八 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工作。
九 歸口管理全市勘察設計、施工、建築裝飾、建築機械、建築製品企業及其行業的企業單位資制管理工作。
十 負責歸口管理全市測繪工作及測繪市場,組織實施城市測量。
十一 管理和指導全市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種類建設項目建設資料的收集、管理、建檔和建設項目竣工備案工作
十二 負責制訂建築業科技進步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推廣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組織行業隊伍培訓。
十三 指導漢中建築業協會、建築學會等學術社團工作。
十四 負責本系統、下屬單位兩個文明建設和改革、發展、穩定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勞動標準管理。
十五 負責管理城市規劃、建築行業專業技術初級職稱評定。
十六 組織、協調城市規劃區範圍及風景名勝區的廣告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一、二類廣告管理。
十七 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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